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風暴遠去了還是停歇了? 改變悠久的職業轉換模式
如何解決上述缺陷?答案很簡單:實行金融從業者和金融監管者永久的身份固定製,即在兩種職業中間不可轉換,這需要金融法明確規定。兩者之間不可轉換,不包含金融從業者做公務員,服務金融業以外的行業,同樣也不包含金融監管官員棄職到金融業以外的企業供職。
有人會提出疑義:如此這般,金融監管者都沒有金融從業經曆了,不熟悉金融業務如何監管?這個問題其實不是個問題,或者是個偽問題。第一,當代的社會分工越來越細,金融的業務門類越來越多,目前金融機構的高層管理人員也僅僅有過一兩項、兩三項業務經曆而已。第二,一個金融專業出身,從未有金融從業經曆的人,仍然可以做好監管。學習並熟知金融業產品、流程、運行和管理的方法和渠道很多。監管者應該掌握的是金融組織運行的路線圖和金融工具、金融產品的流程圖,即便是在“技術”含量上被稱為最高等級的CDS,我們也很容易搞清它的基本結構和主體路徑,甚至無須去讀完它幾十萬字、上百萬字的產品設計和銷售說明書。
為什麼要對金融業的監管提出如此苛刻的要求?原因就是金融業是經濟活動的中介,金融業行為端正與否,直接影響到經濟的穩定,甚至社會秩序的穩定。金融業同其他行業相比,還有一個重要的不同點,即其他行業都是為消費者提供直接服務的,而金融業除了為消費者提供服務以外,很多產品都是為這個大家庭的同業兄弟服務的,這種相互之間的服務,是金融業一個很重要的特點,金融業許多經常性的大宗交易,都來自於這個家庭自身,這種結構的底層或終端支撐者才是個人客戶。這就是為什麼一旦發生金融危機,民眾往往總是受害,並且是受害最深的群體的原因之一。這種複雜的業務結構非常容易製造風險和重複放大風險,這就是CDO、CDS等眾多金融衍生產品生成的金融結構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