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天塌半邊,我非入火坑不可?(1 / 3)

2000年4月17日上午,山東煙台市芝罘區法院的法官們遇到了一件更為荒唐的事:這天法官們正在忙碌著審理一件案子,突然門口溜進一位五六歲的小男孩,他的身邊沒有大人。開始法官們並沒在意,以為哪家的調皮孩子玩耍到了這兒,可幾小時過去了,這孩子還一直膽怯地留在法院門口似乎像有什麼事,可又不敢說。法官們便過來問孩子:“誰帶你到這兒的?”

“是媽媽。“孩子說。

“那現在到哪兒去了?”

孩子搖搖頭:“她說讓我找法官叔叔……”

法官們已經感到了奇怪,問:“為什麼你媽讓你找我們?”

“媽媽不要我了……”

法官感到出了問題,這又是一個不幸的棄兒。

“你叫什麼名字?“法官看來不管這孩子已經不行了。孩子從口袋裏拿出一張紙條,上麵寫著他叫“李海鑫”.

“那你的爸爸在哪兒?他跟你媽還住在一起嗎?“法官問。

“不,他跟我媽前幾年離婚了。”

法官根據這位孩子提供的這些情況,迅速查閱了前幾年離婚案中的李氏,馬上找到了小海鑫父母離婚的存檔。那民事書上寫著:李海鑫的父親李忠義和母親陳曉明,於1995年底協議離婚,當時隻有半歲的小海鑫判給父親李忠義撫養。

“你應該跟父親一起的,怎麼沒聽到你提起爸爸呀?“法官再問小海鑫。

“他不要我。“小海鑫說此話時把頭低下了。

“為什麼?”

“不知道……”

明明是判給父親的孩子,可父親又偏偏不要,應該在母親身邊的孩子,而母親今天又把孩子送到了法院——為了揭開這個謎,法官隻好帶著小海鑫先找到了李忠義。可當法官們費了一番周折找到現在的李忠義家時,已經另成家的李忠義的一個跟小海鑫幾乎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拒絕法官進門。

“你知道他是誰嗎?“法官指著小海鑫問李家的那男孩。

“知道,他是李海鑫。可他不是我爸的親生兒子。”

那男孩的話令法官十分驚詫。“你怎麼知道的?”

“我爸做過親子鑒定,醫生說他不是我爸生的。“那男孩子說著用鄙視的目光瞅了一眼小海鑫。

法官們聽這位孩子一說,都覺得李家的事還真是蹊蹺。他李忠義怎麼做的親子鑒定?怎麼就憑親子鑒定便擅自把孩子像踢皮球似的給踢出了家門,而現在小海鑫的母親又怎麼就把孩子送到了法院來?這一連串的疑問讓法官們覺得非插手不可。

他們忍著性子等這事的主角李忠義,一等就是天黑。

李忠義終於出現了。當法官們問起此事時,他李忠義好像早已料到似的,拉開嗓門便大叫委屈:“我辛辛苦苦拉大他五年,可俺家人都說這孩子不像我。開始我也不信,後來聽說現在能做親子鑒定,我就花錢托人給做了一個親子鑒定,結果還真發現這小崽子不是我生的,你們說說我這冤不冤?白辛苦養他五年不說,我還戴了五六年的綠帽子竟然一點兒也不知道!你們法官也可以評評理,世上哪有啥都吃虧的?所以我就把不是我的孩子還給了他媽……”

法官們還真是第一次碰上這等事,便問李忠義:“你僅憑一份鑒定就斷定這孩子就不是你生的?”

李忠義一聽就跳了起來,一把揪過小海鑫,對法官們說:“你們看呀,看看他哪一點跟我一樣?哪一點?”

法官們不得不把李忠義的模樣和小海鑫細細對照,但確實無法看出他們之間的某些相似之處。

“但這又能說明什麼呢?既使孩子現在看不出有像你的地方,你也無法保證他就不是你生的嘛!“聽法官這麼一說,李忠義便更來勁了:“是啊,可你們誰也不能保證這孩子就一定是我生的呀!再說了,我有醫生做的親子鑒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