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天塌半邊,我非入火坑不可?(2 / 3)

“你把鑒定書拿出來給我們看。”

“不能給你們看。“李忠義態度頓時十分強硬。“我是通過私人關係做的,我不能出賣他們。這事我沒有錯,是他媽不要臉才造成現在這個樣的。你們應該找他媽去了斷此事。“他指著小海鑫說。

法官們覺得這事還真有些繞彎,於是當晚就帶著小海鑫找到了在農村居住的陳曉明。

陳曉明一見兒子回來,表情也十分苦澀。她告訴法官,自己也已經成家,又有了個男孩子,家庭經濟情況不允許。

“那當時李忠義把孩子送到你身邊時為什麼你沒有拒絕?“法官問。

“他向我潑髒水,我管不住他。可看到孩子受罪,我心疼,所以就收留了小海鑫。後來我這個家的情況越來越負擔重,我沒法子了,才把孩子送到你們法院……”

“那你坦白地說,李忠義說小海鑫不是他生的孩子,你能保證些什麼呢?”法官直截了當問陳曉明。

“那都是他胡說的。不是他生的是誰生的呀?他李忠義現在這麼做,都是因為他現在的婆娘挑起的……“陳曉明的觀點也很鮮明。

如此各執一詞,小海鑫仍然哪個家都回不了。法官們做出了一個決定:令李忠義和陳曉明再到法院一趟,確定重新做一次親子鑒定,由法院指定鑒定地點,鑒定專家,然後根據鑒定結果再斷定小海鑫歸誰撫養。

“你同意這樣做嗎?“法官問李忠義。

“同意。“李忠義想了想,表示同意。

“陳曉明你呢?”

“我沒意見。孩子本來就是我們的,可我就是沒這能力撫養他……“陳曉明說著,不停地擦著眼淚。

“好,就這麼著!”

可當法官以為這樣調解就能了結問題時,法庭上所有的人猛然發現小海鑫不知什麼時候獨自溜出了法院,一時不知去向……

小海鑫沒有走得太遠,但像海鑫這樣因為父母之間突如其來猝發的矛盾和問題被無辜拋棄,失去親人恩愛和起碼的生存條件者,在今天絕不是僅僅他小海鑫一個苦命孩子。

在今天我們的這個社會裏,人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識,發生了巨大變化,隨之而來的家庭與婚姻的發生和發展的狀態,也在不斷出現新的情況。離婚率一年比一年高出,大人們在堅決地選擇與追求自己的幸福或者舍命擺脫心靈的痛苦時,則極少顧及孩子們在麵對失去父母與完整的家庭時的那種感受,那種憂傷,那種無望、無奈和無邊的苦海滋味……

讓我們來聽聽孩子們麵對離婚了的父母和破碎了的家庭,是怎麼一種心境——

夏琪,北京女孩。很小的時候父親就離開了家,夏琪心目中的父親因此是這樣的:我沒有見過我爸。確切地說,我有記憶以來,他就不曾以父親的身份出現過。雖然我一直知道每個孩子都應該有爸爸媽媽,但很小的時候,我便懂得不要提起自己的爸爸。長大後,才從大人談話中慢慢明白,我也是有爸爸的,但他離開了我和我媽。在我8歲右手骨折時,我沒有見到他;在我14歲打著點滴考中考,考試後馬上動手術,手術大出血時,我沒有見到他;在我17歲高三時因肺炎住院一個月時,我沒有見他;在我15歲拿到鋼琴六級證書,甚至在我拿到大學通知書時,我也沒有見到他——我的父親聽說就住在距我家18公裏的城市,但我始終一直沒有見到他。爸爸對我而言,隻是個遙不可及的名詞。在填寫表格時,我總會殘忍又坦然地寫上“父亡“……

房煜,北京男孩,也是位大學生了。他的父親離婚後雖然都對他不錯,但作為兒子的他依然有顆“流浪的心“:許多人都說我是所有離婚父母中幸運的一個孩子,因為我的父母都還很愛我。特別是我母親,一個人支撐我讀完高中三年。當我到大學報到的那天,父親和母親都去學校送我,3人在時隔12年後才第一次一起吃了一頓飯。我父親早在我10歲時就再婚了,母親結婚後又因我而離婚。從6歲至22歲我一共有過六個去處,住的時間長則幾年,短則幾個月。有的同學通訊錄上同時有我的3個電話,同學們因此笑我是屬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