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對方底細掌握談判優勢(1 / 1)

有一個文化出版發行公司準備發行一套印刷品,已經簽了幾家企業的團購單。這個時間,有一家做商務卡的公司找上發行主管,希望能夠通過這家公司的發行渠道,貼上他們的商務卡。

發行主管自然樂於這樣的好事,既然不用增加什麼成本,又可以收一部分錢作為廣告費。主管考慮了一下,像這種資費一般是一兩萬便可以搞定了。但是,談判時候大膽地報了公司的價,要求對方付費8萬元。對方負責人很是驚訝,雙方開始了幾番討價還價。

因為主管一直堅持7萬元,對方談判的主管生活:“不好意思,這讓我很為難,我很想跟您合作,不過這個價格太高,我不太好跟老板交待。”

發行主管一看對方這麼說,正中下懷,因為事先已經詳細了解了對手公司的情況,所以他不疾不緩地說:“李總,我知道貴公司這部分事務一直由您全權負責,您拍板同意的話,我們的合作一定沒有問題。”他果然笑了笑說:“不滿您說,我的權限隻有四萬,您的報價太高了。”

發行主管依然一臉為難的表情,但是在接下來的談判中,已是有了鬆動的跡象。畢竟,比發行主管的預期多了許多,發行主管的目的已經達到。

最後,談判以4萬元為最終價結束。

發行主管使用的談判時在談判中極為常見的優勢談判。談判最主要的法則之一就是,在開始和對方談判的時候,你所開出的條件一定要高出你的期望。如果在第一次和對手接觸時候把條件抬得比較高,那麼就可以在接下來的談判中作出較大的讓步,這樣你就會顯得比較合作。除此之外,開出高於你預期的條件還可以大大提高你的產品在對方心目中的價值。

需要注意的是,在報價之後,你一定要對方感覺到你的條件是可以商量的,也是可以做出一定讓步。如果對方覺得你最初的條件過於出格,而且你的態度是堅決不讓,那麼這場談判或許根本不會開始,因為對方很可能會想:“看來我們根本沒有什麼好談的。”那麼,你可能就得為自己的這次狂妄的獅子大開口而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