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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是晚上六點三十分。城市勞累的人們終是得到解放,為一天的奔忙喘個順氣,醉酒、狂歡,無樂不作,無歡不尋,任誰都不會願意再到北風砌骨的大街上停留。所以任颯颯的寒風,在街上大行其道,也沒有幾個人埋怨它的喧囂。
空氣尚殘留著白日的餘溫,專屬臘月的刺骨的寒氣,乘著黑夜霧臨從地麵凶殺而至。
在亮光黯然的街道上,樓毅裹起外套驅步行走。
從K吧出來的時候,他沒想到時間已經這麼晚。聚會還在進行,樓毅是一聲都沒吭就直接走了。雖然有點對不起那些要好的兄弟,但現在他可不願再花一小段時間去“紛飛道別”。好友可以找時間再聚,然而見小女孩的爸爸的機會可不能再等,錯失了這個機會,小女孩就要多承受幾天的苦難,樓毅心理上的煎熬就倍日加深。
心急如燎火的樓毅,雙腳幾乎快要小跑起來,柔韌的運動鞋無聲地配合著輕快的腳步,風氣也順著樓毅的方向推進,看起來似乎無往不利,順風順水。隻是有時候事態的發展跟狗血的“肥皂劇”一樣,總在緊要的關頭,強迫性地降下你那性急的情緒。譬如現在,樓毅就不得不在一處紅綠燈的路段停下,而且還是紅燈時間最長的那一段。當然說,按停樓毅急速腳步的怎會是那紅色的一點,在這高速變態發展的的都市裏,闖紅燈可是司空見慣的。沒必要的時候樓毅還是會遵守規則問題,但總會遇到“人有三急”的情況,剛提起腳尖伸出馬路,夾著司機怒火的汽車蜂鳴讓樓毅猛的縮了回去,今晚的車子才是割斷前進道路的元凶。一串接著一串的車輛踹風馳騁,壓根沒有他沾腳到路麵的機會。樓毅無可奈何之餘,也隻能很不奮氣地罵一句“該死的”。
常說有備無患,未雨綢繆,樓毅想既然停下來了,那就將之前想到的“對策”再揣摩一翻。
到達了目的地,當然是不可能直接踩上別人的家門,來個硬碰硬,這種有勇無謀程度,比在賭場拿著僅剩的兩個硬幣去血拚個“連本帶利”回來更顯得弱智。懂得知己知之道,才能獲得更大的贏麵,所以首先要做的是竊探“軍情”,躲在角落察個虛實,過程用手機錄成影像。如果說小女孩的爸爸是個十惡不赦,脾氣暴躁,對女兒不聞不問的惡人,樓毅就沒必要上前與他交涉,直接報警也不會有什麼不妥,而手機錄像可以作為有力的證據。連女兒也不顧的話,還會有那個耐心和你會麵交談?若是另一種情況,如常說的是隻披著人皮的狼,狠心地將女兒當成斂財的工具,臉上的好意騙得小女孩“如癡如醉”、暈頭轉向,其心靈的醜陋令人發指。像這種罪惡當誅的人,如真要踩到他的“短尾”,會相當麻煩;第三種情況,樓毅想到的就是所謂家境所迫,如果是這個問題的話,以他看來是荒謬的,就那麼個幾歲大的孩子,一個有手有腳的大人還養不起來,在開玩笑話吧。根據目前樓毅對小女孩的認識,第二種情況是最為貼合實際,也是最糟糕的的情況。先不說當他和小女孩的爸爸爭執起來的時候,那小妞會不會明白自己這些行為到底是什麼理由,至少在這過程中,當理不順的時候,野蠻就會帶著濃烈的火藥味逞威壓來。打架,說實在,從小到大還沒打過兩次架的樓毅,這對他十分不利,不出意外對手應該是一位青壯年,徒手相搏,落敗隻是時間上問題。所以樓毅需作出有針對性的防備,為了彌補體力上的嬴弱,口袋內藏著的那柄五塊錢的小刀就非常有力,不僅能給予對方構成一定的威脅,避免一擊潰敗,而且倘若孩子的爸爸膽小如鼠,說不定一柄小刀就萬事完畢了。當然這後麵的僅是個臆想。所以當小刀的威勢消失後,這刀會比“雞肋”更高一層次的東西,扔了可惜,可是留下來,刀槍無眼可不是瞎說,一個不小心下半輩子就得困在某個鐵籠子內,對於這點樓毅並不含糊。要達到不傷害別人,自己也要免受傷害,同時還要保住小女孩,這最後的辦法就是嘈鬧起來。根據現在的時間,有工作的人該下班的都下班了,閑來無事,來往商場應該有不少人,吸引起他們的注意,讓事況曝光,就算那些人不報警,不幫忙,就圍上來,小女孩的爸爸也應該承受不了這樣壓力,也隻有逃了。
以上三種都是樓毅作最壞打算的猜想,結果都是讓他們父女倆分離。之後,樓毅將會送小女孩到兒童收容所。雖然那不是最好的結局,但至少在那裏她可以得到教育,可以不用風餐露宿地生活。
剛過去的轎車是最後一輛,霎時間道路變得異常空寂,冷酷的空氣像是瞅準了機會瞬即湧了上來,大路燈的燈光也遭受了凍結似的變得平淡昏暗。可讓人奇怪是的,杵在對麵映出人型的紅燈,亮光卻紅得鮮豔可怕,仿佛一具屍體攤死在裏麵的一樣,血液染滿了全身,四溢開去。樓毅望著那鮮紅出神,手掌下意識地拍了下右臉——是一隻蚊蟲。看得出來這蚊子吸到的人血還不少,成渣的蟲屍的血液幾乎黐滿半隻手掌,而右臉邊惡心的血腥味也撲到了鼻腔。雖說蚊子很常見,但是很奇怪,蚊子居然會在這種時候出現,以樓毅所知道的蚊子的習性,蚊子一般不會出現的冬季,這時候本該處在下水道之類的地方繁殖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