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你說的每一句話,共用的每一餐飯,行的一程又一程路,度的一夜又一夜,在你心裏留下的印記,才是最踏實的擁有,是活著的存在。世上功名利祿怎能抵得過這份踏實?}
之他
世上定有一個人,比金子還照耀你的窮困潦倒。
翻以往我們曾共同經曆的每一個片刻。很多年以後,當我們老了,這些記憶大概就是,愛過的證明。
記得第一次見許小好,那是2004年,他寫給我的第一封信。信中有一句話:
——我以後一定要娶你,第一眼就認定你會是我的妻子。
還寫了一句極自負囂張的話:我對你誌在必得。
當時覺得這個男孩子是腦子壞了嗎?神經啊!我扔了他寫的信,隻是留下了一個狂妄的印象。不過,字寫得很好看。後來他又給我寫了三年書信。每封信中都有這句話。再後來,他夢想成真了……
從2004年到2016年。
2004年,我高一,他高二。我是走讀生,中午獨自坐在教室裏看書,他在男生寢室拿鏡子對著太陽,故意將反光照到我臉上。
我生氣地衝那棟樓凶狠狠喊:照什麼照,不刺眼啊,再照我要打你了!
於是就這麼被他認識了,引起了他的注意力。從此,他開始了長達三年的書信。
前天,他又拿著鏡子在陽光下照,我正用梳子給小梔梳頭,我隨口笑著說一句:照什麼照,不刺眼啊。
他溫柔動容地說:你說的還是當年的那句話。
2007年,我高三,他大一。高考前一天,他說:好好考試,考完我回來看你。
結果8號考完最後一場,從考場走出來,他突然出現在麵前,他說:語文是不是沒發揮好?我問他:你怎麼知道?
他望著我,眼裏好像有月光,清涼皎潔。“因為我發現你考完語文出來時垂頭喪氣的。原來他兩天都悄悄在考場外等我。”
也是在那一刻起,我正式接受他的追求,他結束了漫長的三年單戀時光,我們牽起了手。也再也沒有分手。
過去好多年了,每到高考這個日子,還是會心動。
2012年的平安夜,我在大雪紛飛中穿著白紗嫁給了他。我們牽手走在雪中,仿佛已經攜手白了頭。
一年後,我們擁有了一個女兒,她叫晴梔。
2016年6月,我因先天性腦血管畸形突發引起腦出血,住院當日,他收到人生中第一個病危通知書,他說他每簽一個字的時候,手都在顫抖。我經曆了四次手術,活了下來。生死關走過,還能夠在一起。
相識十二年。
是我們的十二年。
當年,還沒有智能手機,馬路上也沒有許多汽車,高鐵也沒有這麼通達,世界仿佛要比現在慢得多。
我還是個留著寸頭染著紅發的叛逆少女。他高二,我高一,是我的學長。至今也不清楚,那個並不美好的我,為什麼能讓他執著追求了三年。
轉眼,從正式牽手相戀,十年過去了。
十七歲,到我二十七歲,他始終照顧我,寬縱我。人生有多少個十年呢,我最青春的十年,都給了他。
如今,我二十七,他二十八。
再過兩個月,就是結婚四周年。晚上,我握了握他的手,說,謝謝你,過去的四年,我們和平相處,溫柔相持。希望未來再過四年,四十年,我們還能如此。
我在十幾歲的時候就對自己以後的人生有所決意。如今,已經擁有百分之九十年少時想要的人生。
一生與心愛的人共度,一生做心愛的事。
添衣的時候,想起那年的你。
霜降的天氣,冷得驚人。也是在冬天的早晨裏,他麵對我說話發間,隱約可見細小的露水,慢慢地,打濕他的發。
那年,他常穿件米色大衣,總是在見到我的那一刻,問我,冷不冷。我們常一起走很遠的路,當年沒想過一生有多長。
但我們仍舊在一起。
他在我這裏,永遠都是自由的。他可以自由地選擇做什麼,我永遠都支持他,認同他,他做任何錯事,我永遠不怪他。
而他卻從未追逐自由。
世上獨一無二的小好哥哥。
月初的時候,和許小好去電影院看了一部青春電影,他回想起那時候,他們班有個男生,用橡皮筋對著老師的後腦勺彈紙團,連續彈了三次,老師回頭都沒有逮著他,結果另一個男生壞笑著用手比劃做彈的動作,比劃得起勁呢,正好被老師捉住。下場是教室門口罰站,這個男生也沒有出賣真正彈老師的人。
走出電影院時,挽著他的手,我感歎時間真快啊。如果真可以重返校園,那我們要堅守哪些決定,又或者要改變什麼。
你呢?
他說堅守著要遇見你,愛上你。
懷念春天的櫻花樹,以及賞花時你的言語。
起風了。
搭條薄毯,讀《西廂記》。
“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鴛帳,怎舍得你疊被鋪床。”張生對崔鶯鶯的丫頭紅娘說的。意思是如果我和小姐同床共枕,又怎舍得你做鋪床的粗活。言語裏夾著調情。
這句話,寶玉對紫鵑也說過。
我倒覺得,要是這句話,不是對什麼丫頭說,而是直接對崔鶯鶯,黛玉說呢。
那意思就可以這麼理解:如果能和你這樣溫柔多情的小姐同鴛帳,怎麼還能舍得你做柴米油鹽,鋪床疊被的粗活呢。
同樣一句話,換了對象,立刻變得情深一往。
他惜她十指不染陽春水,她也甘願為他洗手做羹湯。
不過世上,薄情郎兒多。又付了多少多情小姐。卓文君同司馬相如也是。為他當街賣酒,他官至中郎將就想休妻。
“噫,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為女來我做男。”
願天底下所有的好姑娘都能自己給足自己安全感。而不是依靠男子。
不要去渴望得到世間任何男子的喜歡,尊重比喜歡更重要。
溫柔的人才最貴。
如果你是一個很溫柔的人,那麼你也會激發對方良善溫柔的一麵,這是一種映射。
一個女朋友,在我這兒住了一星期後,忽然感悟說,我覺得你真是嫁給任何男人都會過得很幸福的女人,你太溫柔了。溫柔卻不柔弱,明明又是個強者。所以不是許小好很好,而是你激發出了他最好的都給了你。
所以,要做個溫柔的強者。
過去一直在塑造人物,也塑造了贏得很多少女心的男主佟卓堯,也有年齡差一輪的大叔方卓昂。還有一往情深的昆曲小生沈慕西。我將自己看作是一個男性來寫情愛。塑造了太美好的男子,也因此,很難很難喜歡一個人。
有時我想,如果不是在十七歲時遇上了許小好,現在的我,應該不可能會和任何人走入婚姻。
在昆山南站,他拉起我的手,不經意地說:“別走丟了。”
我愣了愣,被這再尋常不過的四個字,弄得有些恍惚。行李全由他拿著,我舉個冰激淩,順著他走。不用去想要從哪裏走。隻要跟著他,那就是對的。
倏忽間,想起很多年前,大雨中,他牽著我的手奔跑。那時覺得,會這樣一生一世。無論風雨,同甘共苦。
他有時單純簡摯像個孩子。每每看到他和小梔,我覺得自己,就有無限的力量。隻要我們仨在一起,我什麼也不害怕。
總覺得他始終是最好的那個。
給小梔蓄起長發。有人建議夏天剪成短發,會更涼快。他告訴我:女孩子要留長發,短發不好看。
我曾有過很長一段時間的短發。
“原來你不喜歡短發啊,那我有兩年一直都是齊耳短發啊......”
“因為那是你。”
因為,那是你。
同你說的每一句話,共用的每一餐飯,行的一程又一程路,度的一夜又一夜,在你心裏留下的印記,才是最踏實的擁有,是活著的存在。世上功名利祿怎能抵得過這份踏實?
你要對她好,她寫的故事中有過那麼多美好的時光,至少這是她曾經期盼過的。這句話,是我們婚禮上,證婚人的證詞。
愛一個人是怎樣的呢?我想,是和他在一起,做任何看似平凡的事,都是樂趣。我們不需要多富有,隻要伸手就能擁抱到的距離。
而幸福就是,夢裏,我失去了你,或者你哪裏受到了傷,驚醒張開眼,看見你完好無損睡在身旁,呼吸就撲在我的耳邊,然後摟著你的胳膊,才會很安心。
從前,冬天裏,最喜歡看你同我說話時,嘴中嗬出的白色霧氣,總覺得那是可以肉眼瞧見的,你的氣息,清清涼涼的。
昨晚枕著他的臂彎睡,他因為前天熬夜開車的關係,睡得很深。左手與他左手十指相扣,我覺得手指酸,鬆開,把手縮成拳頭躲在他的手掌心裏,他原本鬆開的手掌自然的稍微用力握著我的手,一直緊緊握著。因為他睡得深,我更覺得溫暖。那麼自然。
看他七年前寫給我的信,經年之隔,像是光陰的穿越。厚厚一摞信劄,最早的落款日期是二零零四年。這個夜晚,並肩而靠,一起看舊情書,看得忽笑忽淚。那個在信中說將來娶我的男孩成了我的丈夫,我腹中孩子的父親。哎呀,老了呀。
和他回憶六年前我們還是窮學生時,一無所有,兩人擠地鐵,吃食堂,一塊肉你夾給我我夾給你,晚上一起去圖書館看書,一起窩網吧玩連連看這種單機遊戲,冬天被他裹進大衣裏我露出個腦袋捧著熱乎乎的烤山芋狂啃。現在想想,大概我們這一生最美好的愛情都是在最窮最純淨的日子。
世上一定有個人,比金子還照耀你的窮困潦倒。
他上班出門兩分鍾後,又匆匆回來,我靠在床上,問他怎麼了,是不是忘帶東西了。他找到婚戒,戴上,摸摸我的頭說:昨晚摘下來的,我得戴著它工作。所以,他把車停路邊,居然跑回來的。晚上部門聚餐,他早早趕回來,也不和同事一起唱歌玩樂,沒出息。
某天晚上,不知哪來的怒氣,因一點小事和他生氣,我一直在那不停地責備他,他始終沉默。過後,他低柔地說:剛看你站在那說話,背對著我,我看見你右腳穿著冬天的厚羊毛襪,左腳穿著夏天的薄絲襪,我好心疼好心疼……
我硬起的心,瞬間塌了。還能好好地吵架嗎?
許小好對我最疼愛的一點就是,在我們的收入範圍內,他一定給我最豐富的奢侈。
我們認識十多年了,窮學生時,哪怕身上隻有幾百塊錢,他也一定舍得全部給我花了。
記得六年前,在南京他陪我逛商場,他剛實習工作發了一個月薪水,我試了兩件衣服,都挺好的,不知道拿哪件,兩件一起兩千多,他特霸道總裁地說:別挑,都拿著,刷卡。就這樣我幾分鍾花光了他一個月工資。
後來我們漸漸各自都工作,收入不錯,他仍要我用最好的,他說你一定要穿貴的,用好的。有次逛超市,一個女孩想買看起來更漂亮的蘋果,當然價格也高些,她男朋友不高興地說:這個便宜的不是一樣吃嗎,蘋果不都一樣,你還非要挑貴的吃。
如果一個男人,認為你配不上最好的,那這個男人一定也很差勁。許小好他說,我當然要你用最好的,因為你配得上,你連男朋友都是最好的,何況是你用的。他的話讓我明白,我們要有信心,相信自己配得上最好的。他是珍視我的。一個男人若連女人買件衣服買雙鞋買瓶香水都嫌貴,認為你至於買那麼好的嗎?那說明,這個男人也是次等男人。
所以,選擇男朋友,不需要多有錢的,但一定要是舍得為你花錢的。而男人也是,要記住,你的女朋友配得上最好的,才能配得上你。
前兩天的早晨,他醒來告訴我,說夜裏做夢,夢見我乘飛機走了,他找不著我,他在夢裏哭,哭得微顫,而我朦朧中伸手環繞過他,輕輕拍了拍他的頭。他抹了抹臉上的淚水,這才睡著了。我卻記不得有這回事。
平安夜,結婚兩周年紀念日。他給我寫了一封信,信中有這麼一段話:記得讀高二那年,我跟老師請假出去,特意買了一個蘋果送給你,你可能已經忘了吧。萬萬沒想到,在當時看來是一個尋常的平安夜,將來竟會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
對我而言,寫封信就是最好的禮物。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男子的真心。
高考之後,為了能夠和他在同一個城市念書,我放棄原本可以選報心愛專業的學校,而決定念並不感興趣的專業。
但我內心從未放棄寫作的夢想。那時他宿舍裏每個男生都玩網遊,他卻把他的電腦拿給我寫文章,這大概是他至今都沒玩過網遊的原因。
後來,我試著將小說放在文學網站連載,起初並沒有人氣,我對他說:是不是我寫的故事根本沒有人喜歡看?
他說:你再堅持堅持,一定會有讀者的。
慢慢的,我發現有很多不同的用戶在評論。大多是“真好看啊,請你一定要繼續寫下去!”“我看過最好看的故事,支持作者,是金子總會發光的。”“寫這麼多的字,一定很辛苦,也要注意身體,別總熬夜,我們慢慢等你。”我一一特別認真的回複。那些評論,給了我很多支撐。
直到一年後,我無意間翻到他的一個本子,上麵有三十個用戶名和同樣的密碼,熟悉的用戶名,讓我恍惚明白了些什麼。我打開電腦,去文學網站一一登錄,才發現,每個用戶都收藏了我的小說,還有發表的評論……那一刻,我手背遮著眼睛,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