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機槍史話與劃時代變革(3)(2 / 2)

蓋特林機槍除了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外,人們很快就證明蓋特林機槍的確也是高效的。上麵所提及的問題隻是蓋特林槍的唯一缺陷。盡管這種缺陷是設計上的問題,但也與當時所用子彈的質量有直接的關係,隨著時間的推移,子彈質量不斷提高,這一問題就迎刃而解了。1873年10月,美國陸軍在維哥利亞蒙諾城堡進行了一次試驗,把口徑為0.42英寸的蓋特林機槍與發射12磅重炮彈的銅製後膛野戰炮和攻城榴彈炮進行比較,後兩者發射的都是一種球形定時霰彈,所不同的是,後膛野戰炮用的霰彈裝有82顆直徑為0.69英寸的鉛製步槍彈丸,攻城榴彈炮用的霰彈裝有486顆步槍彈丸。這三件武器的射擊目標均是由帆布製成的高約3米寬約15米的靶子,距離分別為460米和730米,每件武器的射擊時間均為1.5分鍾。試驗結果是,射擊距離為460米時,蓋特林機槍發射600發子彈,其中有557發擊中目標;發射12磅重炮彈的“拿破侖”野戰炮射擊7次,發射574發子彈,其中55發擊中目標;攻城榴彈炮射擊4次,發射1944發子彈,其中112發擊中目標。射擊距離為730米時,蓋特林機槍擊中目標的子彈為534發,“拿破侖”野戰炮為35發,而攻城榴彈炮則無一擊中。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試驗都能得出這樣的結果,例如發生在吉布諾塔的一件很特別的事件,皇家海軍的一支蓋特林機槍與英國步兵團18名步兵組成的小組進行射擊比賽,這18名步兵使用的射速相對較慢的馬提尼-亨利步槍,這種槍在每次射擊後需要用人工裝填彈藥。據報道,在一定的時間內,蓋特林機槍發射的子彈較多,而馬提尼-亨利步槍的命中率較高。而1869年在卡斯若亥進行的一次試驗的結果則是,100個普魯士步兵在單位時間內的射擊效果還比不上一支蓋特林槍。當時的情況是這樣,靶子高1.8米,寬22米,射擊距離800米,100個步兵發射子彈721發,其中有196發命中目標,用時一分鍾。蓋特林機槍發射子彈246發,其中216發命中,用時也是一分鍾。

也就是在蒙諾城堡那次試驗中,有一支蓋特林機槍裝上了吉姆斯·愛克利斯研製的重力供彈式鼓形彈匣,吉姆斯·愛克利斯是一名失敗的機槍研製者。這支機槍在三天內連續射擊了10萬發子彈。很顯然,蓋特林機槍的可靠性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人懷疑是因為使用了波頓研製的整體拉伸、中心擊發子彈。愛克利斯鼓形彈匣的軸線成水平,且與槍管的軸線平行。後來布諾迪威爾研製的鼓形彈匣的容彈量更大,達到400發之多。這種彈匣的中軸四周配有一係列進彈漏鬥,通過不斷地旋轉中軸,子彈就會依次裝填。布諾迪威爾研製的這種彈匣後來成為英國海軍和陸軍的標準裝備,而另一種較早期的由L.F.布魯斯研製的雙軌柱狀進彈鬥則依然受到美國人的青睞。

短短5年,蓋特林機槍就得到廣泛認可,蓋特林將這種機槍大量出售給美國和英國的陸軍和海軍(以阿姆斯壯斯公司的名義生產)、沙皇俄國的軍隊(由沙皇俄國的圖拉阿賽那爾兵工廠生產)以及日本、土耳其和西班牙。普魯士也很看重這種機槍,卻拒絕接受;奧地利對該槍的興趣不大,雖然維也納有一家私人公司從蓋特林那裏購得蓋特林機槍的生產許可證,而且所生產的蓋特林機槍的質量也較好,但是,奧地利還是決定使用本國產的機械操作式機槍,這種機槍的效率充其量隻能說是勉強過得去。早在1864年以前,蓋特林就拒絕向法國提供蓋特林機槍,哪怕是用作評估也不行。此時,蓋特林卻主動提議向法國供應一份最小額的訂貨——100支蓋特林機槍,價格與出售給巴特勒的一樣高。當時的情形是,法國與普魯士的戰爭看起來似乎不可避免,法國政府急需一大批新式的現代化武器來備戰,蓋特林的提議在法國政府看來是一種侮辱。因此法國政府轉而發展當時早已過時的齊射槍的改進型,這種齊射槍是十年前比利時一位名叫T.H.J.懷斯揣姆斯的步兵軍官交給法國政府的,他給這種槍起名為米特雷勒爾機槍,這是由法語派生的詞,意思是“霰彈”。或許,這一名字可以向我們透露一些該槍的工作原理。法國政府把該槍的改進工作委托給了懷斯揣姆斯的合夥人——工程師約瑟夫·蒙狄哥尼,正是他的名字才使得這種合成槍有很高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