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可以對祖父母縱情撒嬌,同時祖父母也是受尊敬的對象。祖父母並非擔任教育孩子的角色,雖然有的祖父母對於溺愛孩子不滿而自己來承擔教養角色,但這畢竟會產生一大堆矛盾。在日本家庭裏,婆婆與媳婦爭奪孩子的事極為普遍。祖母通常一天到晚守在孩子旁邊。從孩子的角度看,他可以獲得雙方的寵愛。從祖母的角度看,她可以利用孩子來抑製兒媳。討取婆婆的歡心,是年輕的母親一生中最大的義務。不論祖父母怎樣驕縱孫子,媳婦也不能提出異議。日本經常出現媽媽說不能再給糖果吃的時候,祖母偏偏馬上又給的事情,還含
沙射影地說:“奶奶給的點心沒有毒。”通常祖母給孩子的東西都是母親弄不到的,她也比母親有更多的閑暇陪孩子玩耍。
哥哥姐姐都奉命寵愛弟妹。日本小孩在媽媽生下另一個孩子時,會充分感受到被“奪寵”的危險。失寵的孩子很容易聯想到自己時常親昵的母乳和母親的床榻就要讓給新生的嬰兒了。新小孩誕生前,母親會告訴孩子:這次,你會有一個活娃娃而不是“假”寶寶了。以後你就不是跟媽媽睡覺,而是跟爸爸睡了。母親會把這說得像是一種特權,孩子會對為新嬰兒出生所做的各種準備感興趣。新嬰兒出生時,孩子們通常由衷感到激動和喜悅,但這種激動和喜悅很快會消失。失寵的小孩總想把嬰兒抱到別的地方去。他對母親說,“把這個寶寶送給別人吧。”母親回答說:“不,這是我們家的寶寶呀!讓我們大家都來喜歡他吧。你愛小寶寶,你得幫媽媽照顧寶寶,好嗎?”這種情況有時會反複持續很長時間,母親對此也似乎並不介意。多子女家庭會自動出現一種調節辦法:孩子們會按間隔次序,結成夥伴,老大照顧老三,老二照顧老四。弟妹們也是跟隔一個次序的兄姐親密。在七八歲前,男女差別對這種安排影響不大。
日本小孩都有玩具。父母和親友都給孩子們送布娃娃和其他玩具,有的是自己做的,有的是買的。孩子們用布娃娃及其他玩具作遊戲,如過家家、當新娘、過節日等等。遊戲之前會先辯論:大人是怎麼做的?有時爭論不止,就請母親裁決。母親就說:“貴人度量大”,勸大孩子忍讓。常用的話是:“吃虧者占便宜”,意思是,你先把玩具讓給小孩子,過一會兒,他玩膩了玩別的,這玩具還是你的。母親的這個意思,3歲的孩子都能很快領悟。在玩主仆遊戲的時候,母親會讓大孩子當仆人,說是大家都高興,你也會快樂。日本人生活中,“吃虧者占便宜”的原則,即使在成年以後,也受到廣泛尊重。
日本人教育孩子,除訓誡與嘲弄之外,另一個重要的手段是轉移孩子的注意力,隨時給孩子吃糖果被認為是轉移注意力的辦法。隨著孩子接近學齡,會采用各種“治療”方法。如果孩子脾氣暴躁,極不聽話,母親就把他們帶到神社或寺院去。母親表態說:“讓我們求神佛給治療吧。”多數場合下這相當於一次愉快的郊遊。施行治療的神官或僧侶會跟孩子嚴肅地談話,問孩子的生日和他的壞毛病。然後他退至後屋祈禱,再回來宣布病已治好。有時則會說,孩子淘氣是因為肚子裏有蟲子。於是,他給孩子作祓,清除蟲子。日本人說這種方法“短時有效”,也被認為是“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