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困境”是一個具有普遍意義而有趣的博弈論,可以說是理性的人類社會活動最形象的比喻。它準確地抓住了人性的不信任和需要相互防範這種真實的一麵。從個體的角度來說,背叛是最好的選擇,但雙方背叛會導致不甚理想的結果。
2008年,國內某款免費網遊暴出玩家因發現自己的賬號被人買贓而引發的糾紛案件。玩家在網吧中因為賬號被盜而懊惱不已,正準備離開時,無意中發現自己丟失的賬號正在和鄰座的一個玩家交易,而且價格極低,由於無法查清是誰偷盜了自己的賬號,兩人便發生了糾紛衝突,事後,該玩家便以買贓為由,委托律師給此人發了一張律師函,意欲取回自己的裝備。
網絡遊戲不同於現實生活,更缺乏約束機製,網遊買贓就如同現實生活中的自行車贓車一樣,我們周圍相當多的自行車都屬於沒有牌照、來曆不明的贓車,這種知贓買贓的做法,助長了網遊盜號的蔓延。
其實,買贓的玩家所麵臨的就是一個“囚徒困境”。麵對是否買贓,玩家十分類似麵對是否坦白的囚徒。“買一次來曆不明的遊戲裝備”盡管比“正規途徑煉造的裝備”成本低,但如果大家都買贓,卻提供了龐大的買贓需求,刺激了盜號現象的增多,遊戲裝備又很快丟失。結果,“反複買裝備”的成本很快超過了“正規途徑煉造的裝備”的成本。但是你又無法拒絕買贓,因為在別人都買贓的情況下,你拒絕買贓將會使你的損失最大化,你不得不付出“反複買贓”的成本。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缺乏約束機製,每個人都將試圖通過違規來獲利,並且希望最好是別人都不買贓而隻有自己買,這樣自己就可通過最低的成本在遊戲中傲視群雄。但大家博弈的結果是人人都買贓,人人都付出了較高的成本。而如果大家合作,都拒絕買贓,則都可以用較低的成本縱橫網遊之間。
這不由使我們想起“囚徒困境”中有一對發人深省的矛盾體,合作與背叛。俗話說:“旁觀者清。”當你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你可以清楚地看到合作所帶來的收益,可是如果你身處“囚徒困境”之中,你又是如何選擇的呢?
曾有一位教授組織他們班裏的27個同學進行了一場別開生麵的博弈遊戲,這個博弈遊戲就給這些同學們帶入到了“囚徒困境”之中。
教授假設每一個同學都有一家屬於自己的企業,現在每個同學在麵對企業的發展過程之中都必須麵臨選擇:(1)生產高質量的商品來幫助維持現在較高的價格;(2)生產假貨來通過別人的所失換取自己的所得。選擇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執行,但是選擇(1)的同學必須將自己的收入分給每個同學。
事實上,這是一個早已經設計好的博弈之局。每一個選擇(2)的同學都會比選擇(1)的學生多得到額外的一部分錢,很顯然,對於個體而言,選擇(2)就是一個最優選擇。但是對於整體而言選擇(2)會使得整體的收益降低。
遊戲的結果十分糟糕,大部分人都選擇了(2)。在這個博弈的過程之中,起初是不允許進行集體討論的,可是之後條件放寬,可以集思廣益。每個人都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去選擇(1),而自己選擇(2),這樣就會使自己的收益達到最大。討論之後,願意合作而選擇(1)的學生數目有所增加,可是整體收益仍然是慘不忍睹。最後一次,全班同學經過協議後繼續博弈,結果選擇(1)的學生人數僅為4人。一位負責與大家協商的同學抱怨:“我這輩子再也不相信任何人了!”可是事實上,他雖然組織了協商的這個過程,號召大家都選(1),可是最後他的選擇卻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