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會結束之後,呂公興衝衝地回到家中,將宴會間發生的事情轉述於老伴,沒想到卻挨了一頓迎頭怒罵。據《史記》記載,呂媼如此怒罵呂公:“你這個混帳老東西!平日你不總是說咱家娥姁與眾不同,將來必配貴人嗎?沛令與你交情那麼好,人家多次向你提親迎娶女兒,你總是不肯,今天為何輕巧地把咱家女兒許配給了那個不三不四的劉季?!”麵對老伴的責罵,呂公卻不慍不怒,他慢條斯理地說:“這種事啊,不是你們女人所能夠明白的,我自有道理!”

老倆口的爭吵透露出一個信息,即呂公的女兒呂雉多少還有些才貌,這從沛令多次求娶可以判定。不過,也並非像某些傳記所妄稱的那樣,說呂雉此間正值二八妙齡,美豔如花。筆者根據史料考定,呂雉生於公元前241年,前麵已經推算過,呂公全家避仇來沛的時間約是公元前212年,則此間呂雉已是一位足足二十九歲的老姑娘。常言道,一家養女百家求。呂雉從青春妙齡熬到二十九歲,這顯然是呂公惜嫁的結果。據此,我們可以從側麵推斷,或許呂公的相術還真有那麼一些令人信服的地方,至少,呂公本人對自己的相術是深信不疑的。否則,作為父親,他絕不會無端讓女兒苦熬成一把年紀的老姑娘!

接下來,呂公不顧老伴的反對,自作主張地將女兒嫁與劉邦為妾。從職業性質和交往層麵來看,呂公雖是避仇來沛,但應當還是頗有家底的,加上這次洗塵宴上的賀禮收入,再結合他對劉邦的厚愛,可以想見,呂公所奉的嫁妝一定不會菲薄。誠如此,劉季豎子此次空手套白狼,人財兩得,真可謂賺大了!

呂雉遵從父命,順從地以“妾”的名分嫁到了劉家。由於呂公自信自己的眼力,為了呂氏的滿門富貴,老相師並不介意女兒去給當下的小亭長劉季做妾。不過,讀者也別誤會,認為呂雉是其老父所包辦婚姻的犧牲品。縱觀呂雉後來的作為,可知這個貪戀權力和富貴的女子,當日應是舉雙手讚成父親的這一決定的。呂雉生在方士之家,自小耳聞目染,對父親相人的眼力深信不疑,因此,當父親主張呂劉聯姻時,她毫無怨言地走進了劉家。

司馬遷寫《史記》,在處理關於呂雉早年婚姻名分這個問題上,其手法也很巧妙。《史記·高後本紀》這樣記載:“呂太後者,高祖微時妃也”,有意把呂雉早年的名分說得模糊不清。分析起來,“妃”的字意更傾向於“小老婆”。其實,司馬遷已經很直白地告訴讀者:呂雉原本就是高祖劉邦的小妾。不然的話,他完全可以直截了當地點明——“呂太後者,高祖微時婦(妻)也”,這樣會更加令劉氏統治者心中痛快。

劉邦在納娶呂雉時,他與曹女已經結婚八年,兒子劉肥也已年滿七歲。現在又納了呂雉這房小妾,那麼,他是如何處理家庭內部關係的呢?現今有人把劉邦奉為管理學大師,這就對了,劉邦既然能夠在外統禦將臣,自然就更加能夠玩轉自己家裏的女人!

剛才講過,曹女與劉邦結婚的時間約在公元前220年,估計她的年齡還沒有呂雉大,樣貌也不會比呂雉差。然而,一邊是老夫老妻,一邊是新婚燕爾,劉邦本來就是喜新厭舊的酒色之徒,他的感情天平將向哪邊傾斜,是不言而喻的。不過,話又說回來,呂家有沛令這層官家關係;人家曹家也不是什麼寒門細族,而且曹女還是早已為劉邦生過兒子的元配。中年之後的劉邦在沛豐已經有了“仁而愛人”的稱譽,又精於世故,想來在對待元配曹女這件事上應該不會做得太出格。

按照秦時風俗,早在劉邦與曹女結婚之初,劉邦夫婦應當就已經與劉太公分家另過。此間納妾,劉邦可能不會讓妻妾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而是為呂雉另築愛巢,保持著一種“家外有家”的格局。關於這一點,《史記·齊悼惠王世家》在記述曹女身份時,也曾有所透露:“曹氏,外婦也”,譯成今天的白話,即另外一個家的主婦,也就是劉邦家外有家之意。

我們由此可以想見,當年的劉亭長,一大把年紀的中老年人了,出則呼朋喚友,入則偎紅依翠,官雖不大,錢也不多,過的卻是神仙般的逍遙日子,這乃是他的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