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涉到權力和利益的分配,普遍的現象是,每個人都覺自己應該占有較大的一份。倘因此而發生衝突,人總是傾向於把過失歸於他人,而認為自己有充分的理由。所謂“公平”雖是人所公認的原則,但在具體的事情中,許多人卻隻承認符合自己需求的狀態才是公平的,否則就是不公平的。如精神分析學家卡倫·荷妮說:“一個積極剝削他人且威迫他人而在他人身上逞威的人,一旦別人堅持一項公平交易時,他將會恨恨地認為這乃是不公平之事。”(《自我的掙紮》)集團與集團、國與國之間的爭執,也同樣充滿了這樣的現象。
關於“自知”的問題,可以有說不完的話。但僅通過以上簡單的解析,我們也能夠明白:在自知的麵前,有一層“自障”,所以老子說“自知者明”。那麼,要達到自知,從道理上說也很簡單:把“自我”與“他人”放在同等地位上看待,如此,用於“知人”的智慧和能力,也將在“自知”上發生同樣的作用。隻不過這道理雖簡單,要做到卻實非容易。
老子說的“自勝”,可能包涵了兩種略有不同的意義。首先說前一種,就是克製、戰勝自我。老子也把“勝人”和“自勝”作了簡明扼要的判別。“勝人有力”,這很容易明白:能否戰勝別人,完全看力量對比,力量大的,便能取勝。戰勝自己,卻不是表麵的力量所能做到的,它需要一種內在的、根本意義上的強大。“自勝”比“勝人”更為困難,是因為我們自身的人格缺陷以及惡劣的習性,都是根深蒂固的東西,是“自我”的構成因素。一個性格暴躁的人,並不是他要這樣做,而是暴躁已經成為他對自己所不滿意的事物的自然反應。《世說新語》記王述的故事,說王述吃煮雞蛋,用筷子刺,不得,便發火把雞蛋抓起扔到地上;雞蛋在地上團團轉,他看了更氣憤,於是用腳去踩;踩不著,大怒,索性從地上撿起雞蛋放在嘴裏嚼碎,再把它吐掉。在這個故事中,把人受情緒支配的情形,描繪得淋漓盡致。當然,自勝雖然困難,終究還是可能的。歸根結蒂,人畢竟是理智的動物,能夠塑造自己的人格。隻是這種人格修養,需要很強大的內在力量罷了。
在另一種意義上,“自勝”可以理解為:在自我與他人的關係中,不必把注意力放在如何壓倒別人、把自我與他人置於對抗的位置,而隻需要關心如何發展自己、完善自己。這一層意義與前麵所說的意義,其實是同一件事情的兩麵。人必須戰勝自我的人格缺陷,才談得上發展和完善。
一般人說“勝”的時候,總是把眼睛盯著某個對手,老子則認為這至多隻能達到相比較的“有力”,而不能達到真正的“強”。“自勝者強”,這是一種更高層次上的“勝”,也可以說是不勝而“勝”。這裏顯示老子的思想,總是往更深處考慮的特點。在生活中我們確實可以看到:一個真正強大的人,不需要說自己勝過什麼人,不把他人看作對手,人們自然而然地會承認他,尊重他。
老子所說“自勝”的道理,不僅適用於個人,同樣適用於民族、國家。一個民族、一個國家,與其追求“勝人有力”,不如追求“自勝者強”,後者才是真正的、根本的。“五四”前後,以魯迅為代表的先進知識分子,以激烈的態度攻擊中國的所謂“民族劣根性”,大膽揭露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種種弊病,以警醒國人,求得自救,也正是看到了這一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