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赫克納(Hackney)一區的醫官華雷(Dr.King Warry)調查該區貧民窟的擁擠情形,曾有詳細的報告。試就他所報告的事實隨便舉一個例:他說有個家庭共有六人,都住在一個小小的地室裏,這家庭裏麵有十歲和四歲的男孩,十一歲和七歲的女孩,那個母親告訴他說,因為她無法使他們睡開,最大的兩個男女小孩曾經發生過“非禮的行為”。
一九三三年一月二十七日《標準夜報》(Evening Standard)所載東倫敦貧民窟的情形,裏麵說起有個家庭住在地室裏已十九年了;除父母外,有四個女兒,年齡自十三歲至二十一歲,兩個男孩,年齡一個六歲,一個九歲,都住在一個地室裏,都要常往醫生處看病。
這樣“很少令人和疾病不發生關係的”貧民窟房屋,租錢在工人看來仍然是很貴的,普通每星期常須付到十五先令至二十先令;英國極少數最高工資的工人每星期雖可得到六鎊以上的工資,但普通總在兩鎊左右,所以為著房租差不多便用去了一半(這是世界大戰以後的情形,在以前平均隻用去收入百分之十六至十七為房租),結果剩下的一些工資不夠顧全家屬的衣食,父母子女往往在半餓狀態中過活。
據各區醫官的統計報告,貧民窟居民的死亡率常比普通的增加一倍至兩倍,嬰孩死亡率更厲害。就是養得大的孩子,也多遺傳著所謂“貧民窟心理”,據說他們長大時的行為都使國家要增加警察和監獄的經費!
記者自去年十月到英國以來,聽他們在內政方麵鬧得最起勁,視為一件大事的,便是消除貧民窟運動,大呼:“貧民窟是我們的恥辱!”衛生部大臣楊格爵士(Sir Hilton Young)定了一個消除貧民窟的五年計劃,據說要在五年內消除二十萬所貧民窟的房屋,使一百萬人有新屋住(據各報說貧民窟的房屋遠逾此數,貧民窟的居民亦遠逾此數),而新屋的建造則仍希望以利潤為前提的私人企業家來辦,並不想到工人租用貧民窟的房屋已嫌其貴,更有何餘力來租用新屋!
其實貧民窟問題也是資本主義製度下的一部分的產物。貧民窟的人民那樣苦楚,而據統計表示,一九三一年倫敦的土地生意不下一萬萬二千萬金鎊。教會於一九三○年在倫敦所收到的屋租就達三十八萬金鎊之多。土地的私有專利,房租的高抬,工人的貧窮,都一概不顧,隻想如何如何叫工人從貧民窟裏搬到新屋裏去,便以為這問題可以解決了,這真是在饑荒時代勸人吃肉糜的辦法!
一九三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