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見到烏鴉的時候是2006年,那年我沒能考上大學,毅然丟下筆,拿起槍杆來到了部隊。那時我分在成都軍區,和烏鴉是一個營的。但是前十五個月內我從來沒見過他。直到有一天,班長讓我去圖書館幫他借本書,我才見到他。
班長讓我幫他借的是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可算是家喻戶曉了,這個名字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就聽過了,那時候我以為福爾摩斯隻是個偵探,直到現在我也一直認為。
我從書架把那本書拿下來的時候,書上麵占滿了灰塵,看樣子好長時間沒人碰它了。我輕輕的拍了拍
。隨便的翻了幾頁,不感興趣的合上了,我一直不太喜歡這種充滿文字的書,我比較喜歡上麵都是漫畫的書。
“你喜歡著本書嗎?”我猛的一驚,連忙轉過身去,發現背後是一個身高和我差不多的男人,眼睛應該很大,隻是眼袋很重,看不出眼睛很大。皮膚有點黑,在這裏當兵的幾乎都是這個樣子。鼻子有點頗高,嘴唇很幹裂。但是帶著微笑。
“不是,這是我們班長讓我幫他拿的。”
我也帶著微笑回答他。
“哦,你知道福爾摩斯是誰嗎?”他繼續問道。
“知道啊,一個偵探而已。”我繼續微笑的回答著。
他突然眼神一變,微笑突然消失了。然後似乎有點憤怒的說:“不,你錯了,他其實不是偵探。他隻是個化學家,是個醫學家,是個冒險家,還在考古學,音樂,物種等方麵有著重大的研究,他在全球有十億粉絲,其中包括丘吉爾,維多利亞女皇,羅斯福,戴高樂......”他滔滔不絕的說著。
“對不起,我不是那十億分之一,我隻是拿給我班長看而已,我也不關心他的粉絲團有哪些大人物,我現在隻關心我退伍之後能不能找到工作!”我無情的打斷了他的話,他突然一愣,然後張嘴又想說什麼,但是始終沒有說出來。
再次碰到他的時候是2年後了,那時候我早已經退伍了,剛開始在老家的一個公司裏擔任著保安的工作,想想也很諷刺,我在部隊裏開坦克,開裝甲車,但是我退伍之後我連一份開車的工作都找不到。在部隊裏,在邊防營裏,我的任務隻保衛祖國的邊疆。但是在這裏,我隻是防止一些別有用途的人而已,完全變成了一個武夫了,。
那時候,我每天都過著非常單調乏味的工作,每天拿著一丁點薪水,想想也不是個辦法,於是我對父母說,我要去外地闖闖,我當兵已經浪費了兩年的時間,我不能在繼續浪費時間了。然後,我拿著一些錢孤身來到上海。
在來上海這座城市之前,上海的給我印象就是繁華都市,紙醉金迷等。事實上也的確如此。
在上海的第一個月是最難熬的,為了吃飽飯,我每天幹著雜貨,比如在街頭發傳單,在飯店兼職傳菜員等。一直零零碎碎的幹著雜貨。後來,我在工地裏找到了一個在高空作業的工作,雖然很危險,但是畢竟收入不錯,我才安定下來了。但是,才沒幾天,工頭說工地不需要我了,於是,我莫名其妙的又丟掉了工作。
晚上,我給父母打電話,說我在這裏生活的很好,讓他們不用擔心。然後晚上我喝的大醉,在床上睡著了。
我連“再見”都沒有對他說,拿起書就離開了。
晚上睡覺的時候,我在床上在想今天碰到的那個家夥,不知道了怎麼了,他一直給我留下印象。我也忘不掉他
第二天,我懵懂的醒來,想想目前的現狀也不是辦法,我又不能反抗,隻能繼續找工作了。我倒了一杯開水,打開電腦,看看目前我能找什麼工作。看了一個上午,我都沒能找到工作,打電話過去人家要不就是說不要人了,要不就是說我資曆不夠。直到我在網站的一個小小的角落裏發現一個招聘信息。上麵寫著招聘助理一名。管吃住。然後沒有了,也沒寫公司信息,也沒寫工資多少。就是這麼短短的幾句話。我打了電話過去,接電話的是個男人,我說我退伍老兵,高中畢業,沒有學曆,他說沒事,找的就是退伍老兵,然後他把辦公室地址給我,讓我下午來麵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