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附錄:沈萬三的100條財富機密(1)(2 / 3)

17.在這個世界上,實力和地位決定一切。沒有實力和地位,就沒有發言權,對別人的合法傷害權就隻能逆來順受。有了實力和地位,就有了一層保護傘,壞人就不敢再來加害你,很多難事根本不再是難事。

18.與人談判要講技巧,心思不能過於外露,可以寓威脅於玩笑,施手段於無形,一下子擊中對方的軟肋,使對方在不撕破臉的前提下不得不就範。

19.與人談判,若是遇到了令人尷尬的話題,可以“打太極”,轉移話題,暫時化解尷尬局麵,稍後再回到正題上來。這樣可以留出時間調整自己的情緒,想出對策,不至於情緒失控,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20.當對手不是一個人而是幾個人時,其實反倒有可乘之機,要知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也就有利益分歧。若能靈敏地覺察到對方的利益分歧,就有機會相機而入,破壞掉對方的聯盟。

21.去與人談判前有計劃固然是好,但也不能太拘泥於計劃,要懂得擇機變通,隻要能把掙錢的機會抓到了,甚至逆計劃而行也是可以的。

22.人情該欠的時候就要欠,銀子該收的時候就要收。有的情況下,合作方給你的小恩小惠,收下比拒絕要好。相較於“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的嫌疑,你不收下,倒顯得生分,顯得你的誠意大打折扣,反倒讓對方不踏實,甚至可能會毀了你們接下去的合作。

23.打蛇要打七寸,做生意談判也要專抓別人的短板主動出擊;與之相反,若要避免被動,也要注意隱藏自己的短板,免得受製於人。

24.跟比你資曆和地位高的人說話,展現自己的價值和能力是必須的,但有時也要有所不言,比如先於人家想到某個問題的時候,可以不言,這樣可以把功勞讓給人家。

25.做生意萬萬要做好保密工作,尤其是事關自己底牌的事情,否則被對手知道了,那就一步錯步步錯,再也扳不過來了。一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二是提前做好彌補的預案。

26.若想向別人透露某種消息,又不想讓對方看出自己是故意的,可以采用聲東擊西的辦法。即跟對方說B,順帶提及一下A,對方就會以為無意中得知了A,感覺占了便宜,其實A正是你想讓他知道的。

27.嫉妒這種情感是普遍存在的,心胸再開闊的人也會有嫉妒之心。有能力的人遭到嫉妒是不可避免的,關鍵是你要及時覺察,尤其是來自領導的嫉妒,要懂得“收斂”。

28.有時候,老板讓你去做什麼事,而你想要拒絕,就需要技巧了。總的原則就是從老板的角度考慮問題,向老板分析自己不去做對他有那些好處,去做了對他有哪些壞處。對於更精明的老板,就不僅僅要靠說服了,還要施展些手段,用實踐證明他的指令不明智,他自然會收回成命。

29.當你感覺不知不覺中得罪了直屬上司時,就要適時地向其賣好了。可以賣他一個人情,可以在別人麵前說他幾句好話,可以送他一個好機會,種種方法,不一而足。既然是不知不覺間得罪他的,這種彌補式的“賣好”也要潤物細無聲,這樣大家心照不宣,免得尷尬。

30.生意場上,遇到突發的變故時,要能迅速抓住問題的本質,從關鍵之處、根本之處去想解決辦法,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因為變故往往是表象,單單從變故本身入手,很可能會帶來更多的變故。

31.別人賣給你人情,要及時回報,而且回報得最好大於他的人情,這樣下次再有機會,他還會想到你。時間長了,你的收獲總歸是大於付出的,是一筆穩賺不賠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