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的救命恩人曹太後和罷除王安石變法的高太後
宋仁宗趙禎的'後曹氏(1016-1979(,1048)(今河北正名將曹彬的孫女。‘性慈儉,重稼穡,常於禁苑種穀、養蠶,善飛(一種草書)。
她平時能勸阻仁宗不要做勞民傷財之事,如慶曆八年為聲準備過第二個元宵節,兩次張燈,被她勸阻(1048)。三天後,宗要出去觀看,她製止。她預料作亂者會放火,暗中命人備水了叛亂者放的火。她急令王守忠引兵救駕,同時又集中內侍為每人剪下一縷頭發:“明日行賞,用是為驗。”在她的激勵下,力,馬上撲滅了叛亂。曹太後臨危不懼,指揮若定,威信更高了仁宗體弱無子,在曹皇後的諫勸下,於嘉二年(1035)將:趙元份的孫子、濮王趙允讓的兒子趙宗實,接到宮中撫養,以宮時,他才4歲,嘉禧七年(1062)立為皇子,改名曙,封巨鹿郡宗夜半暴卒,她將宮中各門緊鎖,鑰匙全部集中放在自己麵前,等到天明,宰臣韓琦等至,奉趙曙即位,此即英宗。
宋英宗趙曙(1032-1067),1063-1067年在位。即位時病,由曹太後垂簾聽政。她在“禦內東門小殿聽政。大臣日奏者,則日‘公輩更議之’,未嚐出己意。頗涉經史,多援以決事。中外章奏日數十,一一能紀綱要。”又能約束母家及左右臣仆,絲毫不讓他們借自己的權力謀利。治平元年(1064)五月病愈,曹太後要撤簾還政,英宗猶豫,到秋天才始親政。
治平三年(1066),西夏攻宋,經遣使詰問,宋夏複和。司馬光進所撰《通誌》,他命置局設官繼續編撰,終成《資治通鑒》二百九十四卷。
治平四年(1067),英宗死。其子趙頊(1048-1085)即位,即宋神宗,1067-1085年在位。尊曹氏為太皇太後。神宗於即位伊始,即力圖“思除曆世之弊,務振非常之功”。熙寧二年(1069)任王安石為參政知事,開始變法,以圖富強。同時改組官僚機構,整頓吏治,以保證新法的實施。但在變法中動搖不定,終於失敗。四至六年(1071-1073),命王韶開拓熙、洮(tao,音逃)等五州,設熙河路,取得勝利,史稱熙河開邊。五年(1072),章悖(dun,音敦)開拓梅山地區,史稱梅山之役。八年(1075),屈從遼的要求,重劃河東邊界,棄地數百裏。元豐三年至五年(1080-1082),進行官製改革,史稱元豐改製。屢次遣將進攻西夏,發動靈州之戰、永樂城之戰,皆大敗,此後隻好采取守勢。
王安石變法時,曹太後反對,對神宗說:“祖宗法度不宜輕改。”由於在改革中,下層官員在執行時常有走樣,所以也確有弊病,曹太後又勸神宗:“吾聞民間甚苦青苗,助役,宜罷之。安石誠有才學,然怨之者甚眾,帝欲愛惜保全之,不若暫出之於外。”雖反對王安石變法,但態度溫和,神宗未予采納,曹太後也不堅持己見。又曾阻止神宗對遼國擅開邊釁。她病故前,蘇軾因“烏台詩案”下獄,生命危在旦夕:
蘇軾以詩得罪,下禦史獄,人以為必死。後違豫(不舒服)中(病中)聞之,謂帝日:“嚐憶仁宗以製科得軾兄弟(指蘇軾和蘇轍),喜日:‘吾為子孫得兩宰相。,今聞軾以作詩係獄,得非仇人中傷之乎?捃(jun,音郡;摘取)至於詩,其過微矣。吾疾勢已篤(病情已重),不可以冤濫致傷中和,宜熟察之。”帝涕泣,軾由此得免。蘇軾得救不久,曹太後即逝世。曹太後指出“仇人中傷”,洞察世情,再次證明她是一位睿智出眾的政治家。
宋英宗皇後高氏(1032-1093),毫(bo,音博)州蒙城(今安徽蒙城)人。她是曹太後的姊姊之女,所以從小養在宮廷之中。當時養在宮中'兩(1065)相同,仁宗對曹後說,(1077-1100)”’讓他們成婚了。她17歲時(1048年)生下趙頊即神宗,英後,治平二年(1065)冊封為皇後。英宗死後,神宗即位,尊為時曹太後尚健在。高皇後雖少長宮廷之中,但也繼承了曹太首先是堅決反對無故重用外戚,其次為人節儉,極力辭謝兒一建造高大的新宮殿。神宗去世,其子趙煦(1077-1100)即位1085-1100年在位。元豐八年(1085)即位時年僅九歲,由後高氏垂簾聽政,改此年為元祜元年(1086)。高太後受其姨影響,也反對新政變法,陸續起用舊黨司馬光、呂公著、文彥俱被貶逐,王安石新法全被罷黜,史稱元祜更化。又將安疆、{米脂四寨(在今寧夏東部和陝西北部)割讓給西夏。元祜八皇太後高氏死,哲宗始親政。次年(1094)四月,改當年為紹聖紹述神宗新法,罷免宰相範純仁、呂大防與執政蘇轍等舊黨,悖為相,曾布、蔡卞等為執政,元豐時實施的新法,次第恢複紹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