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國家大法官考試(三)(1 / 2)

我們在這個房間裏等到入場時間,避開人流,提前進入了考場。由於考試時間足足有三個小時,克莉絲沒有在廣場上等我們,而是先回到了旅店。

上午八點半,考試正式開始。

議會大廳很大,每個考生之間都相隔很遠,而且足足有十二個負責監考的人員在不停巡視,看起來根本沒有作弊的空間。

座位號是隨機分配的,我是23號,而伊拉莉亞是131號,我倆一個在大廳的右下角,一個在大廳的左上角,以至於我都有點看不清伊拉莉亞在哪裏。

考場的桌子上有放好的毛筆和墨水,隻能說不愧是國家級別的考試,準備得就是充分。

試卷差不多有A4紙大小,一共是六張。試題的形式隻有兩種。一種是類似簡答的題目,一張紙上有兩個問題,然後在空白處寫上考生自己的見解。另一種則是類似案例分析。

硬要說的話,這次的考試跟我原來那個世界中的一個名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裏的主觀題科目有一點點相似。

“真是不容易啊,終於到了我能盡情發揮的時候,哈哈。”我提起筆,隻是稍微瞄了一眼題目,就開始大寫特寫。

與此同時,大廳的另一邊,131號桌前。

雖然坐在這裏等試卷下發的時候還是有些緊張,但是當我真正拿到試題之後,立刻就進入了思考狀態,什麼緊張感,瞬間就被我拋在了腦後。

我默默在心中讀出第一道題目:“《露卡法典》是我國現行的法律,是法官斷案時必須要遵守的法律依據,請簡單闡述《露卡法典》的整體體係結構,並寫出第15條和第60條的具體規定。”

“這個可難不倒我,《露卡法典》我都已經背得滾瓜爛熟了。”我一邊回憶一邊在紙上寫著,很快就答完了題目。

前五道題都沒什麼難度,全是考查對《露卡法典》的掌握程度。

直到第六題才出現了有關法律意識的問題。題目是這麼問的:“你認為目前正在進行的法治改革會對我國產生怎樣的影響?”

這道題不僅在考查考生的分析能力,而且還具有還很有很強的政治性。

現在受到國王陛下支持,掌握國家司法權的是以貝爾曼老師為首的改革派,所以這次的國家大法官考試一定是選拔具有改革傾向的人才。

因此這道題你一旦寫了否定法治改革的內容,那麼就肯定與通過考試無緣了。但總的來說,這道題並沒有什麼太大難度。

“接下來是,嗯,‘請比較其他國家法律,分析我國《露卡法典》的優越性’。”

這道題對我來說有些超綱了,我沒有接受過係統的法律知識學習,所以其他國家的法律我也沒有了解過。

但這並不代表我就對這道題束手無策,我對周圍國家的基本情況還是略知一二的。就拿吉曼王國的南方鄰國奧拉裏巴教國來說,他們就沒有完整的法典,發生的糾紛也一般都靠宗教戒律進行裁斷。他們所謂的法律,實質上就是對戒律的擴大解釋,以應對各種各樣複雜的情況。

除了奧拉裏巴教國,和吉曼王國接壤的最大國家就是位於西北方向的內澤蘭登低地聯省共和國。這是由數個大型自由貿易城市聯合組成的國家,因為貿易繁榮的緣故,他們的法律也製定得相當繁雜,而且大部分都是有關商業的法律。

想到這裏,我心裏已經大致知道要怎麼寫了,於是我便用筆尖沾好墨水,工整地在紙上書寫我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