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
創新模式:模仿+創造
比亞迪能夠一直保持快速增長,最根本的原因還是注重創新、重視研發。
——2009年8月18日王傳福接受《南方都市報》采訪時如是說
背景分析
有國外專家曾經總結出,主動創新的企業成功率是11%,跟隨模仿的企業成功率是45%。可見,跟隨模仿也是一種成功戰略。但同樣是模仿,有人做成了戰略,成就了未來;有人做成了戰術,無法走遠。這是為什麼?彼得·德魯克從戰略高度對其進行了精辟論述,他認為,創造性模仿是“創造性仿製者在別人成功的基礎上進行再創新”。實際上,這包含兩個模塊——模仿+創新。很多企業僅僅是模仿,不會創新。因此,模仿可以分成三重境界:底層境界是生搬硬套,也就是沒有任何修訂的抄襲,這樣很容易“水土不服”;中間境界是適應生存,也就是借鑒所有的成熟模式,並根據企業、環境等實際問題選擇最需要、最適合的,使其更利於企業運用,有效吸收,效益更佳;最高層是組合聚變。首先,根據自己的需求,複製對手優秀的地方。這種需求是根據市場消費者需求而定,比亞迪經過調查發現,豐田車外形比較受大眾認可,就進行了局部複製。這是基於消費者而變,更主動,也更有效。其次,進行集大成式創新,綜合借鑒多種優秀經驗進行創新。最後,創造關鍵技術優勢,比如比亞迪對鐵電池的研究,使其在集大成之外,還有“獨門絕技”。
行動指南
在運用創造性模仿模式時,需要注意三個核心問題:一是有模仿,也必然要有創新。模仿是為了消費者,創新同樣也是基於消費者的需求。特別是在核心技術上一定要有創新,否則就容易受製於人。二是你能模仿,別人也能跟隨模仿,因此,一定要構建讓別人無法模仿的核心力。技術、營銷、管理、渠道等,總得構建自己的一些優勢。否則,那就是單純的抄襲,根本談不上創造性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