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及人生哲學(2 / 2)

其所以亦正在此。哲學家中,有以知識論證成其宇宙論者[如貝克萊(Berkeley)、康德(Kant),以及後來之知識論的唯心派(epistemologicalidealism),及佛教之相宗等],又有因研究人之是什麼而連帶及知識論者[如洛克(Locke)、休謨(Hume)等]。究竟知識論與人生論無極大的關係,所以中國哲學,竟未以知識問題為哲學中之重要問題。然此點實無害於中國哲學之為哲學。

哲學之功用、目的,及其中之部分既明,則本章開始所提諸問題,當有不煩詳說而自解決者矣。人生哲學即哲學中之人生論,猶所謂自然哲學,乃哲學中之宇宙論也。倫理學乃人生哲學之一部,猶物理學乃所謂自然哲學之一部也。哲學以其知識論之牆垣,宇宙論之樹木,生其人生論之果實;講人生哲學者即直取其果實。哲學以其論理學之筋骨,自然哲學之血肉,養其人生論之靈魂;講人生哲學者即直取其靈魂[參看本節(注①)]。質言之,哲學以其對於一切之極深的研究,繁重的辯論,以得其所認為之理想人生;講人生哲學者即略去一切而直講其理想人生。由斯而言,則人生哲學又可謂為哲學之簡易科也。

(選自《人生哲學》,1926年9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1) 講此三分法最清楚者,當推斯多噶學派(Stoics)。彼謂“哲學有三部分,即物理學,倫理學,及論理學是也。當吾人考察宇宙及其中所包之物,此即是物理學;當我們研究人生,此即是倫理學;研究推理,此即是邏輯或曰辯證學(dialectic)”。(Bakewell:Source Book in Ancient Philosophy二六九頁)“他們將哲學與一動物比較,以骨及筋比論理學,以血肉比自然哲學(按即所謂物理學),以靈魂比倫理哲學。他們又將哲學與一雞卵比較,名論理學為卵殼,倫理學為卵白,自然哲學為卵黃。又與一膏腴之地相較,論理學即其周圍之牆垣,倫理學即果實,自然哲學即土地或果樹”。(同上,二七○頁)

(2) 看Paulsen: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英譯本四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