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的是,如上七項公益事業的拆遷主體是地方政府。很多惡性拆遷案件主要來源於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利益訴求下的拆遷衝動。
如何遏製這樣的勢頭,需要新條例的盡快出台,以及媒體乃至全社會的監督。
如此“釘子戶”,我們不拆可以嗎?
葉檀女士曾發表過一篇名為《拆遷成本高我們不拆如何》的文章。對於拆遷我是比較熟悉的,近6年的地產工作經曆最多的是研究和取得土地。我感覺令最頭疼的最無奈的正是“釘子戶”,而且現在“釘子戶”的情況比葉檀說得更嚴重了。
為什麼會如此?我認為是土地拍賣製度造成的。土地無價有兩個解釋:第一,房改之前,土地國有,農民有耕種承包權,但是無產權,這個時期的土地征用是國家將土地收回國有,順理成章。而且由於土地承包權改革是從1978年開始的,房改之前和之後,土地承包的年限已經很短,即使按1998年計算,也僅僅才10年的土地承包期。那麼由於土地是國有的,國家進行征收也就可以隻考慮10年左右的青苗補償和地上物補償,這個時期基本可以認定是零地價。
但是,隨著房改特別是土地招拍掛政策的推行,農民以及城市居民對土地價值的認識越來越深,而且隨著網絡的興盛,各地的土地拍賣信息大家都可以了解到。這種信息強化了被征地的農民和城市居民對土地價值的認識。新“土地無價時期”由此開始,這個無價就是征用拆遷的天價。我在幾年的工作中感覺到拆遷之難,就在於被征地戶是按土地拍賣價確認自己的土地價值的,而拍賣價包含的土地出讓金和收儲收益他們並不懂。這樣的情況常發生,不論你的補償安置條件多高,拆遷都會要求更高。這樣的土地無價加劇了房價地價的暴漲局麵。
那麼不拆會如何?實際對於開發商來講,真的不願意做拆遷。我們巴不得最好直接征用耕地,在城市周邊“攤大餅”。我們都希望不和拆遷戶打交道,特別是不和農民個人打交道。
但是,如果北京“大餅”攤得太大了,也會出現了更大的問題。想加大容積率,不限製容積率的想法存在一定的問題,我認為不可行。
把“攤大餅”的方式改為舊城改造,對於地方政府來講是很無奈的。有很多人認為,城市周邊土地很多,直接蓋房不就可以了?但是如果這樣做的話,基本農田、一般農田,18億畝耕地紅線如何保證?這麼做了,真的可以無限擴大城市規模嗎?
所以為了節約集約用地,開發商隻好考慮向市區內進軍了。我覺得河北把退二進三、城中村改造、舊城改造工作作為重點的做法是合理的。
至於上海老城廂、北京四合院、天津五大道的保護,無疑我們是要重視的。我做了15年的國際旅遊,對於文保是有些感情的。
但是很多新興的二、三線城市,可資保護的文物古跡並不多,更何況普通民居?像石家莊和鄭州這樣的城市,拆遷改造是最好的選擇。
在石家莊拆遷項目中我碰到了一個案例:城中心的平房有很多市民已經不再居住,更有甚者有一間平房,沒門沒窗很多年了,早已失去了使用功能,想找戶主也頗費周折。最終一間12平方米而且隻有屋頂和四麵牆的平房,我們的實物置換還是按25兌換,也就是給戶主30平方米的等值樓房。
拆遷改造中的實物置換是雙贏的事情,特別是在土地價格越來越高的今天,拆遷改造給城市被拆遷者帶來的好處是很多的。
新拆遷條例並非難產
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是否順利出台,早已經成為焦點問題。
學者的奔走和輿論的呼籲恍如昨日,之前討論的熱度尚未完全散去,關於新“拆遷條例”難產的消息便徑自給熱望的公眾迎頭澆了一盆冷水。我們當然願意相信所謂“已胎死腹中”是沒有根據的,但檢視新“拆遷條例”從啟動到征求意見再到至今杳無音信的整個過程,不能不讓人對新“拆遷條例”能否順利出台充滿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