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大航海時代(6)(2 / 3)

本雅明說,19世紀巴黎商人的愛好之一:將一切都塗抹上神話和詩意的燦爛色彩,然後去騙人(主要是女人)購買。歐·亨利的一個小說裏,一個女店員願意節衣縮食一年,換來在某豪華酒店的一周女貴族生活。與其說旅行比生活美滿得多,不如說,是我們在試圖讓假期比生活更美滿,所以旅行和夢不一樣。做夢,你不知道何時醒來;旅行,你知道它何時結束。旅行是一種短暫的、濃縮了的生活,另一個人的短暫天堂。而旅行的尾聲,就像離開情婦回歸家庭,意味著:哎呀,我又要回去工作了,又要朝九晚五了,又要回到那種摳搜省錢的日子了!因為結束的陰影和絕望感如此濃烈,所以在旅行裏,一切都迫不及待。《死於威尼斯》裏阿申巴赫愛上達齊奧後死去了。《洛麗塔》裏安娜貝爾也很快病死了。旅行的結束等於重回現實,等於一種浪漫生活的終結,等於離開情婦回到妻子身邊。而這種“終於還是會回到日常生活”裏的苦悶,就像橘子汁裏的澀,隻會讓甜來得更濃烈些。所以旅行裏的陽光、果汁、單車、刺得人脖子發癢的草坪、海、風箏、寫有電話號碼的紙片、貼著禮物標簽的CD、遊泳池旁邊的樹影、平時根本來不及一口氣讀完的書,一切都帶著愛情的顏色,比平時的風景美好得多。

當然,去掉“旅行=情婦”的倉促又濃烈的幻覺,也有人會相信:“旅行時,的確可以見識各類新的東西。”但這裏有另一個常見的悖論:你特意跑去旅遊的陌生城市、搜著店名去排隊的名吃、朋友那裏借來的書,你會格外熟悉;自己所處的城市、小區後門外的小吃、已經買來擺在書架上積灰的書、已經在身邊很久的人,你反而會想不起。太多人,通過各類旅行指南,對巴黎、倫敦、東京、上海了如指掌,可是對自己城市的曆史、傳奇和風貌卻不加注意。

因為人類,多少總是存著這種心思:放在身邊的,隨時都能觀賞,所以還是先瞻望遠處好了,身邊的東西下次再說,下次再說……於是很多時候,就這麼下次再說,終於錯過了。

《笑林廣記》裏說,某老頭子意圖扒灰,兒媳婦害怕,找婆婆訴苦,婆婆讓媳婦躲了,自己睡在媳婦的床上。是夜,老頭子果然摸上了兒媳婦的床,還興高采烈。婆婆道:“老殺才,換了張床,怎麼就這般高興起來?”

旅行和豔遇就像這個未遂的扒灰故事。在旅行中,人和風景都沒變;在豔遇中,可能一見鍾情也隻是被安排好的狩獵活動。許多美好的幻覺,隻因為換了張床、換了個心情而已。但就因為躺在了旅行和豔遇構成的另一張床上,所以旅行與豔遇中的人會更敏感地欣賞周圍,對自己更加慷慨,於是就格外“高興起來”。

如果嚐試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好些,不總指望著把好好享受的希望寄托在別處、未來和旅途上;如果對自己日常生活的愛侶好一些,不總指望著命運給你埋伏著許多段一見鍾情,那以後,到旅途末尾,你想到要回歸家庭和日常生活時,便會少些恐慌,而會一邊聽歌,一邊想象回家睡一覺,第二天起來吃熱騰騰的早飯,旅行、豔遇或者一切“換了張床,就高興起來”的幻覺,會不再那麼富有罪惡的誘惑力。簡單說來,無非是:平時對自己好些,旅行時就沒那麼神經質地戀戀不舍;對自己身邊的人好些,情婦就沒那麼大誘惑力了。道理無非這麼簡單,晏殊很早就寫了:滿目山河空念遠,落花風雨更傷春,不如憐取眼前人。

給食物起個中國名字

中國人自古驕傲,很重華夏和蠻夷之分。蠻夷有好東西拿來吃喝,也要特別給個稱謂。古代中國人圖省事,習慣這麼起名字:西域來的,都給個前綴,叫“胡什麼”,比如胡瓜、胡豆、胡蘿卜、胡椒、胡桃;如果是海外來的呢,就叫“洋什麼”,比如洋煙、洋蔥、洋芹菜,那就是海外發來中土的。西邊是胡,東邊是洋,分門別類,各安其所,舒坦啊。

但總這麼拿“胡”“洋”字樣給人安插,也不是很雅。既然中國古人講求風雅,又是禮儀之邦,那就入鄉隨俗吧。意大利人Matteo Ricci來中國,也不強逼著中國人咬意大利語,自定了漢名叫利瑪竇。中國人也客氣,到清朝就管英國叫英吉利,管美國叫美利堅,都是好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