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由他先提出來(1 / 1)

對付想跳槽的員工,最好的辦法是由他提出辭呈。讓他體麵地離開公司,總比你直接下逐客令要好。如在解雇他時,給他發放一定數額的離職費,並且給他在其他的公司找一個適合他做的工作。對你的所作所為,他會一輩子永記心中,不會到處對你解雇他而說三道四,敗壞你的名聲。

其實安排某人主動提出辭職,並不是件複雜難做的事,但也不能太隨便,應注意當時說話的場合和方式。最容易讓人接受的方式是找他談話,說:“鑒於我們公司業務的特殊性,我認為你在公司這樣長期做下去,顯然對你對公司都不太合適,公司已決定,你應離開公司另找工作。但是什麼時候離開?怎樣離開?還沒有正式決定下來,請你先考慮一下,然後我們再交換意見。”

這樣簡單而直截了當的談話,將會取得你預想的結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