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寫這書時,因為種種緣故,我已經有將近四年沒有寫書了。動筆之前,我有點嘀咕:自已還有昔日那樣的體力、精力與能力嗎?
此前,我曾寫過二十多本書,大約平均每天可以寫一萬字以上,對此,我內心頗為自得。別人呢?也有讚許的,也有懷疑的,也有根本就反對的。但看這幾年的情勢,所謂“十年磨一劍”雲雲,又有些甚囂塵上,甚至帶了點時髦的色調。但我想,這與我無關。你時髦,我每天能寫一萬字,我自得;你不時髦,我天天能寫一萬字,也自得。“我與我周旋久,寧作我”,時髦與否,管它作甚。
但寫本書時,我擔心自己或許沒有這體力與能力了。所以動筆前,我計劃每天寫8000字,不成,就寫5000字,再不成,不寫了。但寫到第三天,興頭來了,“依然故我”,從2000年12月23日動筆,寫到2005年1月23日,完稿,一共寫了約40萬字。
書寫完了,要放一放的。又要寫一個序。序什麼呢?朋友建議,寫點這書的特色。為自己的書寫特色,難免不客觀,容易變成老王賣瓜。所以這裏也不講特色,隻說說我的幾個心願。
第一個心願,寫史重在寫人。一些現代書籍,寫史也好,寫論也好,寫隨筆也好,寫著寫著,把人寫呆了,寫傻了,甚至寫沒了,這其實很失敗。
無人何以有文,無人何以有史,無人何以有論?我寫詞史,詞人是一個重點。我希望我筆下的詞人,個個都是鮮活的;我希望能和他們對話,也希望我的親愛的讀者讀這本書時,能看到一個個曆史人物便活神活現出現在你們麵前。
第二個心願,寫人還要寫史。寫史就是寫過程,曆史也是活的,寫死了,寫成五馬分屍,乃是寫作者的悲哀。
曆史既是個過程,就該有頭有尾,有節有序,且有聲有色。我希望能將宋詞的發展過程勾勒出來,清楚、生動、有個性。我的看法是:宋詞發展,要在“五變”,這五變,即柳永的詞體之變;蘇東坡的詞格之變。周邦彥的詞藝之變;辛棄疾的詞事之變以及薑夔的詞技之變。通而言之,則是詞風之變。
第三個心願,寫人寫史還要寫“美”。詞本美文,寫得醜時便是對她的褻瀆。俗語謂好花還需好葉。今人寫史如同給好花作葉,又好似為美人治妝。我認定一個寫書的人,最好能寫出“經典”來,但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其次,能寫出有爭議的作品來。爭議代表注意力,能吸引人眼球,這其實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有人認為炒作也可以弄成爭議,錯了,那是假爭議,不唯沒有深度,而且沒有力度,屬於紙老虎一類。
再次,就是把文字寫漂亮,讓人看著舒服,好玩。或者說,最好有美感;沒美感,好玩也行;不好玩,好看也行。連好看都做不到的,什麼玩意?趕快扔了。
我這三願,不知道做到沒有。倘沒有,請千萬勿購,一時購錯了時,也請揚手一棄為快。
史仲文
2005年3月30日下午記於
北方工業大學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