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伎回憶錄
2005年,好萊塢推出了一部轟動全球的電影。因為它,西方人開始喜歡上了東亞的婉約與柔美;因為它,中國人的反日民族情緒又一次得到高漲。它就是由美國人導演、中國人主演的日本劇情片《藝伎回憶錄》。如果“雷人”一詞早在2005年流行的話,那麼“奧斯卡最佳雷人獎”一定非它莫屬。
當時日本人對這部片子也表示很不滿,因為在他們的認知中,那個年代吸引各國遊客流連忘返的不是藝伎,而是歌舞伎。到底是我們的常識出了問題,還是你們的理解有問題?藝伎和日本傳統藝術歌舞伎並不是一回事,所以,歐美人誤會了,中國人也誤解了。藝伎都是女人,她們遊走在京都和江戶(即現在的東京)的街頭小巷,賣藝、陪酒,能歌善舞又十分溫柔,當然也有部分藝伎還出賣肉體。歌舞伎完全不同,他們不隻是唱唱小曲兒,還會舞出各種有趣的故事。但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歌舞伎都是男人!
這個性別限定自然是有原因的。歌舞伎作為日本獨特的一門藝術形式產生於17世紀的江戶時代,最早的歌舞伎就是起源於妓院。當時,這些不入流的地方為了招攬客人,就請一些人來進行各種表演,最初的表演是在戶外,選擇的場地也多是幹涸的河床,有時候還會加上黑熊和日本相撲表演,有點像街頭賣藝。區別隻在於這裏的男觀眾身旁都會有婀娜多姿的女人相伴。1629年,幕府下令禁止女性表演歌舞伎,目的是打擊娼妓。但歌舞伎並沒有在“掃黃組”的打壓下走向衰落,反而改善了表演形式,有了長足發展。1652年,日本“娛樂圈”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不可思議的趣事:當時各個劇團為了“拉票房”,就請了一些容貌清秀的花樣美少男做演員,這些“偶像派明星”竟出乎意料又情理之中地博得了武士們的特別好感,BL真的不是在今天才流行,隻是那個年代對同性愛慕的看法不像現在這麼開明,武士與男演員間被迫頻頻上演殉情和私奔的戲碼。對於這種行為,政府不能坐視不管,於是發了一條告示:禁止部分歌舞伎演出!這下老百姓們不願意了,這是強行剝奪我們最基本的娛樂權呀!政府不能為難群眾,最後隻好同意歌舞伎繼續演出,但必須是成年男子。經過後來不斷的改善發展,歌舞伎終於成為日本最獨特的傳統藝術,2005年還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藝伎回憶錄》上映在這個風口浪尖上,又怎能不遭到日本人的質疑呢?
說到唱戲的男演員,大家肯定會想到中國的京劇大師梅蘭芳,很多人拿京劇作比喻解釋歌舞伎其實是不太合適的。一般來說,歌舞伎演員登台並不像京劇演員那樣一上場就開始唱念做打,而是先和觀眾話話家常,說些吉利和討好的話,逗觀眾開心,在這點上很像東北二人轉的開場白,但更嚴謹的是,歌舞伎主要演員的話詞都會被工作人員記下來供劇作家後期研究修改。歌舞伎的表演形式主要是舞蹈,音樂自然是用來伴舞的,而京劇更多的是唱詞,所以對觀眾而言,京劇最重要的是“聽”戲,而歌舞伎則是“看”戲,演員們還常常將臉刷成白色,很像京劇中的白臉奸臣,但他們有些人並不演奸臣,塗成白色僅僅是為了說明這個角色長得很美、很幹淨。京劇臉譜就很有講究,不同的顏色說明不同的性格,如黑臉包公表示青天等等。京劇上的流派和師承也非常關鍵,因為不同的角色唱法不同,不同的演員又有不同的唱腔,但歌舞伎就不太講究流派,畢竟是以舞蹈為主,沒有人會說自己是哪個“舞派”的,這麼說的肯定是個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