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聞學的角度看,播音又是一項新聞實踐活動。播音是廣播電視宣傳的最後一環,播音員是電台、電視台的“門麵”,也是電台、電視台宣傳過程中的一個工序,所以,播音創作也必須遵從新聞學的基本規律和原則。陸定一同誌給新聞下的定義一直為新聞界沿用。即:“新聞是新近發生的事實的報道。”這個定義中講了三個要素,即一個是“新”,“新”是新聞的生命,它要求新聞報道要注重時效性;一個是“事實”,事實的準確無誤,是新聞價值得以實現的保證,它要求新聞報道必須遵循真實性原則;一個是“報道”,“報道”使新聞價值的實現成為可能。這三要素,必然反映在播音創作中。“新”、“時效性”體現在播音創作中,就是要有“新鮮感”和“時代感”;“事實”、“真實性原則”體現在播音創作中,就是要有“真實感”和“分寸感”;“客觀報道”體現在播音創作中,就是要有表態性。

從藝術的角度看,播音創作從感受到表達,從情感引發到表現,具有某些藝術屬性,也是一項藝術創造活動。

3.播音性質的主調

對播音性質的透視和全方位認識,使我們看到了播音的多質性,即其性質中既包含自然屬性,又包括社會屬性;既包括新聞性,又具有言語傳播和藝術的屬性,等等。這眾多屬性,同時發揮作用,構成了播音的性質。同時,這眾多屬性又不是作用均等的,其中,新聞性在其中占據舉足輕重的位置。新聞的真實性原則,使得播音創作中播音員情感的表達與演員表演中情感的表達有質的區別。新聞的時效性、報道的連續性、政策分寸的把握,使得播音言語表達技巧區別於朗讀、朗誦、講演等,播音言語活動具有自身的規定性。所以說,新聞性是主調。主調正是在與其他屬性的和諧統一中才能起作用,所以說,播音員是新聞工作者,同時也是語言藝術工作者。

二、播音創作的特征

我們要從播音創作活動中各要素特點,及其同其他藝術創作活動和其他新聞廣播電視實踐活動比較來做以下分析,從而考察和總結播音創作的特征。

1.創造和再創造的雙重性

從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到傳送係統來看,播音是在編輯、記者采寫稿子這一創作活動後的再創作。從播音員對腹稿和稿件文字符號係統的轉換,建立符合聽覺、視覺規律的新的符號係統來說,又實屬創造。所以,播音具有創作和再創作的雙重性。

2.創作素材的二度性

播音員創作時所用的素材,包括文字稿件、資料、畫麵、音響等等,已經是編輯、記者、原作者在原始的生活素材基礎上創作的了,所以播音創作具有二度性。電台播音員看到的文字,已由編輯、記者對客觀事物進行了抽象;電視播音員所看到的畫麵,已是攝影師和電視編輯對客觀、現實的提煉和剪裁。這就要求播音員要更多地深入生活,增加“一度”的感性認識,以獲得真切的感受。二度創作還要求播音員在播音創作中,必須注意體現出原稿和原片的寫作和拍攝風格。正因為如此,許多電台電視台會建議播音員主持人多多參與一線的采訪工作,積累生活體驗。

3.創作手段的聲像性

播音創作的手段是播音員的有聲語言和副語言(體態語、形象)。有聲語言和副語言都是按照時間序列運行的,稍縱即逝,有長處,也有局限。這種傳播手段,有很強的個體性。即一人一聲,一人一麵,便於形成不同的播音特色和風格。聲音和形象,既有自然屬性,即生理、物理運動的一麵,又有社會屬性,即這一手段本身是一個社會化的過程。所以在運用過程中既要注意按自然屬性一麵,按聽覺、視覺規律,按個體接收特點來傳播信息,又要注重其社會屬性一麵。語言賴以存在的物質基礎是人,人雖具有個體性的一麵,但不會孤立地存在於世界上,人的本質正是社會關係的總和,所以在傳播過程中又必須反映出稿件作者和播音員的態度、思想和感情。播音創作雖具有音像的傳播手段,但較之日常生活中言語交際活動,其手段還是顯得局限和單一。日常生活中,人們言語活動傳遞信息的手段是多渠道的、立體的、豐富的。播音創作中,在電台播音的播音員,隻能用聲音這一唯一的手段;電視播音員,雖有一定的副語言幫忙,但也大多是半身圖像,體態語也不能充分展示。這種手段的單一局限,又為播音創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其特點更為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