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鄧小平會見訪華的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提出“一國兩製”構想,中英雙方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第一階段談判。
1983年7月,中英兩國政府就香港前途問題進行第二階段談判。
1984年9月,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在北京草簽。
1984年12月,中英兩國政府正式簽署《中英聯合聲明》。
1985年4月,六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決定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
1985年7月,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立並開始工作,12月,香港基本法谘詢委員會宣告成立。
1990年4月,中國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正式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991年9月,中英簽署關於香港新機場建設及有關問題的諒解備忘錄。
1992年10月,港督彭定康拋出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違反中英之間達成的協議、違反基本法的“政改方案”,遭到中方強烈反對。
1993年4月,中英關於香港1994-1996選舉安排的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3年7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預備工作委員會成立並開始工作。
1994年5月,中國銀行在香港參與發行港元鈔票。
199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預備工作委員會結束工作。
1996年1月,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成立。
1996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部隊組建完成。
1996年3月,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2次全體會議決定將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臨時立法會。
1996年5月,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3次全體會議在珠海舉行,會議通過了關於香港特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的原則設想。
1996年10月,香港特區籌委會第5次會議在北京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產生辦法》。
1996年11月,由400名香港永久性居民組成的推選委員會成立。
1996年12月,董建華由香港特區第一屆政府推委會推選為香港特區第一任行政長官。
1996年12月,由李鵬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第11次全會,任命董建華為香港特區首任行政長官。
1996年12月,由推選委員會選舉出60名議員組成臨時立法會。
1996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通過《香港特區駐軍法》。
1997年1月,範徐麗泰當選為臨時立法會主席。
1997年1月,董建華任命鍾士文等15人為行政會議成員。
1997年2月,成立香港各界慶祝回歸委員會,籌備慶祝回歸的各項民間活動。
1997年2月,國務院任命了由董建華提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的23名主要官員。
1997年7月1日,中國恢複對香港行使主權,在曆經百年滄桑之後,香港終於回到祖國的懷抱,中華民族洗雪了百年國恥,巍然屹立在世界的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