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寫完了判詞,隨即畫上一個大大的“斬”字。不料這和尚竟然哭道:“蘇大人害苦了我!”蘇軾很奇怪地問道:“殺人償命,難道本官冤枉了你不成?”了然說:“倒是沒有冤枉小僧,隻是那判詞有點”蘇軾笑著說:“判詞怎麼了?”了然說:“大人文名滿天下,你把判詞公布出去,必然轟傳天下,小僧在九泉之下也不得安生了。”
江盈科的《雪濤諧史》中有一則笑話判詞也很妙:
嘉靖間一禦史,蜀人也,有口才。中貴某,欲譏禦史,乃縛一鼠蟲,曰:
“此鼠咬毀餘衣服,請禦史判罪。”禦史判曰:“此鼠若問笞杖流徙太輕,問淩遲絞斬太重,下他腐刑。”中貴(太監)知其譏己。然亦服其判斷之妙。
據《清稗類抄》記載,說丁寶楨撫閩時,某縣有發墓開棺剝取屍身衣飾一案。當時縣裏的幕僚為了減輕對自己的處分,設法於呈文中避去發墓開棺的字樣,其詳文有雲:
勘得某處有厝棺一具,棺材後壁鑿有一孔,圍圓一寸三分,據屍親某某供稱,屍身頭上,失少金簪一支,顯係該賊由孔伸手入內,拔取金簪,得贓逃逸。除懸賞購緝外,理合勘明詳報。
丁氏閱過呈文,於尾批雲:
以圍圓一寸三分之穴孔,竟能伸手入內,天下無此小手。棺後伸手,拔取屍身頭上金簪,天下無此長手。該令太不曉事,應即撤去,候飭伺遴員接署,另行詳勘。
幕吏狡猾,欲蓋彌彰,豈料弄巧成拙,聰明反被聰明誤,實在是自作自受。
【評議】
誠然,上述的實例在今天看來不足效法,因為它們既不符合今天法律的公文程序,也不符合今天破案的要求。但是,我們是否也可以從中看到古代辦案人員的“文化素質”,也許正是由於這種“文化素質”的存在,冰冷的法律條文似乎也變得富有文化氣息,也許正是因為他們在辦案時的“文”辦而非“武”辦的態度,我們“以德治國”的傳統才落到了實處,“法製”才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藝術家與政治家
【引言】
政治家與藝術家是否可以統一,政治和藝術是否相容?藝術家能否當好政治家?中國幾千年的曆史給予了否定的回答。
我們隻知道對封建皇帝破口大罵,其實,有許多被命運推上皇位的人,卻不願做皇帝,他們寧願做一個藝術家,甚至做一個自由的普通人。
中國的絕大多數皇帝都是因血緣的“天命”關係而被推上皇帝寶座的,就他們個人的稟賦素質來講,卻不一定適合當皇帝。因此,他們就不是經過自然淘汰出來的,質量也就失去了保證。中國的曆史機製就這樣一批又一批地造就了無數的昏君。
但這樣的機製卻有可能造就藝術家皇帝,藝術家跟天生稟賦有很大的關係。在良好的教育條件下,當不了一個政治家,卻很可能成為一個藝術家,中國的藝術家皇帝真是不少!
例如,魏晉南北朝最後一位皇帝陳後主,就是一位天生的音樂家,他創作的《玉樹後庭花》在當時是極為流行的歌曲。唐人有詩說:“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後人竟至把陳後主的歌曲當作了亡國之音。北宋的宋徽宗也不是個做皇帝的料,而是一個天才的畫家。在他的開創和影響之下,宮廷畫院形成了中國畫史上獨樹一幟的既忠實於細節又強調畫境詩意的風格流派,其名作《聽琴圖》有很深的藝術造詣。在個人生活上,他也富有“藝術家的氣質”,他竟然出外遊逛,尋獵“野趣”,與當時的名妓李師師打得火熱,把三千後宮佳麗一概拋在腦後。
在中國曆史上,這樣的藝術家皇帝很多,如漢成帝、梁元帝、隋煬帝、宋寧宗等均是。但必須指出的是,像魏武帝曹操寫出“東臨碣石,以觀滄海”、“老驥伏櫪,誌在千裏”,漢高祖劉邦寫出“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是算不得藝術家的,因為他們寫如此詩篇的出發點不在於藝術,而是為了抒發他們建功立業的豪情壯誌,他們僅是略有文采的帝王,而不是全身心投入藝術的真正的藝術家。
藝術家皇帝既把身心投入了藝術,肯定無暇顧及政治,其政治隻會越來越腐敗,藝術家皇帝逐漸蛻變成一個昏君,那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其實,這還是淺層的原因,深層的原因在於,政治是一種理性行為,藝術是一種感性表達,一個完全沉浸在感性當中的人,在常人看來,尚且像瘋魔,更不用說把他放在朝堂之上了。因此,讓一個渾身上下散發著藝術氣息的人坐在朝堂上,一板一眼地做那些需要用冰冷的理性來處理的事,那結果隻能是做壞,不會做好,中國曆史上的一部分昏君就是由此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