第八章 如何開辦合夥製企業(1 / 3)

合夥製企業的定義和特征

合夥製企業是指由兩人以上的個人通過訂立合夥協議設立的,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利潤,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合夥製企業的特征:

1. 以訂立合夥協議為基礎 合夥協議應當具備形式和實質兩方麵要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協議的形式要件是“以書麵形式訂立”,實質要件是第13條規定的合夥協議“應當載明的事項”。以上兩個要件構成合夥協議的必備要求,缺一不可。

2. 共享共擔合夥權利義務 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是視同自然人的法律擬製主體。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各合夥人彼此間的權利義務一樣。

3. 共擔無限連帶責任 當合夥企業到期不能清償所欠債務時,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即當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企業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部分承擔連帶清償之責,不得以同其他合夥人有有限責任約定、第三人擔保、超額出資、債務責任份額劃分為由主張免責。對於債權人,負有連帶責任的每個合夥人,都負有清償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合夥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債務的合夥人償付其應承擔的份額。

開辦合夥製企業的五個優勢

1. 擴大資金來源 獨資企業靠的是個人的財產和信用能力,所以資金和信用都是有限的。而合夥企業則擴大了資金來源,在企業發生財務困難時,能夠聚集更多的人力和財力,分擔風險,解決困難。

2. 提高信用能力 有更多人對債務負責,會使債權人感到更安全,風險更小,從而得到債權人更多的信任,也有更大的解決問題的能力。

3. 稅收製度簡便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合夥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故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在法律上對其約束較少,它相對於公司製而言是一種法律成本很低的執業方式。合夥製不需要繳交公司所得稅,隻需要繳個人所得稅,而公司製則要在贏利時先繳公司所得稅,分紅時再繳個人所得稅。

4. 提高決策能力 合夥企業的形式可以集思廣益,作出更好的決策。特別是合夥者在不同方麵具有專長的情況下,這個優點更為顯著。增強企業的決策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有利於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5. 加強內部監督 合夥製事務所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一旦發生問題需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時,不僅當事人要為之付出代價,其他合夥人也要負連帶責任。這樣的賠償製度迫使每一個合夥人謹慎執業,勤勉盡責。在合夥人之間則形成一種內部監督機製,這能夠強化內部人員的責任感和危機意識,共度風險。

合夥創業的七個注意事項

1. 謹慎選擇合夥人的人選 合夥人的標準應該是人品第一、價值觀第二、工作態度第三、能力第四,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有些人可以當很好的朋友,但不可以做很好的合作夥伴。

2. 時刻掌握主動權 在沒有看好合夥人之前,最好不要輕易合夥。即使合夥了,自己必須要在整個企業經營中掌握主動權,如人事、財務、客戶資料、上遊供應商的關係等核心資源。如果出現問題你才有能力去處理,防止出現互相扯皮的現象,最大限度地降低對企業的傷害。

3. 股東要簽訂競業及商業保密協議 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兩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和高相關度的行業。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個人私心的膨脹而導致分裂。競業協議可延伸到企業核心人員和中高管理層,在新員工入職前就實施,先小人後君子。

4. 對待能人的方式 公司發展需要很多的能人,這些人的能力特別高,但不一定適合做股東。我們可以用高薪+分紅方式來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

5. 處理衝突時做好最壞的打算 股東間出現分歧,自己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做到心中有數,處理問題時就會以比較平和的心態、理性的去麵對,讓事情得到圓滿解決。在不違反原則性前提下,要本著不傷和氣、好聚好散的前提處理事情,合作不成還可以繼續當好朋友。

6. 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溝通 合夥人在合作過程中最為忌諱的是互相猜忌,打自己的小算盤,這樣的合作肯定不會長久的。出現問題要本著真誠、互信、公心態度來解決,有什麼事情放到桌麵上來討論,就事論事,大家如果都是出於公心,分歧是很容易得到解決的。

7. 不要讓任何股東的親戚在公司上班 在公司裏不能出現任何股東親戚的影子,無論股東的家庭成員是誰,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給公司帶來多大幫助,都不能成為其家庭成員在公司上班的理由,這個是大家合作的根基,不可以去動搖。

合夥創業的七項準備工作

1. 了解選擇合作的原因 一定要明確自己選擇合作的原因,因為如果不了解狀況,倉促上馬,合作還不如單幹。合作可以使項目很好的實施,合作可以使合作雙方資源共享,合作可以使自己變得更強大。同時合作有多種形式,可以采取的包括項目與項目的合作、項目與人的合作、項目與技術的合作、項目與資金的合作、項目與社會資源的合作等。一定要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合作渠道。

2. 明確合作目的與目標 商業合作需要相同的目的和目標,有了一個共同的創業目標,才能走到一起來,所以目標的正確與合作有很大的關係!也是能否找到合作夥伴的關鍵。當你有了任何一種資源的時候,在選擇合作者,看中的合作夥伴必然有很好的可合作資源,這種資源就是你的合作目的,目標是在行業上的地位,有了清楚的合作目的和目標,合作才能成立。

3. 細分合作夥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夥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麵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許多的創業合作中出現問題,就是因為責任細分不夠。

4. 預定合作過程的投入比例及利潤分配 合作投入比例是合作開始,雙方根據各自的合作資源作價而產生。因為投入比例和分配利益成正比的關係,也要書麵明細清楚;當然根據經營情況的變化,投入也要變化,在開始的時候,就要分析後期的資金或者資源的再進入情況。如果一方沒有融資的實力,那另一方的投入會轉換成相應的投資占有股,來分配投入產出的利益!根據合作雙方約定的書麵分配合同,分配雙方的利潤。

5. 設立合作方的退出機製 合作之前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麵明晰,記錄在合同裏,在項目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地結束不必要的瓜葛。

6. 合作過程摩擦的預防 合作雙方之間的摩擦主要是後期經營權和利潤分配的矛盾,合理的安排合作職責,明晰合作雙方的利益,保持一個良好的經營合作氛圍,預防摩擦,重視摩擦,解決摩擦,良好的合作心態是解決摩擦的方法。

7. 合作之間建立商業信任 由於合作者初期的重情感的原因,一些合作細節很模糊,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等有問題出現的時候,沒有一個根本的辦法解決,互相攻擊,留下一堆亂攤子,隻能靠各自道德和情誼解決!朋友和親人之間的合作應建立在商業的基礎上,用商業的解決方法去解決合作糾紛,避免糾紛,一切的合作細節都提前預防,提前明晰,一切合同化,創造一個良好的合作的平台。

選擇合作夥伴的八個標準

1. 有德有才人品過關 剛開始創業,沒太多經驗或精力去正規及約束,更多的是激情和自發。作為合夥人,在平時的交往與合作中要坦誠,互相尊重對方,擺正自己的位置,既然是合夥人,也就是出資人,請在心中時時提醒自己,雙方都是為了共同的利益才在一起的,無論出資多少,都不會拿著自己的錢出來玩;不能把企業當家庭來管,必要的財務、人事、工資、分紅、業務分工製度必須建立,而且帶頭執行,這樣的老板才能樹立威信,經營才會有起色,管理也能出效益。

2. 能夠溝通,誌同道合 企業是個利益共同體。雙方都有責任主動地去溝通,中國人的個性是相對含蓄謙虛,常常有話說三分,所以溝通的空間相對大。凡事不要見麵無聲,麵後有聲。這往往是雙方的因素,但肯定有一方是主導。誤會的產生往往是誤認為別人應該會理解或明白我。解決誤會的最佳辦法是主動溝通及多溝通。

3. 風險共擔取長補短 人有所長,必有所短。選擇的時候要看清其長,以後也要學會包容對方的短處。所謂取長補短,是取別人的長補自己的短,此為團隊的真正價值,長城不是一人築成,想做出點成績,就得有做事情的開放心態。

4. 包容合作有團隊精神 選擇好合夥人以後,就需要與合作者或合夥人能夠很好地相處,這樣才能夠合作得長久,俗語說“和氣生財”,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一句話,否則將是業創不成,老板也做不成的。創業是一個不斷犯錯,不斷學習改過的過程。不僅是自己犯錯,還會有團隊裏頭的任何人。要有準備及有責任為自己及團隊成員的過錯埋單。

5. 對項目有熱情的人 一定要選擇對項目有熱情的人加入團隊,並且要使所有人在企業初創時就有每天長時間工作的準備。任何人才,不管他(她)的專業水平多麼高,如果對創業事業的信心不足,將無法適應創業的需求,而這樣一種消極的因素,對創業團隊所有成員產生的負麵影響可能是致命的。創業初期整個團隊可能需要每天工作十六個小時,甚至在做夢的時候也會夢見工作。

6. 非常強的執行力 作為創業者,應能夠不斷地學習,聽取別人的建議,不斷調整和變化,故步自封不願意改變的團隊是不會成功的。除此之外,強有力的執行力也是企業發展壯大及成為優秀合作夥伴的標準。

7. 找最適合的搭檔 很多時候你不需要去找最優秀的合作夥伴,而應該去尋找最合適的搭檔。如果你發現對方根本就不適合這個項目,或者是和你的想法不合拍,那就幹脆不要做了,因為肯定會必敗無疑。對於創業,遇強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看到是否1+1大於3,當你認準了合適的時候,就要堅韌不拔地去做。

8. 能共同承擔責任的人 創業是一個不斷犯錯,不斷學習改過的過程。不僅是自己犯錯,還有團隊裏頭的任何人。要有準備及有責任為自己及團隊成員的過錯埋單。誰讓我們想創業呢?在賠錢和賺錢的時候,都是我們的時候。中止合作並不是可怕的事情,話說清就行,最怕的是占著茅坑,又不想負責任的人。

選擇合作夥伴的八個誤區

1. 迷戀主導權而尋求過度弱小的合作夥伴 有些企業為了在合作項目中擁有更大的“話語權”,享受說了算的痛快,故意尋求實力較弱的夥伴。但實際創業活動中,誰都想說了算,誰都想當“主人”,但主人不是誰都能當的,不是誰都能夠當好的,當家做主意味著更多的付出和更大的責任。創業者在尋求合作夥伴時一心追求話語權,但軟弱的合作者卻可能在你需要時,不能給予你及時和有力的幫助,反而有可能使一些更強大的潛在合作夥伴卻步不前,棄你而去,使你喪失更多的機會。

2. 沒有對合作夥伴進行深刻了解 有時候因為受到形勢和環境所迫,不得不很快找到能夠出資的合作夥伴。但是如果對對方沒有深入了解便草率地簽下了合作合同,那麼很快創業者會感到後悔。如果對方缺乏誠意,合作款項遲遲不到賬,會最終影響到項目開發速度,喪失了搶占市場的最好時機。創業者因急於發展企業,對合作方的信譽、實力疏於考察,極易為企業留下隱患。在涉及資金投入時,一定要強調資金的到位期和資金到位的比率。創業者在合作合資前,務必對合作夥伴進行全方位的調查研究,對合作夥伴的品行、經營能力、資金實力等,都要有翔實的了解,以減少投資風險。

3. 未與合作夥伴達成共識就實施 如果合作雙方對某一個項目僅僅因為簡單的了解和互相賞識就開始創業,那麼後期很容易出現意見不合的情況。特別是當投資方對生產方的市場運行方式有著完全不同的看法。自視為“救世主”的投資者,在不了解行情的情況下強行要求對方改正,而對方又覺得自己沒有什麼不對,執意不肯聽從,雙方僵持不下,遲遲達不成共識。創業也就難以為繼了。

4. 過分看重錢在合作中的地位 作為一個投資者,需要的是耐心與細心。不能認為自己是投資者,就頤指氣使,將自己當成救世主和百事通,這樣極容易引起合作者的反感,激化矛盾,導致兩敗俱傷。一個理智的投資者,應學會尊重合作方的意見,並盡力彌補對方在管理、市場等方麵的不足,做到有節製、有分寸,遇到問題充分交流,必要時要能夠求同存異,克己從人,以爭取雙方利益的最大化。

5. 選擇實力遠超過自己的投資夥伴 剛畢業的大學生在自主創業時,往往會因為自己剛畢業,經濟基礎薄弱,不得不尋求投資合作夥伴,以求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當和極具實力的大型企業合作,對方為這一項目投入了足夠的資金,同時也占據了大部分的股權。資金問題解決了,但在經營、管理、人力等諸多問題上卻達不成共識。對方往往會因為自己是大股東,根本不按大學生的思路運作。最後導致的結果不僅是項目失敗,還挫傷了幾個大學生的創業信心,使其在破產的邊緣徘徊。事實上,由於合作夥伴過於強大,攬權、搶權意識強烈,會導致真正有知識有想法的人卻陷入英雄無用武之地的尷尬中。尤其是對於剛出道的創業者,在以股權融資的時候,一定要考慮雙方力量的平衡問題。雖然不能一心想著“製住”對方,但也一定要隨時警惕被對方“製住”。

6. 進行沒有希望的“友情”投資 有時候創業者會因為友情或者親情的關係,答應他人的合作要求,卻忽視了對方真正的能力和才幹。最後既沒能讓好友感受到創業的好處,也使自己陷入困境。投資者在投資時,一定要記住,感情代替不了理智,不要被感情的溫情麵紗蒙蔽住眼睛,迷惑了頭腦,最後為了“講感情”,其實卻傷害了雙方的感情。

7. 對合作缺乏真誠頻頻違約 有的創業者為了讓自己占到更大便宜,會在腦子裏把小算盤撥了又撥,極力尋找合作條款的空當,不按合約規定辦事,屢屢推諉、延遲、壓縮投資時間和數額,尋找各種借口讓對方替其出資、墊資。這樣的行為會讓對方也對合作喪失了信心。私心太重,合作缺乏誠意,不信守承諾,是投資合作中常見的事,亦常常成為投資失敗的誘因。事實上,一個人太過聰明,總企圖在合作中占點小便宜,把合作夥伴當做傻瓜,結果一般都會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一旦雙方反目或互相扯皮,受損失的是合作雙方。作為一個投資者,如果你打算尋找一個合作夥伴,你就一定要有與對方真誠相處的準備,1加1等於2,1減1就是零,1雖比2小,但卻大於零。所以,如果你不能做到與合作對方真誠相處,最好還是一個人單幹。

8. 迷信專家,過於相信專家的能力 一年到頭總會有許多這樣那樣的專家在媒體上指點江山,也總會有許多聽了專家的話而投資失敗的倒黴蛋指著專家罵娘。專家不是萬能的。投資者對專家在投資中的作用往往不能準確定位。對專家的話偏聽偏信,當專家出現失誤時,因他們是專家而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結果往往造成投資失敗。創業者不能過分迷信專家,既要聽他們在說些什麼,又要以自己的智慧加以判斷、甄別;對專家既要大膽利用,又要合理地監督。隻有這樣,才能發揮專家在投資中的功效,增加投資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