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頭坐著的無藝者,因為大多是孤身一人,所以總得有東西做伴,或貓或狗。冬天天冷,許多大媽穿得厚厚的,坐在街角如一尊金字塔,厚衣服裏伸出貓或狗的腦袋,滿臉純真地看著世界。我見過有個大媽養一對貓狗,黃昏時節,大媽懨懨欲睡,本該是冤家的貓狗也頭靠頭睡在一處。情景過於動人,在她麵前盆裏放硬幣的諸位,都特意彎了腰輕放,以免硬幣的當啷響聲驚醒了人和貓狗。
我見過最絕的一位,是某個輕雨黃昏,某私人展館門外,某大叔體格魁偉,披一襲禦寒的大袍子,袍擺垂地,如個大帳篷,露出個臉,下麵領口略張,擠著三隻貓的腦袋,好奇似的看雨天。我放下硬幣,指指貓,笑,說:“可愛。”大叔大喜,把袍子下擺一揭,但見他鬆垮垮的大袍底下,赫然還兜著個紙箱子,裏麵正有八隻老鼠大的初生小奶貓,正嚶嚶著追滾打鬧,一見袍擺掀開,立刻一起抬頭,定定地看雨天。
旅行與豔遇的錯覺
旅行和豔遇有類似處:人都愛幻想,總指望出門旅行,在一段新旅途與新愛情裏,發現另一個自己,偶爾還能發現人生的真諦,說不定還有個美女投懷送抱,解決大齡青年戀愛問題。早年間,世界還很廣闊未知時,文藝作品都以此為例:堂吉訶德出門旅行,尋找騎士夢;意大利的民間故事裏淨是騎士出門,夜宿磨坊,品嚐麵包和女主人的滋味;梅裏美以第一人稱寫旅遊到西班牙時,聽到了卡門的傳說;夏多布裏昂喜歡寫主角去蠻荒地帶,被美女傾心,被蠻族追殺;托馬斯·曼的名作《死於威尼斯》裏,功成名就但心靈老去的男主角,在去往威尼斯的旅途上,發現了值得自己愛慕至死、如仙似妖的美少年,於是延長旅途,然後以身殉情。
所以,人類很容易產生這一種情感,姑且叫作“旅行/豔遇尾聲恐懼症”:你希望一段旅途永不結束,一段豔遇永不熄滅,一個眾人歡飲的夜晚,可以通過無限換酒吧續攤,逼得天色永遠不亮……
但這裏麵,有一點幻覺的成分在。
早在19世紀,巴爾紮克就寫明白了:世上最奢侈的愛好,就是養個情婦。你可以讓老婆帶著孩子,在蝸居裏吃糠咽菜,但必然不好意思駁回情婦的諸般要求:香車、鑽石、天鵝絨飾物、魚子醬、鬆露。跟情婦吃飯時,你掏給停車場小弟的袖子錢,可能都夠老婆一個月的夥食費了。
這裏有個美麗的悖論。不妨想一想:如果你把撒在情婦身上的錢用來和自己的妻子經營生活,讓妻子可以遠離柴米油鹽,可以享用你給情婦買的香車、鑽石、魚子醬、鬆露、化妝品和陽光假期,情婦未必是妻子的對手——無論是精神上還是外貌上。但有什麼法子呢?男人還是抵不過情婦那種璀璨明亮的誘惑。
當然,現在不是19世紀,談論情婦這行當難免淪為屠龍之技。但假想一下,把旅遊當作一個美麗的情婦好了:
許多人愛旅遊,其實是愛這一種狀態:啊,開始旅遊啦!好難得出門啊!我要過另一種生活!我要把工作都拋掉!要把平時攢的錢都用上!我要把日常對自己的壓榨和摳搜,都在旅行中找補回來!
在旅行中,人就像對待情婦一般,因為過上了遠離日常生活的另一種未知而新鮮的生活,於是格外慷慨,特別好奇,尤其大驚小怪,經常一驚一乍。你會更認真地去端詳他鄉的天空,而你在故鄉可能從沒注意過天空的顏色;他鄉的狗都比較可愛,盡管你在故鄉可能特別討厭狗的味道;他鄉的空氣都那麼沁人心脾,而家鄉的空氣,你從沒仔細聞過;他鄉的手工劣質小商品,顏色似乎都比家鄉的鮮豔些,能讓你情不自禁地抖出信用卡來。旅行就是這一種狀態,仿佛情人眼裏出西施,讓人忍不住慷慨解囊。你會情不自禁地欣賞,甚至美化他鄉。因為倘不如此,就對不住自己漫長的攢錢、醞釀、查攻略和期望,就像男人不好意思覺得情婦不漂亮,不然對不起自己偷偷摸摸摳出的、用來給情婦買化妝品的錢。
《羅馬假日》裏,赫本和派克成就了古往今來最老套但又最傳奇的愛情;納博科夫在用俄語和英文寫作時不斷講同一個故事:他如何坐著俄羅斯的長途火車,去到海邊的度假勝地,在金色的沙灘上遇到一個女孩子(在他早期的俄語短篇小說裏,那常是個愛滾鐵環的女孩子;在《洛麗塔》裏,那是洛麗塔的前身安娜貝爾)。托馬斯·曼的許多愛情發生於療養勝地,《死於威尼斯》裏,阿申巴赫在他的假期中遇到了那傳奇美少年達齊奧。茨威格寫過至少兩個“我在度假時遇到有人和我傾訴他的假期愛情故事”的短篇。所以你看,所有人都把旅行當作愛情的一部分,或者,幹脆就是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