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傳福管理日誌88(1 / 1)

5月10日

創有責任心的企業

比亞迪不但要做“第一”的企業,更要做有責任心的企業。

——摘自2010年8月27日《深圳特區報》

背景分析

通過王傳福的言行,我們可以找到王傳福所說的責任心,包括三個方麵:第一,消費者責任。首先,就是王傳福一直強調的做高品質產品,在向消費者提供高性價比產品的同時,送上貼心滿意的服務。第二,員工責任。在這個責任中,企業不僅要讓員工獲得良好的報酬,還要快樂地工作和生活,也就是比亞迪倡導的“家文化”。此時,比亞迪對員工的主動關心不僅僅限於狹義的工作範疇,還包括了員工的生活和心理問題。王傳福倡導的是家庭式責任,而不是簡單的雇傭關係。第三,社會責任。邁克爾·波特認為,隻有通過戰略性地承擔社會責任,企業才能對社會施以最大的積極影響,同時收獲最豐厚的商業回報。2010年9月29日,比亞迪向西藏自治區捐贈1 000套自主研發的總價值為2 500萬元的家庭能源係統,用以解決西藏偏遠無電區農牧民的用電需求問題。這就是典型的有責任心的企業。

行動指南

一家沒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做得再大,對社會也沒有意義。企業作為社會公民已經被人格化,而企業家就是推動這個變化的主力。作為企業家,其社會責任來自三方麵:一是遵守社會法規,企業需要做到遵紀守法,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所處行業的相關標準;二是企業標準,企業要建立內部可執行的標準,比如生產標準、管理標準等,通過標準製度,讓來自產品、員工等方麵的問題有製度可依;三是發展戰略,也就是上述的消費者責任、員工責任和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