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我們是否願意承認,人總是會死的,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對於大多數人而言,死亡意味著人生的終結,意味著親人的永訣,意味著生命的脆弱。伴隨著文明的興起,人類就生存在死亡的恐懼和焦慮之中。古埃及的皇族為了超越死亡,修建了宏偉的金字塔,製作了木乃伊,在陵寢內繪製了各種各樣的生命符號,希望生命能因此而獲得延續。中國古代的君王同樣如此。秦始皇為了抗拒死亡,不僅修建了巨大的皇陵,而且還組織道士煉製和尋找長生不老藥,希望能夠炮製出超越死亡的神話。
在古代神話傳說中有所謂“飛升”一說,將死亡作為超越生命的一種儀式。人們想象在人世之外,還有神世和鬼域。神世是可以超越死亡的世界,隻要人加強道德的修養,“感天動地”,就可以到達神的行列之中。這種神話無疑給予悲哀中的人類製造了一種希望,死亡不僅沒有意味著生命的終結,反而成就了人獲得“永生”的契機。然而,沒有人真的從“來世”歸來,為人類確證這個世界的存在。人類常常在生命與其他事物的比照中感到某種焦慮和惆悵。“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孔子麵對日夜不停的流水,感受到生命的漸漸消逝和死亡的迫近。在這種境況下,除了惆悵、感歎和自勵,還能如何呢?唐代詩人陳子昂在失意之際登上幽州台,麵對蒼茫曆史,獨自浩歎:“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詩人將個人的失意升華到生命的悲懷之中,在“古人”和“來者”之間,一個普通的生命個體隻是一個“過客”,如一粒煙塵,何其渺小。南宋愛國詩人陸遊在複疆無望中溘然長逝,他的詩作《示兒》表達出了一種生命的遺憾:“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如果生命沒有終點多好!這樣就不會再空懷餘恨了。但死亡是造化的規律,再美好、再強烈的願望也無法抗拒這條鐵則。
肉體不能永恒,但精神可以。麵對死亡,人類開始用精神對抗肉體,用創造永恒的價值來對抗肉體的湮滅。“朝聞道,夕死可矣”,真理是永恒的。“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情感是永恒的。“老驥伏櫪,誌在千裏;烈士暮年,壯心不已”。追求是永恒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責任是永恒的……有了這些永恒的價值,死亡就不再那麼恐怖。
近代以降,科技的進步讓人在很大程度上從對自然的恐懼中解脫了出來,人的價值更加多元,人類對生存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死亡雖然依舊是人類最大的威脅,但並未成為人類全力抗拒的首要對象。“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不自由、毋寧死”。在做人的尊嚴與死亡麵前,人類開始更看重尊嚴,更重視此生的豐富性和完整性。在莎士比亞的經典悲劇《哈姆雷特》中,生存和毀滅成為可以並列選擇的兩個問題:生存還是毀滅,這是個值得考慮的問題。默默忍受命運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無涯的苦難,通過鬥爭把它們掃清,這是兩種行為,哪一種更高貴?在這裏,死亡並不是最值得恐懼的事物,最令人不堪忍受的是毫無尊嚴、毫無原則的苟活,所以丹麥王子選擇了抗爭,用毀滅的代價實現“人”的完成。
然而,一切價值和意義都可能成為虛妄。當人類編織的永恒神話日益變成謊言之後,現代人類開始再一次正視死亡:他們不再試圖超越死亡,而是將死亡的永恒和生命的短暫作為文化創造的基礎,這種文化的典型代表是存在主義哲學。存在主義哲學的基礎便是死亡。因為死亡,存在主義哲學家們看到了生命的有限性,他們不再妄談永恒,而是在“此在”中完成對人生的拯救。中國現代文學大師魯迅便是將思想建構在死亡上的文學家:他從不諱言死亡,直麵人生的局限性,“路的終點便是死”是他的經典名言;他不相信未來會有“黃金世界”的出現,他肩起黑暗的閘門,堅持以“此在”的立場,與一切強權和醜惡進行抗爭。魯迅之所以成為現代文化的一麵旗幟,在很大程度上,就在於他直麵死亡的存在——沒有恐懼、沒有欺騙,當然也就能更有價值地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