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四大皆空看破紅塵(11)(1 / 3)

在澳大利亞人眼裏,財富不等於金錢。如果給財富按大小或先後順序排列,那麼第一大財富,就是健康。他們把健康的體魄看做是第一位的。第二大財富是受高等教育的機會。隻有認識世界,才能把握世界,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第三大財富是幸福美滿的家庭,健康的子女。和諧的家庭是身心健康的保障。第四才是金錢。在他們的財富觀念中,處於中心的是“人”,人的生活質量,身心健康。

世界上許多東西是用金錢所買不到的。金錢可以買到書籍,但是買不到知識;金錢可以買到藥品,但是買不到健康;用金錢可以買到奉承,但是買不到敬佩;用金錢可以買到“朋友”,但是買不到友誼;用金錢可以買到美色,但是買不到愛情。金錢的作用是有限的。

耕種公共福田

沒有錢可能會餓肚子,可能感到自卑,但是金錢超過某種程度後,再多也都是一樣。家有華屋千間,晚間隻占五尺之床一張,篋有黃金萬兩,不過一日三餐。任何億萬富翁年老就必定會死去,死後這些巨富就不再屬於自己。一個人,對金錢本身並不值得投入人生的全部。一些人因貪財而入獄,為錢而遭殃,就是因為他們把錢看做是人生的全部,沒有判斷金錢的性質,抵不過金錢的誘惑,最後毀滅了自己。

提到老板賺錢,有人會提出詰問,老板賺錢,還不是賺老百姓的錢,老板能不能少賺點錢,甚至不賺錢,幹脆不要利潤,無償向人民大眾提供豈不更好?

老板不能不賺錢,不能不追求利潤。企業是通過利潤,或曰賺錢,來達到對社會貢獻的使命的。

首先,賺錢是正當的,正當的利潤是社會給予企業的報酬。企業向社會大眾提供產品和服務,社會當然要有所回報。回報得多,則說明企業服務工作做得好,滿足人民大眾的需求程度高。企業獲得利潤,符合勞有所得,多勞多得的原則。如果一個企業虧損,說明它沒有對社會盡到義務,企業和老板應當為之感到羞愧和不安。

其次,社會需要企業賺錢。為了分析這個問題,我們把企業賺來的錢分成幾份,看看它們的用處。

第一份是依法上稅,以稅金的方式繳給國家或地方政府。上繳稅金是企業對國家的貢獻,國家用這筆錢搞建設、辦教育、興建公共福利事業,用於為人民大眾造福。如果企業沒有利潤,這部分大眾的福利就不可能達到。

第二份是分給股東,為持有投資合同的股東和持有企業股票的股民們分紅配息。企業經營的利潤愈大,股東們所獲利益也就愈多。

第三份是留給企業本身用於更新改造和擴大再生產;用於引進設備和技術,進行科學技術研究。如果企業不自留一部分利潤,企業就沒有能力更好地、更廣泛地為社會大眾服務。企業的擴大再生產搞好了,受益者是廣大消費者。

第四份是用於企業職工,改善職工的生活、福利和勞動條件,引進人才,培訓員工。

除此之外,不少社會責任感強的企業還用一些錢建橋修路,治理環境汙染,幫助災民重建家園,幫助貧困地區興辦教育,這更是善行善舉。

企業賺錢,取之於民,又用之於民,這才是賺錢之道。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斷不可取。所謂不義之財,就是黑心錢。哪些錢屬於黑心錢呢?

違犯國家法律,偷稅漏稅;

坑蒙拐騙,以不道德的手段生產或出售假冒偽劣產品、腐敗變質的產品,牟取暴利,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高抬物價,乘人之危,違反政府物價政策,以小的代價賺過度的利潤;

隻算經濟賬,不算道德賬、環境保護賬,以破壞生態平衡、汙染自然環境、損害社區民眾健康的人為災難,去換取利潤;

以行賄受賄、吹吹拍拍等醜陋公關手段去搞生意,以不正當競爭手段去損人利己,汙染社會精神文明。

凡此種種,所賺之錢均為不義之財。企業賺錢的目的在於為社會民眾服務,如果不但不去服務,反而坑害社會民眾,這錢便是“黑心錢”。企業應當把賺錢與國家利益緊密結合起來。

積累財富為什麼?用於享受嗎?生活好一些確實無可非議,但過度的享受可以使人喪誌。許多古今中外的賢者仁人們對此早有告誡。曆史上的夏桀、陳後主、劉禪,都是因淫樂而淪為亡國之君。過度的享樂不但會喪誌,也會喪失健康。

留給子孫嗎?古人曰,“子孫自有子孫福”,何需前人操心。還是林則徐分析得精辟:給子孫留錢,子孫如果勝過我,留這些錢又有何用,人家自己能掙;子孫如果不如我,留這些錢又有何用,還不是早早地花光用盡。留給子孫錢,很容易使子孫貪於享樂而碌碌無為,金山銀山的家當也經不起敗家子無度揮霍,《紅樓夢》中大觀園裏的賈氏子孫不是把偌大家產揮霍一空了嗎?留錢不如留下自立於社會的本領。

金錢與其放著,還不如讓其發揮作用。金錢隻不過是暫時寄放在自己身邊的東西,生帶不來,死帶不去。“長城萬裏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曆史上的皇帝死後陪藏無數寶物,總有被後人發現挖掘的一天,寶物仍然交還給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