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節 小川你立功了(1 / 2)

楊選沒有拿到帛陽的特許,隻是在得到安小璃的情報之後,帶著錫師衙門的差役硬闖而已。見定國公府上後院正在燒一堆砍碎的廢料,立刻想到那便是馬車殘骸,當即帶人搶下還沒來得及燒去的部分留作證物。

秦之紇的家仆與他爭執起來,雙方各不相讓,差點為那幾塊碎木動了手,然而任憑對方怎樣暴跳如雷,錫師衙門的差役仍是護住那車板不放。

兩邊吵起來,楊選與秦之紇翻舊賬,爆出當初對方綁架他的事情。

這事兒在吵的時候周圍都是差役與定國公府上人,後來不知怎地就傳了出去,傳得滿朝盡知了。因定國公已死,秦之紇這個新當家的還沒怎麼立起威來,所以兵部尚書那邊終於找到機會,想痛打落水狗,報一箭之仇。

楊選並不知道自己家裏的這樁交通事故可以導致朝中嘩然,他隻是盡全力緝凶而已。

說他對容雁雙吧,那感情並不是就深到要殉情的,可是一個男人對自己的女人總應當有責任感,所以如此憤怒也是可以理解的,稍微有些越權之類的行徑,帛陽也對他睜一眼閉一眼了。

楊選到通明殿來鬧過之後,帛陽便派了人手去專門處理此案,後者見楊選私自帶差役去定國公府,便按照帛陽的指示精神,盡量替楊選圓著場子撐著腰,於是第二天帛陽退朝之後便得到了當時的事件報告,並且預見到兵部尚書要借此發難。

發難就發難,他正好可以把秦之紇給滅了。早看這人不順眼,要不是打仗時候還要依賴定國公老爺子的部下,一兩年前定國公剛死的時候帛陽就想把秦之紇給辦了。

楊選不知道自己又送上門去被帛陽當槍使,就算他知道,該做的還是得做。

於是他十分雞血地搜集罪證,聯絡過去曾經受過秦之紇害的訴狀人,發誓要把秦之紇的各項罪行全都揭出來,就算這一樁告不倒,別的案子總有一款適合他!

陳和見他這樣激動,總覺著十分危險。

基於自保的心理,他是不想多摻和的,但自家媳婦不答應,說雖然親家做不成了,但他作為楊選為數不多的朋友之一,應當兩肋插刀才對。娘子難得這樣堅持主見,陳和自然就被壓製住了。

再加上觀望之後,發現帛陽帝召了錫師衙門的頭子去,一席訓話下來,意思似乎是確實要嚴查肇事者的,也就是說,帛陽帝希望這個罪名結結實實地安在秦之紇頭上了。

有句俗話叫識時務者為俊傑,陳和不算俊傑,但是平心而論,他很想做這個俊傑——沒有誰不想的吧?

所以他這幾天就時常跟楊選一道出入,幫他處理一些人際上的事務,或者說,幫他打打圓場,通通關係。

楊選告發秦之紇的不僅是這暴虐於民的行徑,更有強占民宅和田地一類的罪名,這些就與陳和的官職息息相關了,所以楊選也很開心有陳和在一旁協助自己。

見他倆感情好,帛陽也動了點心思。

他這回是存心要師出有名的,怕楊選一個人在“貧民區”住著出事,被秦之紇暗算,所以就暗裏下旨,要求陳和接楊選到陳府住了。對此楊選並不反對。

再說阿青,為了讓陳和傳個話,在陳府外麵等了半天時間,仍然不見其人。

待到天黑之後,他才見著這二人回來。

與楊選打過招呼之後,阿青將東宮要求他帶的話原原本本地告知陳和,陳和麵有難色,道:“陳某正插手調查定國公的事務,聽聞秦四姑娘是前定國公的幹女兒,現任定國公的契妹……這,恐怕不太方便。”

阿青是通情達理之人,聽對方這樣講,便點頭道:“也對,是我思量不周,冒昧了。”

“青少俠這是哪裏的話……”陳和想到秦斯對自己有恩,現在他卻不得不拒絕人家幫助秦斯妹妹的請求,覺著格外愧疚。他想了想,道:“啊,對了!另有一人應當可以擔此重任!”

“誰?”

“常王!”陳和道,“秦四姑娘將侄子秦川托付給常王撫養,可見兩人關係不壞,青少俠,你不妨去常王府上試試!”

“常王麼?”當初那個常王世子?貌似跟秦斯關係確實不錯,而且還占著小川的優勢,可以考慮。阿青謝過陳和的提點,這就往常王府上去。

楊選從石壁後麵轉出來,對陳和道:“陳大人,你為何與這位捕頭來往?本官記得,他是定國公的人吧?”

陳和急忙解釋:“不是的,這位青少俠在京城的時候雖然與定國公府的長公子有過來往,但總地來說,都是京都衙門與京衛之間的交往而已,他本身不是定國公的人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