渲染過甚(1 / 1)

近日讀報,見我國出了一位大天文學家,發明了一顆新行星。在這滿紙淚痕的情形下,多少給了我們一點笑意。可是把新聞向下一看,慢來,這有點玄虛,原來說是由八卦上說明的。難道“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這類江湖老話,能和天文學發生關係嗎?再向下一看,糟糕?人家還是根據八卦做一種推算,那就是說“想當然耳”的一種假定,假定並不是事實。就是說,木王星也好,花王星也好,草王星也好,無論有是沒有,反正現在還是一個問號。既是問號,發現星是否存在,大有商量之餘地,怎麼糊裏糊塗,就可以給人家高帽子戴,說是發明了一顆行星呢?

我想身受此譽者,既有發明之號,而交不出發明的東西,有點四川人打話:麼不到台。恐怕這非他本願,而一切是某外國將軍所說“渲染過甚”,由於宣傳害了他。我們要知道,宣傳雖是事業鬥爭的一種手段,但究竟要和事業配合,尤其是涉及科學有關的這條路,二加二是四,一定是四,無論你怎樣宣傳,絕不會變成五或六。

舉此一例,我願做廣告的朋友,拿去一做參考。

原載1945年11月14日重慶《新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