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槍趣話
火器出現不久,人們就希望提高火器的威力,認識到了加大發射速度的重大意義。最初是槍管裏多裝填幾個彈丸,繼而是多管排槍,再往後是轉膛等。19世紀20年代初擊發式底火出現,19世紀50年代定裝槍彈研製成功,於是,速射槍械有了實現的基礎。
一、機槍概念的萌生和手動機槍的出現
我們知道,世間萬物通常是先有物,後有名稱,如吉普車和無後坐力炮是發明後才確定名稱。但是機槍的發明,有關物和名的問題有兩種說法:
其一,1851年一個名叫伐商的比利時工程師(此人曾在拿破侖軍隊裏當過上尉)開始研製速射武器,1857年和1859年兩年,伐商的樣槍在比利時進行正式試驗。這種速射武器共有50根槍管,分9行排列,每行5或6根槍管(5行6根的,4行5根的交替排列),使用硬紙板製成的彈殼槍彈。這挺速射武器,伐商給它定的名稱是“米特哈耶斯”(當時給它的定義是,一種後裝帶架座的群身管火器,可同時發射亦可連續發射。現法文將其定為機槍)。《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認為它是第一挺手動機槍。改進後的伐商手動機槍依據不同口徑,其槍管數目在7~37之間變化,有裝填彈藥,閉鎖後膛,進行射擊和向一側拋殼的裝置,安放在穩固的槍架上,用手柄搖動可連續發射。
其二,1829年,一個名叫塞繆爾·L.法裏斯的人在美國申請的一份專利中首先提到一個新槍的名稱“machine gun”(機器槍),這個名字起得十分有趣。這位發明家想到了要發明一種槍,像機器那樣,由許多零部件組裝,借助某種能量,使之連續運轉,發射彈丸。
“其一”是先有槍後有名,“其二”是先有名後有槍,沒有必要爭辯誰先誰後,特別是一個是法文,一個是英文,更說明考證“名”和“槍”的先後問題沒什麼實際意義。重要的是在19世紀中葉,手動機槍確實出現了,使速射槍械向前大大邁進了一步。
伐商手動機槍發明之後,法軍把它改為25管,使用25發彈板,可同時裝填25管。大約1秒的時間可全部發射完,而每分鍾可裝填12板彈藥。它的最大射速幾乎可達300rds?/?min,射程1800米。在1870~1871年普法戰爭中,法國把這種機槍當小野炮使用,但是它抵不住普魯士的炮兵,一則由於炮彈比槍彈的威力大,再則火炮射程遠(當時為2500米 )。
奧地利購買了法國的11毫米口徑37管手動機槍,架設在碉堡內,作防禦武器使用。
歐洲另一種多管分離式閉鎖機手動機槍叫諾登費爾德手動機槍,設計得非常成功。管數為2~12,有不同的口徑,最小的發射步槍彈藥,最大的可發射25毫米炮彈。這種手動機槍利用一個簡單杠杆發射,射速每管可高達100rds?/?min。此新產品當時在歐洲贏得不少讚譽,但這是一種“冒名”槍。真正的設計師是瑞典人帕姆克朗茲及其副手昂格和溫保格,他們三人提出設計方案並繪製好全套圖紙,但要使紙上的東西變成實實在在的槍,是要花錢製造的,於是向一位名叫諾登菲爾德的金融資本家求助。這個大老板心裏很清楚,19世紀後期,歐洲時有戰事,新武器發明製造出來必能招來財源滾滾。他答應帕姆克朗茲等人的資助要求,簽訂了利潤分配合同(出資者自然占大頭),並且說造出來的新槍必須以他的姓氏命名。於是在英國建廠,試生產一批,果真一炮打響,很多國家紛紛要求訂貨。諾登菲爾德的錢能生錢,確實賺了一大筆,他的名聲在歐洲也隨之提高很多。這種“冒名”或“沽名”的事在輕武器史上不是唯一的,如沙皇時代的戈洛夫上校1871年到美國采購加特林手動機槍400挺,提出的條件是一是要發射俄國步槍彈,二是每挺槍上都要打上戈洛夫的名字。後來俄國兵工廠仿造了一批,把加特林一筆勾銷,竟然定名為戈洛夫手動機槍。但是也有“冒名”冒得令人心悅誠服的情況。如20世紀20年代出現的湯姆遜衝鋒槍,它的真正設計師是佩恩和埃克霍夫等人。這是因為湯姆遜將軍深諳武器研製技術,衝鋒槍這個槍名就是他提出來的,而且湯姆遜對45M1928衝鋒槍的研製、生產和列裝曾給予大力支持。
美國研製手動機槍在19世紀中期以後居於世界前列,在眾多的多管武器中出色的共有:裏普利手動機槍、勒加排槍和克拉克斯頓排槍等。另外還有性能非常好的單管阿吉爾咖啡磨速射槍。當然,所有手動機槍中最了不起的還是加特林機槍。
二、加特林機械式速射槍誕生記
加特林對於機械式速射槍方案的構思始於1851年,成於1862年。當時南北戰爭正激烈地進行著,南北雙方都急需新式武器。一種手搖式阿吉爾咖啡磨機槍未被軍方重視。
加特林機械式速射槍也可稱為加特林機槍。英文的規範名稱為Gaffing,英文專業書中也有稱它為Gatling gun的。
第一批正式型號的加特林機槍有6管(M1865)和10管(M1866)兩種,槍管均刻有膛線,口徑分別為1in(25.4毫米)和0.50in(12.7毫米)。槍管在搖架上繞一中心軸轉動,完成供彈、進膛、擊發和拋殼動作。彈匣是用馬口鐵製成的長方形盒子,垂直插於機槍上方,靠重力供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