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潮汛:企業家曆史地位變遷(3)(1 / 2)

生存的欲望企圖衝破一切束縛。於是,在江蘇華西村,吳仁寶帶領農民辦起了小五金廠;在天津大邱莊,禹作敏搞起了冷軋帶鋼廠;在浙江蕭山,魯冠球創辦了萬向節廠;在安徽蕪湖,年廣久賣起了“傻子瓜子”;在四川新津縣,劉永行兄弟用自行車拖著小雞在大街上叫賣;在廣東順德,梁慶德開始走街穿巷收購雞毛;在浙江溫州,15歲的王振滔便做起了賣米的小生意……但是,由於私營經濟如野草般無序生長,加之當時很多人的思想還過於保守,於是各種質疑的聲音開始傳來,甚至在全國掀起了關於姓“資”姓“社”的大討論。1982年初,中央下發打擊經濟領域犯罪活動的緊急通知,以“投機倒把罪”抓了一批走在市場經濟“風頭浪尖”上的人,溫州“八大王事件”便是典型的代表。

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通過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這部新修改的《憲法》“總綱”第十一條中說:“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通過行政管理,指導、幫助和監督個體經濟。”個體經濟第一次寫入了國家憲法,使得非公有製經濟的發展獲得了穩定的法律支持。

1987年,中共十三大明確提出鼓勵發展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1988年3月,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指出“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私營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對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

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出台。次年底,全國第一次工商登記,私營企業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一下子達到了9.06萬戶。而這之前,隻有溫州等地的6戶私企進行過正式工商注冊。

1989年,由於國內外的嚴峻形勢,私營經濟再次跌入低穀。在這股“倒春寒”中,年廣久以貪汙、挪用公款罪被捕入獄;劉永行兄弟、李書福、王廷江、蔣錫培等被“嚇壞膽”的私營企業家,紛紛把自己的企業送給當地政府,以求退財消災;而在民間經濟發達的廣東、福建等省,大量企業家紛紛攜款外逃。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記載,1989年下半年,全國個體戶注冊數減少300萬戶,私營企業從20萬家下降到9.06萬家,減少一半多,這個數字要到1991年才略有回升。

第二階段是1992年到2002年,私營經濟從“必要的有益的補充”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重要組成部分”。

“天時人事日相催,冬至陽生春又來。”1992年,中國改革開放在經過短暫的停滯後,又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這一輪私營經濟的發展,肇始於1992年鄧小平的南巡。當年隨即召開的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非公有製經濟是社會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此,私營經濟的發展走上了快車道,真正的融入了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建設中。

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第一次將“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製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寫入了國家的根本大法,私營經濟有了真正的保護。

私營企業家的創業熱情被進一步激發,他們開始大顯身手,一次又一次突破了經濟領域的禁區:溫州青年王均瑤“膽大包天”,成為私人包機第一人;農民企業家陳金義一舉收購了上海六家國有商店,成為改革大潮中第一位收購國有企業的私營企業家;萬向錢潮股票上市,成為中國首家上市的鄉鎮企業,私營企業走向資本市場的大戲也由此拉開……如果說20世紀80年代初創業者主要是以農民和城鎮失業者為主,那麼1992年後的創業熱潮,則主要是以政府中低層官員和知識分子為主的精英階層。他們具有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企業的產權製度比較明晰,是上世紀90年代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量。這其中的代表有陳東升、毛振華、馮侖、薄熙成等,後被稱為“92派”企業家。

1992年出台兩個重要文件:《有限責任公司暫行管理條例》和《股份有限公司暫行條例》。正是這兩個文件掀開了中國企業進步的革命性的篇章,標誌著中國開始建立真正的現代企業製度,也開始催生真正的企業家。

從1992年到2002年,私營經濟逐步成為國民經濟新增長點中的亮點:私營企業從14萬戶增加到243.5萬戶,增長了17倍;注冊資金由221億元增加到24750.6億元,增長了112倍;從業人員從232萬人增到3409萬人,增長近15倍;稅收從4.1億元增加到976.1億元,增長了20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