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解說

會議記錄,是在開會過程中由專門人員把會議的基本情況和會上的議程、報告、討論的問題……發言、決議等內容記錄下來的書麵文字材料,是一種沒有正式打印和蓋章的特殊文件。開會做記錄,可作為傳達、執行會議決定和貫徹會議精神的依據,也可以作為會後進一步分析……研究、總結工作的重要參考材料,還可以起到備查作用。

按照會議的不同性質,會議記錄

可分為:黨委會議記錄、群眾團體會議記錄、企事業單位行政會議記錄、單位會議記錄、工作會議記錄、座談會議記錄等。

二、寫作格式

從結構上看,會議記錄一般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是會議的基本情況。

這些情況一般要在會議宣布開始時就寫在記錄本上。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標題

即會議的名稱,一般由單位名稱、會議事由加上記錄構成,如《××大學校長辦公會會議記錄》。

2.時間

3.會議地點

4.會議出席者

根據會議重要程度和出席會議的人員多少,要寫清楚參加會議人員的具體單位和出席者的姓名、職務,特別是決定重大事項的會議,要清楚地記錄下有關出席者。出席會議的單位和人比較多時或不需要一一列出時,隻寫主要與會人員或總數就可以了。

5.缺席者

一般應寫清缺席者的姓名和缺席原因,但缺席人較多時,也可隻寫缺席人數。

6.列席者

即不屬於本次會議的正式成員,但與會議有關的各方麵人員,一般應寫清單位、名稱和職務。

7.主持人

寫明主持人的姓名、職務。

8.記錄人

寫上記錄者的姓名,有幾個寫幾個,必要時注明其職務,以示對所作記錄的內容負責。

第二部分,記錄會議的內容。

這部分一般包括會議主持人的發言,會上的報告或傳達了什麼事情,討論了什麼問題,做出了什麼決議等項目。記錄這些內容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簡要的記錄,一種是詳細的記錄。一般說來,除重要的會議,對與會者每個人的發言要全部做詳細記錄外,一般性的會議記錄是可以有詳有略的。記錄人要特別注意,如果討論的是關鍵性問題,特別是意見有分歧,一定要詳細記錄下來。如果大家的看法比較一致,沒有什麼爭論、交叉的意見,可以抓住每個人發言的中心、要點,簡要地記錄下來。會上如果有討論決議的事項,有時,還要整理一下討論、議決的問題,念給與會者聽,征求大家的意見,把決議的事項推敲得準確,以便於公布。

三、寫作要領

1.寫會議記錄的基本要求

會議記錄要求準確、真實、清楚、完整。記錄人員應當有高度的責任心,以嚴格認真的態度忠實記錄發言人的原意,重要的意思要記錄原話,不得任意取舍增刪,改變原意。會議的重要情況、發言主要內容和意見,必須記錄完整,不要遺漏。記錄字體要規範,不得自己製造簡便字符,力求清晰易認。對重要的會議要實行雙套記錄製,即由兩人同時做記錄,一人做詳細記錄,一人做簡要記錄,或兩人都做詳細記錄,以防止遺漏、誤記和差錯,保證記錄的內容準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