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它們在雕鑄我的印象時,順便雕鑄了我。否則我的真實又是什麼呢,又能是什麼呢?這些印象的累積和編織,那便是我了。
所有的小說,也許都可以說是記憶的產物,因為沒有記憶便不可能有小說。但這樣類推的話,我們也可以說沒有樂器便沒有音樂,沒有刀斧便沒有雕塑,沒有顏料便沒有圖畫,沒有地球便沒有人類。
如此邏輯不失為真理,但如此真理也不失為廢話。有意義的問題是:記憶,在創作者那兒,發生了什麼?相關的問題是:為什麼會發生?相似的問題是:我們為什麼要寫作?
記憶,在創作者那兒已經麵目全非,已經走進另一種存在。我又要引一段我曾寫過的話:
我生於1951年。但在我,1951年卻在1955年之後發生。1955年的某一天,我記得那天日曆上的字是綠色的,時間,對我來說就始於這個周末。
在此之前1951年是一片空白,1955年那個周末之後它才傳來,漸漸有了意義,才存在。
但1955年那個周末之後,卻不是1955年的一個星期天,而是1951年冬天的某個淩晨--傳說我在那個淩晨出生,我想象那個淩晨,於是1951年的那個淩晨抹殺了1955年的一個星期天。
那個淩晨,我來到人間,奶奶說那天下著大雪。但在我,那天卻下著1956年的雪,我不得不用1956年的雪去理解1951年的雪,從而1951年的冬天有了形象,不再是空白。
然後是1958年,這年我上了學,這一年我開始理解了一點兒太陽、月亮和星星的關係。
而此前的1957年呢,則是1964年時才給了我突出的印象,那時我才知道一場反右運動大致的情況,因而1957年下著1964年的雨。
再之後有了公元前,我知道了並設想著遠古的某些曆史,而公元前中又混含著對2001年的幻想,我站在今天設想遠古又幻想未來,遠古和未來在今天隨意交叉,因而遠古和未來都刮著現在的風。
我理解,博爾赫斯的《交叉小徑的花園》是指一個人的感覺、思緒和印象,在一個人的感覺、思緒和印象裏,時間成為錯綜交叉的小徑。他強調的其實不是時間,而是作為主觀的人的心靈,這才是那迷宮的全部。
這已經不能說是記憶了,這顯然也不是大腦獵奇的企圖所致。這樣的重組或者混淆,以及重組和混淆的更多可能性,乃是大腦去巡察心靈的路徑,去搜捕和緝拿心靈的作為。昆德拉說(大意):“沒有發現,就不能算得好小說。”
我想,寫作肯定不是為了重現記憶中的往事,而是為了發現生命根本的處境,發現生命的種種狀態,發現曆史所不曾顯現的奇異或者神秘的關聯,從而,去看一個亙古不變的題目:我們心靈的前途,和我們生命的價值,終歸是什麼?
這樣的發現,是對人獨特存在的發現,同時是對神的獨特存在的發現。
這樣的發現肯定是永無終結的。
因為,比如說我們的大腦永遠巡察不盡我們的心靈,比如說我們的智力永遠不能窮盡存在的神秘,比如說存在是一個無窮的運動我們永遠都不能走到終點,比如說我們永遠都在朝聖的途中但永遠都不能走到神的位置。
也就是說,我們對終極的發問,並不能贏得終極的解答和解決。就像存在是一個永恒的過程一樣,生命的意義是一個永恒的問題。比如藝術,誰能給它一個終極的解答麼?
比如愛,誰能給它一個終極的解決,從而給我們一個真正自由和博愛的世界?自由和愛永遠是一個問題。自由和愛,以問題的方式而不是以答案形態,疊入我們的心靈。
要點在於:這樣的問題,有,還是沒有?有和沒有,即是神的存在和不存在,即是心靈的醒悟或者迷途。這差不多就是我們為什麼要寫作的理由了。
記憶給了我們這樣的方便。
1994年4月12日
(本文最初發表於1994年《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