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解說

通知是黨政機關常用的一種公文,適用於發布有關法規和規章,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執行的事項,任免和聘用幹部。

二、種類

1.發布指示的通知

這類通知用來發布指示、布置工作。凡是需對某一事項進行處理、對某問題作出指示,又不適合用命令、決定、指示的形式行文的時候,均可用通知的形式進行辦理。例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工作的通知》(國辦發【1999】10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對設在中西部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給予3年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的通知》(國稅發【1999】172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經貿委、財政部《關於清理收回企業欠繳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36號)。

這類通知跟指示、意見的寫法比較接近。

2.頒發規章的通知

除重要的法律性文件用命令頒布之外,多數法規和規章性文件,如條例、規定、辦法、細則、實施方案等,都適合用通知頒發。如國防科工委《關於印發〈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科工法字【1999】215號)、人事部《關於印發〈人事爭議處理辦案規則〉和〈人事爭議仲裁員管理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99號)。

這類通知的正文通常十分簡短,如國土資源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頒布〈礦產資源儲量評審認定辦法〉的通知》的正文:

為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益,加強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確保礦產資源儲量合理可靠,根據《礦產資源法》,製定了《礦產資源儲量評審認定辦法》,現予發布。

全文由目的、根據、發布對象、發布決定組成。有時還可以更簡短,如《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印發〈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的正文:

現將《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由發布對象、發布決定、執行要求組成。

這類通知是複合體公文,被發布的規章全文附在通知之後,但不作為附件處理,而是正件的組成部分。

3.批轉、轉發文件的通知

將某一下級機關報來的文件(主要是建議性報告或工作報告)轉發給有關下級機關,叫做“批轉”。將上級機關發下來的文件,或不相隸屬機關發來的文件(主要是指示、意見、通知等)轉發給下級機關,叫做“轉發”。

批轉、轉發文件的通知的正文有時十分簡短,如《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清理整頓小煉油廠和規範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見的通知》的正文:

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清理整頓小煉油廠和規範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主要由轉發對象、轉發決定、執行要求組成。但這類通知的正文並不總是這樣簡短,如《國務院關於批轉全國物價大檢查總結報告的通知》一文,在批轉對象和批轉決定表述完畢之後,還對時代背景、現實狀況、性質意義、原則要求、基本任務等進行了說明和論述。

4.曉諭性通知

這類通知一般隻有告知性,沒有指導性。其用途較廣泛,機構、人事調整,啟用、作廢公章,機構名稱變更,機關隸屬關係變更,遷移辦公地址,安排假期等,都可使用這種通知。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0年第6號就刊登有三則這類通知,一則是《國務院關於更改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澳門分社名稱的通知》,另一則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稍前的2000年第1號,刊登的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12月20日放假的通知》。

5.任免通知

任免領導幹部的職務,根據職務的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分別采用不同的文種,最高可用任免令,其次可以用決定,再次用通知,最低用公布任免名單的方式。由此可見,任免基層幹部時,通常用通知。

任免通知,隻需寫明什麼會議決定,任命什麼人擔任什麼職務,免去什麼人的什麼職務即可,不必說明原因。

6.會議通知

這是一種常見的通知,既可用於下行,也可用於平行。一般包括如下內容:

(1)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以及會議的名稱;

(2)會議的中心議題和主要程序;

(3)對與會人員身份的要求;

(4)對與會人員會前準備工作的要求;

(5)報到時間、地點及聯絡人;

(6)其他需要事先說明的事項。

三、寫作格式

1.標題

標題寫法一般有三種:一是寫明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和文種,即寫出完整的標準式的公文標題。二是寫明發文事由和文種,三是隻寫明文種,省去發文機關和事由,即《通知》。如遇到緊急情況可直接在通知前加“緊急”二字。

2.正文

正文的一般寫法也是分三部分。

開頭部分寫明製發通知的原因、依據、理由和目的,即寫明為什麼要製發這個通知。

主體部分主要寫通知的事項,如有關政策、規定,需要周知、辦理、執行的事項等。內容不複雜的可以采用段落式寫法,內容複雜的可以采用條款式的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