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人大常委會《物權法》審議,是多年來中國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隨著日益龐大的私有財產的形成。需要將對私有財產的保護以法律的形式,明文確定下來,這是必不可少的。盡管有少數人,會成為最大的受益者,但這並不能模糊富有與貧困的不和諧。我們所理解的家庭財產,大致為房產、私家車、儲蓄、投資這幾種。在這四項中,擁有其中的二項:才能稱得上溫飽之家。如果隻有其中一項,或一項都不具備,那自然是貧困之家,如具備三項,自然是小康之家,如果四項全部具備,便屬於中產階級,或富豪階層。
在儲蓄裏麵,當然包括國債、有價證券或炒股炒彙。投資包括投資基金、投資商鋪、投資房產(除自用以外的第二套房產)。富豪的財富,自然難以算清,但財富的總價值,應該大於三個中產階級,這和我們的城市居民的收入,是農民的三倍是兩碼事。因為無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民,他們的收入,在支出了教育、醫療、保險、衣食住行等日常開支外,幾呼都是所乘無幾。就在幾年前,我國還有著7000多萬絕對貧困的人口,就算是現在的3000多萬絕對貧困人口,他們也是普通老百姓的負擔,而非富豪和中產階級的負擔。
尚明元提出,你怎麼會這麼認為?
我回答說,因為扶貧都是政府行為,而政府取得收入的80%~90%以上都是稅收。隻要看一看稅收組成的三大塊,商品稅、所得稅、其他稅收,就知道普通勞動者是納稅的主體。商品稅,也有三個組成部分,即銷售稅、增值稅、關稅。所得稅也有三個組成部分,即個人所得稅、企業(公司)所得稅、社會保障稅。而其他稅收,所包括的財產稅、土地稅、遺產稅、贈與稅、印花稅和資源稅類,本應是富人貢獻的稅種,財產稅,遺產稅、贈與稅、資源稅,他們基本上都不用交,因為國家沒有征收。在所得稅中,個人所得稅,也應由富人作貢獻的,但富人交也交得少得可憐。2007年全國在估算,大約為600萬人的高收入者中。在政府和輿論的雙重壓力下,也隻有約一半人交納了個人所得稅。偷稅、漏稅、逃稅的主體,是財富的另一個麵孔。
曾加說,你的確有仇富的傾向,這是不是偏激了?
我不管他的質疑,繼續說,如果問這個世界上,什麼人最富有同情心時,很多人都會誤認為,富人具有更多的同情心。其實這是大錯特錯。富人更熱衷吹噓自已的成功,編造自已的成功的故事,這是人性決定的。他們的奉獻與善行,都是功利行為,或迫於壓力,正所謂為富不仁。像浙江裘德遠那樣的企業家,包下全省白血病人醫療費用的,別說是中國,就是在世界上,也是很少見的一種人。
中國是一個多災多難的國家。我們每年的救災善款80%來自於普通人,而不是富人。要知道整個社會財富的80%,都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中。窮人更同情窮人,是因為同情是以同為基礎的,因為相同境況、相同的際遇、相同的命運,使人們更容易理解同類人的願望和夢想。一個曾經被貧困疾病困繞的人,最能理解落難的窮人。他看到他們,就想到了自已的過去。正所謂同病相憐。
窮人感性大於理性,富人整體是理性壓倒感性。富人容易將貧窮、不成功,看成是對方沒文化、智商低、不努力、缺少奮鬥精神的結果,並對自已的業績、對自已的聰明沾沾自喜,缺乏同情心和責任感。富人的同情心大抵如此,其道德的問題也自然隨之而來。同情是道德行為的基礎,沒有同情心,就缺乏道德。所以做一個富人有德行的富人,比做一個窮人要難,做一個真正善良的富人更難,因為他必需要有信仰,或很強的反思能力,這些正是國人所要加強的。窮人隻因為與更窮的人有天然的共同的基礎,才表現出了更多的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