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從頭到腳、從裏到外都優化(2)(1 / 3)

臨床表現:患者皮膚幹燥,或有少許鱗屑,觸之柔軟細致。天然皮膚紋理很清晰,可以隨便折皺。因血流緩慢,局部溫度比正常人低。掌部皮膚較粗,特別在指墊處,紋路寬深,重者出現裂隙,甚至出血。其次,為小腿及足趾,情況與手部類似,唯足跟裂隙較多,深淺不一,趾縫,趾側亦出現裂隙,瘙癢時反複搔抓後或快或慢發生炎性程度不同的濕疹,以斑丘疹為主,水皰、糜爛或滲液較少。反複發作,病程慢性,可經久不愈。

防治原則:

1.力求使微小環境溫度下不要突然變化太大。

2.住房內不要太幹燥。

3.可以沐浴,但是不宜用香皂,浴水溫度不要超過32℃,不能搓擦。

4.避免刺激性食物、避免搔抓、摩擦。

5.可外用不含香料、色素的潤膚乳。

6.需要時可以服用有止癢作用的抗過敏製劑。

7.輔助治療產品建議:尿素霜。

遺傳過敏性皮炎:又稱異位性皮炎、特應性皮炎、體質性濕疹、體質性神經性皮炎、內源性濕疹

定義:遺傳過敏性皮炎是與遺傳有關,易伴發哮喘、過敏性鼻炎的一種慢性複發性、瘙癢性、炎症性皮膚病。

病因:甚為複雜。一般認為本病的發生與遺傳、免疫以及生理和藥理性介質反應異常有關。這三者是密切關聯的,很可能是某些遺傳控製的基本環節缺陷和障礙在多方麵的表現。

臨床表現:本病的臨床特點多種多樣,但最基本的為慢性反複發作性、劇烈瘙癢、有年齡階段性的皮疹表現和一定的好發部位,即嬰兒期、兒童期和青少年、成人期。它們可以相繼發展或僅有其中一兩個階段。一般發病年齡早,60%的病人在1—6個月內發病,也有早至一周發病的。90%左右在5歲內發病。年齡超過35歲發病者不超過5%左右。

1.嬰兒期:最早在出生一個多月或更早些發生於麵部,特別是兩頰和額部。

開始為急性紅斑、丘疹,達高潮時,兩頰損害可融合成顯著高出皮麵的水腫性大片,上有丘疹、水皰、膿皰、漿液或膿液和黃痂。在痂的裂縫中溢出漿液或膿液,有時下滴成珠狀。滲液多時可見部分黃痂衝掉,暴露出糜爛麵。額部損害類似頰部損害,但常較輕。有時除鼻頰皺褶和鼻周外,整個麵部均被累及。頭發間有散在的附著於發根部的小黃痂,有的可表現為脂溢性皮炎形損害。有繼發感染的伴發熱和局部淋巴結腫大。除陣發性奇癢引起嬰兒搔抓哭鬧外,其健康一般正常。病程慢性,輕的在半歲以後逐漸緩解,紅腫漸消,溢液減少,損害漸變幹燥,不再有厚痂,而隻有薄痂和鱗屑,或隻有鱗屑,到1歲時可痊愈。較重的至2歲時痊愈,更重的則繼續發展至兒童期。

2、兒童期:可分三型,可為嬰兒期的繼續,也有到兒童期才開始發生的。

(1)四彎風型:麵部損害逐漸消退,而在肘窩、膕窩出現亞急性紅色斑片,上有針頭大小的丘疹、水皰、鱗屑或薄的痂皮,邊緣具局限性,以後紅色消退,皮損幹燥。由於不斷搔抓,損害逐漸變厚,出現苔蘚樣變,時好時壞,經久不愈,分布對稱,兩小腿伸側、兩手和口唇有時也可累及。在後兩種部位尚可發生裂隙。注射預防針、感冒、出牙等情況常使病情惡化。

(2)膝下慢性濕疹型:常見於4—6歲左右的兒童,較少見。損害為不規則橢圓形斑片,橫位於兩膝下方的數厘米處,邊緣具局限性,無顯著炎症反應,隻有變厚和苔蘚樣變,上附小片鱗屑。有不同程度的瘙癢、病程慢性,時輕時重,似不如另兩型頑固而有自愈傾向。

(3)癢疹型:本病好發於學齡兒童期,四肢伸側、背部或全身均可散發米粒至黃豆大小,呈膚色或棕褐色,不甚規則、觸之幹燥而粗糙的丘疹,分布相對均勻而對稱,以四肢伸側最為突出。新起的皮疹可以較大而紅,陳舊的則為不規則的硬性丘疹,常伴有很多抓痕或血痂,腹股溝淋巴結常對稱顯著腫大,但無炎症或化膿,損害常多年不愈,以致患兒消瘦。

3、青少年、成人期:與兒童期損害相似,主要發生於肘窩和膕窩,唯範圍更為廣泛,有時累及麵頸部和手部,分布對稱。皮膚幹燥、變厚,伴以苔蘚樣變。有些患者可於肢體伸側發生亞急性濕疹樣斑片,基底微紅,其上附有多量鱗屑和結痂,經久不愈。

診斷:

除皮疹外,個人或家族成員中伴發支氣管哮喘、過敏性鼻炎或具有這些遺傳過敏性病史者是本病的基本特征。

有些伴發情況與本病相關聯,因而具有一定診斷意義:

1.幹皮病。

2.魚鱗病。

3.掌紋症。

4.唇炎。

5.皮膚對非特異性刺激如摩擦等易激發皮炎。

6.皮損易伴發細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