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代民歌集》,是我的九首詩經楊弦先生譜曲之後製成的一張唱片。去年(1)九月出版以來,已經三版,令我十分高興,為楊弦,為監製的洪建全教育文化基金會,更為了終於起步的現代民歌。
在短短的五個月內,這張唱片博得若幹好評,也引起一些異議。反應這麼多,是一個好現象,足見關心現代音樂的人,不在少數。評論的文章,刊在《中副》上的,前後已有兩篇,即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胡紅波先生的《“民歌”不是這樣》與今年元月十二日吳柱國先生的《〈中國現代民歌集〉名稱並無不當》。胡先生認為民歌也者必須起自民間,天長地久,眾口相傳,人所共愛,準此,胡文指出我的詩“無須假民歌之名以自重”,而楊弦之曲“也實在找不到非稱民歌不可的理由”。胡文在結論裏建議“及早另外取個恰當的名字”。
吳柱國先生的文章,指出這張唱片的名稱並無不當,因為“現代民歌”可以成為“民歌”之變種,不必盡符民歌之常規,同時認為胡先生對民歌正統的維護,不免拘泥。吳先生對現代民歌的支持與辯護,令我感賞。另一方麵,胡先生對我和楊弦的指責,也言之有物,持之有故,令我尊重。以下擬為自己和楊弦說幾句話,也算是對吳文的一點補充。
首先我要指出,詩人的作品以民歌自名,早有先例。中國“樂府”一詞可作二解:一為漢初所立采樂集歌之官署,一為當時民歌之詞曲。後之詩人慕民歌之自然親切,往往模擬其體,亦襲其名,號稱“樂府”。《唐詩三百首》中,詩人所寫的樂府便多達四十首,其中李白的作品如《行路難》《將進酒》《蜀道難》等,無論在思想或語言上,都與天真樸實的民歌相去甚遠。胡文說白居易詩老嫗都解,卻“不曾假民歌之名以自重”。其實白居易在《長慶集》中,以“新樂府”自稱者,便有五十篇。作者更在自序中說明:“首句標其目,卒章顯其誌,詩三百之義也。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喻也……其體順而肆,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白氏所謂“新樂府”,用今日的白話來說,豈不就是“現代民歌”?白氏的“新樂府”在當時盡管傳於眾口,卻是新作的,並非來自民間,顯然不符合胡先生堅持的民歌定義。他如元稹的《樂府古題》與《新題樂府》、張籍的《樂府詞》、劉禹錫的《竹枝詞》等,也都是文人寫民歌的有名先例。李賀的詩,三分之一都以歌行曲引之類為題名,其中像《艾如張》《上之回》等名都取自樂府。我們也不能說李賀“假樂府之名以自重”吧。
中國如此,西方亦然,英國古代的敘事民謠,所謂ballad者,大半起源於中世紀的末期,但當時的朝廷不像中國在《詩經》和樂府的時代有采樂集歌之製,要等到十七世紀才有民間人士出來加以收編。後代詩人常有擬製之作,亦徑用ballad之名。降至現代,吉卜林有《大兵民謠》,梅斯菲爾德有《鹹水民謠》之歌集,也隻是詩人筆下的產物,並非久傳民間的俚曲。最有名的例子,應數浪漫大師華茲華斯與柯勒律治合著的《抒情民謠》(Lyrical Ballads),其實書中有些作品根本與民謠無關,甚至不是民謠詩體,像有名的《俯臨亭騰寺有感而作》(2)那一首,便是不折不扣的冥想詩。
六十年代的中期,美國有所謂“民歌複興”。此處所謂的民歌包羅極廣,不但有古典民謠、抒情民謠、寬邊民謠、宗教民謠,還有西部歌曲、鄉村歌和現代民歌。在美國流行音樂的世界裏,許多富於社會性的抗議歌曲(Protest Songs)也都歸於民歌之列。鮑勃·迪倫早期的作品皆稱民歌,後來的作品如《地下思鄉藍調》(3)和《像一塊滾石》等,雖配了電吉他,仍有“搖滾民謠”之稱。美國的現代民歌或鄉村曲,往往由一人寫詞、譜曲、歌唱甚至伴奏,並借唱片與電台的推廣而流行民間。這種專業化的“一腳踢”,加上企業化的間接傳播,與傳統民歌的定義已經大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