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劉師培的學術史研究實績(2 / 3)

吾觀上古之時,政治、學術、宗教合於一途,其法鹹備於明堂。明堂者,合太廟太學為一地者也,凡教民、宗祀、朝覲、耕籍、舉賢、饗射、獻俘、議政、望氛、治曆、告朔、行政之典皆行於其中,而有周一代之學術即由此而生。儒家之學即教民之遺法也,墨家之學即宗祀之舊典也,名家之學即舉賢之遺製也,法家之學亦行政之大綱也,推之縱橫家之學出於朝覲,陰陽家之學出於治曆、望氛,農家之學出於耕籍,雜家之學出於議政,兵家之學出於習射、獻俘,即道家之學亦從此起源。厥後明堂各典掌以專官,及官失其傳,私家著作乃各執一術以自鳴,惜章氏未見及此耳。[14]

總之,在劉師培看來,中國古代學術源於宗教並基於實驗,至周代則掌於官守,尤掌於史官。

上述四文,除《古學出於官守論》外,率皆征引西學以為助,涉及進化論、自由學說、中國文化西來說等,但僅用其作為佐證而已,並未給予過多闡發,核心仍在以固有觀念梳理古學源流。而在《中國哲學起原考》中,劉師培則是將西學作為參照係,考析中國哲學宇宙論的起源問題,從“元”至“玄”至“一”,認為:

古人之言哲學也,與歐儒一元論之說相同,此固不易之確論也。古代哲學既鹹持一元論,厥後則由一元論之說易為二元論。[15]

實際上該文既將外來詞“哲學”置於標題中,其意旨已明。

除論古學起源的著作外,劉師培論述先秦學術史著作中最重要、影響最大的當為《周末學術史序》。《周末學術史序》是劉氏擬著之《周末學術史》的序目。有周一代,學權操於史官,到周室東遷,私學興起,遂成周末諸子之學,故該序目實為論次諸子學術之序目。前已言及,國粹派“古學複興”之目的是複興先秦諸子學以重振中國文化,作為國粹派主將之一,劉師培著此便有這方麵意圖,故鄧實稱讚《周末學術史序》為標誌“古學漸興”的力作。[16]劉師培著此書還與當時的子學熱有關,胡適曾描述過這種景象:

到了最近世,如孫詒讓、章炳麟諸君,竟都用全副精力,發明諸子學。於是從前作經學附屬品的諸子學,到此時代,竟成專門學。一般普通學者,崇拜子書,也往往過於儒書。豈但是“附庸蔚為大國”,簡直是“婢作夫人”了。[17]

子學的興起,既是清代學者將樸學研究方法逐漸運用於子書的結果,也與西學的傳播和影響分不開,因人們紛紛發現子書中有能與西學相比附的內容,如《墨子》中的某些內容可與西方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甚至社會主義學說相比附,這自然引起欲溝通中西學術以救亡的讀書人的濃厚興趣。《周末學術史序》即反映了這一潮流。實則劉師培還有大量的諸子研究成果,如《老子斠補》、《莊子斠補》、《荀子斠補》、《墨子拾補》等,但這些成果皆為純粹的古典學術研究之作,非具時代關懷的“預流”作品,且不是從學術史角度立論研究,故不論。

《周末學術史序》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要作諸子的“義理學”,不采學案體。這是因“近世巨儒稍稍治諸子書,大抵甄明詁故,掇拾叢殘,乃諸子之考證學,而非諸子之義理學也”;既不滿意於此,就得加以變通,故“采集諸家之言,依類排列,較前儒學案之例,稍有別矣(學案之體,以人為主;茲書之體,擬以學為主,義主分析)”[18]。二是以西學為參照係,進行中西學類比。這從其標題即可看得很清楚。全書從《心理學史序》至《文章學史序》共16個序目,現將其列出(去掉“史序”二字):心理學、倫理學、論理學、社會學、宗教學、政法學、計學、兵學、教育學、理科學、哲理學、術數學、文字學、工藝學、法律學、文章學,其中論理學即為邏輯學,政法學即為政治學,計學即為財政學,理科學即為自然科學。這些學科涵蓋之廣,幾包容現今所言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各領域。以西方學術體係分類闡述先秦學術,這是劉師培學術史研究的一個創舉。在具體論述中,劉氏把道家和陰陽家之說與西方社會學理論相比附,說:

蓋道德家言由經驗而反玄虛,以心體為主觀,以萬物為逆旅,以本為精,以物為粗,以有積為不足,而與時為遷移,乃社會學之歸納派也。

陰陽家言執一理以推萬事,推顯而闡幽,由近而及遠,即小以該大,乃社會學之分析派也。

同時他也看到道、陰陽兩家的不足,指出:

道德家言多舍物而言理,陰陽家言複舍理而信數,此其所以遜西儒也。[19]

他還用政治學原理對儒、墨兩家予以比較,認為:

儒家所言政法,不圓滿之政法學也。墨家不重階級,以眾生平等為歸,以為生民有欲無主則亂,由裏長、鄉長、國君以上同於天子。而為天子者又當公好惡,以達下情,複慮天子之不能踐其言也,由是倡敬天明鬼之說,以儆惕其心。是墨子者,以君權為有限者也,較之儒家,其說進矣。[20]

另外,對法家等諸子各家也均用西學評述之,限於篇幅,不再枚舉。

中西學術分屬於兩種截然不同的知識體係,盲目類比,必有牽強附會之處,且從中西交融的視角看,這樣做也難免被譏為膚淺,這前已言及。但從學術史的角度看,這卻是一種有益的創新,有助於人們轉換立場回過頭來看待本國的學術發展曆程,所以對這種嚐試不能簡單否定。對於劉師培而言,他能這樣做,也與其受過良好的考據學訓練有關,即將中國古典學術按西學標準分類,體現出的是考據學專門化的特征和所具的科學思想。此一時期,受過考據學訓練者多矣,但唯有劉師培做到了這一點,這不能不說是他的一大學術貢獻。實際上,從當時人對《周末學術史序》的反應,便可看出學界是讚賞他這種努力的,如黎錦熙回憶當年“適睹《國粹學報》……所謂《周末學術史序》也,用是大樂,逐篇手抄”[21];錢玄同認為“劉君對於學術思想,最能綜貫群書,推十合一,故精義極多。……以《周秦學術史序》(“秦”當作“末”)為最精”[22]。就是今天看來,《周末學術史序》也不失為“研精覃思”(章太炎語)之作。

三、論兩漢學術及漢宋學術流變

劉師培論述兩漢學術及漢宋學術流變的著作以《漢代古文學辨誣》、《儒學法學分歧論》、《兩漢學術發微論》、《漢宋學術異同論》為代表。

《漢代古文學辨誣》是劉師培係統闡釋漢代經學演變曆程的著作。與《經學教科書》之類著作不同,這一著作帶有論辯色彩,是劉氏站在古文經學立場,反對當時康有為、廖平等人倡行的今文經說,尤其是反駁康有為古文偽經說的力作。正像全文首、尾所言:

記事之最詳者,莫若古文之經,如《周官經》、《左氏傳》是也;書之稍完善者,亦莫若古文之經,如《毛詩》是也……惟見於古文之經者,則大抵近於征實。至近人創偽經之說,扶今文而抑古文,於漢代古文之經均視為劉歆之偽作,而後人人有疑經之心,於典章人物之確然可據者,亦視為郢書燕說。吾恐此說一昌,則古文之經將廢,且非惟古文之經將廢已也,凡三代典章人物載於古文經者,亦將因此而失傳,非惟經學之厄,亦且中國史學之一大阨矣。故即今人之疑古文經者,陳其說而條辨之,以證古文經之非偽。[23]

夫近儒之辟古文,必援引今文以為重。以今文為是,故以古文為非。惟就漢代之經術觀之,覺經學之中,古文為優,而今文遜於古文。[24]

不過,該文雖有張大古文經的意圖,但全文之立論還是基於事實和學理的,平心靜氣,客觀周詳,極少偏頗之見。劉的基本看法為以下幾點:(一)漢代以前經無今古文之分,今古文經的差異僅為文字不同。六經在孔子之時被作為教本以傳授,

(孔門)弟子各記所聞,故所記互有詳略,或詳故事,或舉微言,詳於此者略於彼。所記既有詳略,因之而即有異同,然溯厥源流,鹹為仲尼所口述。[25]

盡管所記有異,但當時並無門戶之見,亦無今古文之分。

今文古文為漢儒之恒言,猶今日所謂舊板書新板書也。《說文·序》言:孔子書六經,皆以古文。則秦代以前,六經隻有古文,無今文。漢代之所謂古文經,乃秦代之時,未易古文為秦文者也,其故本至漢猶存。

所謂今古文者,以其由古文易今文有先後之殊,非以其義例亦有不同也。[26]

(二)古文經基本可信,西漢初年學者多治古文經。針對古文經為偽的看法,劉師培以大量例證辯駁之,逐個證明《左傳》、《周禮》、《古文尚書》等古文經傳的真實可靠性,並指出:

秦漢之間,古文之學雖殘佚失傳,然未嚐一日絕也。

西漢初年,古文之學未嚐不與今文並行,特武帝以後立於學官者,均屬於今文,由是古文之學不顯。[27]

(三)今古文立說多同,西漢今文家不廢古文。

西漢儒生之說經,以古文之經參以今文之說,以今文之經參以古文之說……漢儒曷嚐劃分古今二學若冰炭之不相容哉?

例如:

《五經異義》一書,於今文古文辨之最嚴,於先儒之說,必著明某說為今文家言,某說為古文家言。今就其書所引者觀之,則今文之說同於古文,而古文之說同於今文者,計有九條。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

西漢之初,無今文古文之爭。蓋博士未立,不以經學為祿利之途,故說經者雜引今古文。及今文立於學官,然後所學定於一尊。然舍古文而專說今文者,惟末師俗儒則然耳。若今文大師則不然,於古文之說,旁收博采,所引之說,不必定出於今文,是猶治古文者兼用今文之說也。足證西漢治今文者,並不以古文家言為偽,亦不以古文家言為可廢。[28]

古文、今文之分是經學內部的事情,它們的興起,總歸標誌著儒學在漢代的發展和具有關鍵地位。不過與此同時,法家也沒有放棄成為統治思想的努力。儒、法在兩漢形成了對立的兩派。對這一過程,劉師培在《儒學法學分歧論》一文中進行了論述。他認為,西漢之初,儒生本與法吏沒有太大分歧,儒生亦習申商之書,但“及百家罷黜,儒術日昌,由是取士之道,別有儒術之一途,而儒與吏分”。[29]“由是於法令以外,別立禮義德教之名。自是以降,以吏進身者侈言法令,而以儒進身者則侈言禮義德教。”[30]這種矛盾對立一直延續到東漢。東漢儒生較之西漢儒生更能“舉德教禮義之實而見之施行”,但“就儒法之見於實用者言之,則儒學近於虛,法學近於實”。[31]故禮義德教之儒術愈純,施行愈多,反使救弊之術愈窮,以致“東漢末年,刑賞廢弛,而以虛文相束縛”;在這種情形下,“尚法之論浸興。蓋當時之儒,忝辱高位,以優柔為治,以致綱紀廢弛。憂時之士欲矯其弊,乃揭法律以為標”;法家學說由此抬頭,“及曹氏竊國,然後以法家之言論而見之施行。此三國之政治所由多近於法家也”。[32]上述事實亦可看出,漢武帝之後並未形成儒學一統的局麵,法家一直未沉寂,且在東漢末年再次興起。如此敘述兩漢儒、法發展曆史,可證劉師培對“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看法也非一成不變。

《漢代古文學辨誣》和《儒學法學分歧論》雖對兩漢學術精義作了係統闡發,但皆是從中國固有觀念出發所進行的闡釋,其間尚乏具有中西交融之時代特色的新意。這一缺憾是在《兩漢學術發微論》中得以彌補的。《兩漢學術發微論》采用西方的學科分類和學術概念,借西方政治學、種族學、倫理學的學理,發明兩漢經學的內涵。這一做法,與《周末學術史序》有異曲同工之處。政治學方麵,

漢儒說經往往假經義以言政治,試推其立說之大綱,大約以人民為國家主體……既以人民為國家主體,故以人君之立出於人民。

而民心所歸之人,即可為天下之共主。

民權既伸,君權自當受限,

若君主放僻自肆,則為漢儒所不與,或斥為夷狄……或斥為匹夫……故君失其道,則臣民鹹有抗君之權。

特漢儒處專製之朝,欲伸民權之公理,不得不稱天以製君。……夫所謂以天統君者,即言君心當有所憚也。君心有所憚,斯不至以殘虐加民。凡漢儒之言災異者,大抵皆明於此意耳。此兩漢之時所由無殘虐之君,而人民有殷富之樂也,謂非漢儒之功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