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小孩子(2 / 2)

那麼,說話的是誰呢?

可是,這也不重要,因為沒有人聽到了他的話。

真的沒有人嗎?

須臾之後,過了一會兒,那人還未走。

酒保用來堵耳朵的手放下,睜開眼睛,轉過身子來,然後仿佛也沒有見到那人般,自顧自的擦拭這自己的杯子起來。

昨天,在和樊凡的見麵時,他也是這樣的動作。

那人眉眼如月,酒窩如同少女的情懷,紅著的小臉蛋看起來也是可愛得很。

這人,竟然還是個小孩。

可就因為這樣,酒保才把他和昨日的樊凡放在了一個高度。

若是真的來了一個極為厲害的人物,他反而不會如此。

江湖是個極危險的地方,小李飛刀李尋歡曾說過,“一天是江湖人,一輩子都是江湖人。”

隻有進去了,他就是你的宿命,永遠都掙脫不開。

男人在江湖上,每天死的人,如過江之鯽魚,數之不盡。更何況是女人。

一個女人,如果不狠辣,那麼她又憑什麼能夠斬斷那些男人向她伸出手的爪子。又憑什麼保證自己所擁有的,不會被那些所謂的“人”,給奪去呢!

所以眼前的這個,看似天真無邪的小孩,在酒保看來卻是一個堪比樊凡的遠古荒獸。

小孩子將剛才說的話,再次重複了一遍,“你很像我認識的一個人。”

話說了第二遍,酒保就已經沒有理由逃避了,“可是,據我所知,那個人並不認識你。”

“這重要嗎?”小孩歪著腦袋,自問了自己一句。然後自己回答:“其實這也沒什麼的吧!”

“是極。”

酒保同意了這小孩的答案。

認不認識,其實並沒有什麼重要的。

從一張圖上看過,從別人的耳朵裏聽過,從一個地方聞到過這人的氣息,隻要你來了興趣,來了好奇心。

找一個人,實在是和認不認識,並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的。

抬頭第一次望了下自己這位客人的麵孔,酒保還未曾等小孩想起,便已經說出了他想要的答案,“酒仙阿三。”

“對,對,對。”

小孩連說了三聲,似是很開心。

可酒保阿三卻不是很開心,因為他從這小孩圓圓的臉蛋上看到了一種狐狸般狡猾的表情。

他,似乎又要重出江湖了。

為什麼要說又呢?因為這並不是他第一次重出江湖。

真正說起來,其實他最早隱世的時候,是在他十八歲,挑戰天下群雄卻無一敗時,感到刻骨的寂寞時候,就已然不再過問江湖之事了。

離開酒館之後,樊凡又是回到了宛城之中。

可是沒過三天,他又發現了一個好玩的去處,所以他又再次離開了宛城。

“他終究還是離開了。”

“幸好他離開了。”

“他終於離開了。”

三句話,由三個人說出,有三種不同的含義。

可有一點,終究是相同的,他們三人都身處於宛城之中。並且他們三人之間的關係,可能不是朋友,也可能不是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