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國家及地方對大學的行政監管(2 / 2)

三、學區長—大學訓導長(recteur-chancelier)

學區是法國特色的教育行政單位,與大區的地理劃分小有不同。目前法國有30個學區,隨著地方分權運動的推進,中等教育的管理權基本下放到了學區長一層。在高等教育領域,學區長的角色可以用“調解人、談判者、辯護人、支持者、活躍的大使、催化劑”[5]來形容。首先,他代表部長,負責向大學轉達並解釋教育部\/高等教育與研究部的政策和決議,同時也參與向部長彙報高校的運轉情況並轉達大學人員的願望和要求。其次,學區長也是大學訓導長,是學區大學委員會的主席,負有監督大學各項政策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責任。1984年高等教育法同時規定,當大學委員會和校長所做的決議具有規章條例的性質時應通告學區長—大學訓導長,轉交行為一旦完成決議即可生效,無須征得其同意,但學區長—大學訓導長在認定決議或決定不合法時,可以提請行政法院進行審查並取消大學訂立的決定或決議。2007年“大學自治法”頒布之後,學區長監督大學各項工作的合法性得到了進一步強調,而且法律還允許學區長提請國庫財務專家合作開展監督工作,同時法律要求學區長對大學監督的工作情況將通過報告的形式對外公布。

[1] 另外還有6名中學督學和2名小學督學,後來隨著基礎教育機構的增加,基礎教育督學的人數也不斷得以擴充。

[2] 比如最近的一份工作報告是總督導處在2010年12月—2011年1月對36所法國高中進行訪談調研之後發表的有關普通高中和技術高中改革效果的報告。

[3] [法]西蒙、勒薩熱,安延譯.法國國民教育的組織與管理[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7.60.

[4] IGAENR機構成員分為兩個等級:一級督學又分出四個等級和一個特級,特級督學的人數不能夠超過本級督學總人數的20%,但是不包括那些在此崗位上工作至少3年的前教育部部門負責人和前學區長。二級督學又分出五個等級和一個特級,特級人數同樣不能超過本級督學人數的20%。可以成為二級督學的人員通常為國家A級公務員文職人員、學區秘書長、大學秘書長、在職國際公務員等;可以成為一級督學的人員通常為學區長或中央行政部門的負責人等。國家有專門機構負責督學的人員招聘工作。

[5] [法]西蒙、勒薩熱,安延譯.法國國民教育的組織與管理[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