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我筆下的長篇大論,心裏默默滿意的同時不禁有些擔心阿德斯先生。雖然他能很熟練地使用我們的語言和文字,但他畢竟是從遙遠的東方大陸來的,再怎麼說也不太可能對西方大陸這麼多國家全都了解吧?
我很想回頭看一眼阿德斯先生的狀況,但瞬間想起來這裏是考場,趕緊控製住了自己的脖子。
“放輕鬆,伊拉莉亞。你以為他是誰啊,他可是無所不能的阿德斯先生,你要相信他才行。就算這一道題答不出來,也不會有太大影響。”我在心中安慰自己,好讓注意力重新放在試題上。
短暫地走神之後,我繼續在紙上作答。從第八題開始就是案例了,其中有一道題讓我感到略有糾結。
題目是這樣寫的:在一處村莊中,村民A養的耕牛走失跑到了鄰村的村民B家。村民B不知該耕牛為村民A所有,所以沒有歸還耕牛,且一直使用耕牛達一年時間。那麼此時村民A在村民B家找到耕牛,請問是否可以要求村民B進行歸還?
如果是一個月之前的我,肯定會毫不猶豫地認為不能要求歸還。因為依照《露卡法典》的規定,是可以對無主狀態達一年的物品進行合法占有的,更別提都已經用了一年時間。
可問題在於,這和阿德斯先生教給我的知識是衝突的。之前我們就曾關於這個問題進行過激烈的“學術辯論”。在阿德斯先生看來,遺失物無論如何都不能被他人侵占,這和我們的觀點存在很大的出入。
其實在和阿德斯先生討論過之後,我也認為阿德斯先生他們的這種思想要比我們更加合理。在接受過新的觀點之後,我確實覺得《露卡法典》中關於無主物的認定存在一些不妥。
比如有些被偷盜或者被搶劫的物品長時間無法追回,那麼實施犯罪的人就可以利用這個漏洞,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主張其為無主物,從而將其合法占有。
於是這就產生了一個抉擇問題,我到底是應該穩妥起見選擇法律的規定,還是應該追求我所認為正確的答案?
嗯,這要怎麼辦……
“總感覺為了拿分而寫上錯誤的答案,不僅違背了自己的內心,而且還是對阿德斯先生的不尊重。”我扶著額頭,猶猶豫豫無從下筆。
“不對,我得這麼想,拿分是現實,答案是理想,而理想是要建立在現實之上的。無論怎麼說,通過考試才是目前的第一目的。”多年的獨立生活已經把我培養成了一名現實主義者,所以我便做出了很現實的選擇。
考試題目雖然不多,隻有二十道,但每道題都需要寫相當多的內容,寫得我手腕都酸了。考場裏掛著一塊時鍾,我抬頭看了一眼,發現才隻過去了一個小時的時間,於是我就放下筆準備稍微休息一下。
我坐在座位上,偷偷地瞄了幾眼附近的其他考生。這些貴族子弟,雖然一個個穿得一表人才,但此刻都對著空白的試卷抓耳撓腮,無可奈何。
對於他們,我隻能用一個詞來評價他們——良莠不齊。
雖然有埃隆、基思和紐裏西這樣的有辱貴族身份的敗類,但並不是所有的貴族都像他們這樣。相反,大部分貴族因為掌握著教育資源,所以要比一般平民有文化得多,也比他們更好講道理。
我活動了活動手腕和手指,然後接著做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