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洪信——遇洪而開的隱喻(2 / 2)

後來的幾千年中,黃河多次泛濫改道,泥沙在大野澤南淤積成平原,導致湖麵向北移動,成了聞名天下的梁山泊。

據《資治通鑒》記載,公元944年,“滑州河決,浸汴、曹、單、濮、鄆五州之境,環梁山而合於汶”。這是梁山泊水麵較大的一次擴張。公元1019年、1077年,黃河又有兩次潰決,洪水注入,梁山周圍水泊變得更加廣闊,《水滸傳》中所說的八百裏梁山水泊正是北宋中後期的景象。

在眾多曆史記載中,黃河的流向一直都遵循自然規律,雖有泛濫也非大災大難,但總有人低估黃河的治理難度,如北宋,就先後用人力使黃河三次改道,導致黃河泛濫更甚,民不聊生。洪水不僅為梁山好漢打造了天然的地理屏障,還毀了許多富饒良田,傷國根本。

《水滸傳》中記載的嘉祐三年並沒有瘟疫,卻發生了另一件事。《宋史》記載:三年春正月戊戌,鑿永通河(永濟河)。此次開鑿並沒有成功防治黃河洪災,1077年,黃河在濮陽一帶決口,舍棄北流而向南改道,梁山泊成了黃河主流,形成了曆史上最大的水泊。

洪災是北宋時期的主要災害,看似天災實為人禍。1077年的決口“壞郡縣四十五,官亭、民舍數三十八萬家,田三十萬頃”,徽宗政和七年(1117年)的瀛洲、滄州決口更是造成了“民死者百餘萬”的惡果。

除了官員和洪災,另一個禍國殃民的物事就是國家政令。

宋徽宗趙佶本來就是個愛好甚廣但能力不足的皇帝,偏偏又好大喜功愛折騰,做過的荒唐事不計其數,像寵幸奸臣、逛青樓都算不得什麼,他倡導的另外三件事才是禍及社稷,使得北宋末年亂象叢生。

第一,花石綱。宋徽宗崇寧元年(1102年),置造作局於蘇州、杭州,製造宮廷所用珍巧器物。四年(1105年)又置應奉局於蘇州,搜羅東南各地奇花異石、名木佳果,由水路運送京師,稱之為花石綱。在趙佶看來,“花石綱”既能滿足自己的愛好,又能幫助百姓就業,有利無害。實際上,官員以“花石綱”為名在江南犯下的罪惡罄竹難書。凡是應奉局看上的一石一木、一花一草,皆以黃紙封之,收歸公有。稍有不從,便以“大不敬”的罪名捉進監牢,等待重金贖人。許多人家都因此傾家蕩產,到處逃難。為了運輸花石綱,拆房毀橋、鑿壞城郭是常有的事,應奉局負責人朱勔甚至大量強征漕運糧食的船隻和民間商船,嚴重破壞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漕運。

第二,崇尚道教。趙佶對道教的癡迷無可救藥,他仿照官製,專門為道教設立26級官階,給天下道士授以職銜,發放俸祿。在蔡京、林靈素等奸邪的蠱惑下,給每一處道觀撥了大量田地,修建的道觀不計其數,耗費的人力、物力難以估量。在1077年,全國道士女冠不到兩萬人,到了宋徽宗宣和年間,道士女冠的數量竟達百萬人之多。開展崇道活動,必然需要大肆搜刮民間財富,這也為北宋衰敗埋下了伏筆。

第三,大赦天下。大赦在封建社會是很流行的手段,用來鞏固統治,緩解社會矛盾,樹立仁君形象。尤其是社會動蕩不安時,這就會出現盛世大赦少、亂世大赦多的狀況。大宋國祚319年,大赦203次,平均1.57年大赦一次。而宋徽宗當政的25年中,竟有26次大赦。頻繁的大赦並沒有讓北宋複興,反而讓犯法者有恃無恐,律法形同虛設,宋徽宗憑著一己之力,使大赦不再是仁政,反而成了放縱犯罪、殘害平民的幫凶。

“伏魔之殿”中鎮壓的石碑就是北宋的潘多拉之盒,洪信打開魔盒並非無心之失,而是統治階級罔顧社稷蒼生、肆意妄為的惡果,其也終將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