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前後,我曾經狂寫過兒童文學,創造過在同一期《少年文藝》發表兩篇作品的紀錄。發表了,還怕別的作者不滿我多占版麵,一篇用真名,另一篇用筆名,欲蓋彌彰的。如今想起來,那樣的狂熱有一點匪夷所思。那時候年輕,年輕是聽不得表揚的,讀者一喜歡,編輯一欣賞,再弄上幾個小獎,勁頭就像高燒時的體溫表,蹭蹭地上去了。隻可惜,熱得快也涼得快,說不寫就不寫,此後的十多年沒有沾過兒童文學的邊,完完全全地成了一個兒童寫作的局外人。
1996年,我的女兒小學升初中。身為母親的我,和孩子共同經曆了一場算得上慘酷的升學大戰(那一年小學升初中是要憑成績錄取各等級學校的)。考試結束,塵埃落定,我在整理家中堆積成山的複習資料和模擬試卷時,心中感到了酸澀:我們的孩子就是這樣舉步維艱地跨入人生的嗎?他們必須要這樣過關斬將、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才能被社會發一張“許可證”嗎?
很隨意地,我跟我的同事朋友們談起感想,竟收到一致的苟同和慫恿,他們說,你寫出來吧,寫成小說吧。
就這樣,我用了大概二十天的時間,寫下了《我要做好孩子》。平均日寫萬字。在人到中年又家務纏身的我,這幾乎是一種不可思議的狂奔速度。不是我自己在奔,是我的文字、我的人物、我的故事在引領我疾走。寫的就是我女兒的生活,我們家庭的生活,女兒在學校的生活,太熟悉的內容,簡直不需要編排,不需要想象,隻需在書桌前坐下來,就有無數生動的場景爭先恐後地要湧出筆端,有一種欲罷不能的酣暢。
小說完成後,又以最快的速度出版。大概也是一個月吧。記得我是12月初才決定寫這本書的,春節剛過,漂亮的樣書已經送到我的手上。我女兒先看。她是自己在看自己,連看三四遍,一邊看著,一邊嘻開嘴巴,一個人偷著樂。然後,我開始在不同的場合聽到了孩子們驚歎一句同樣的話:“金玲”跟我真像啊!阿姨你怎麼知道我的事情的呢?
我當然不知道他們。可我知道我的女兒。我的女兒是千千萬萬個“他們”中的一個。我寫好了女兒的故事,自然就寫好了“他們”的故事。
我女兒現在已經是大三的學生了。前幾天她還從國外打電話回來,要求我給她寄去我的幾本長篇兒童小說,她室友們要看。這些已經殺出考試重圍的孩子,這些已經長大成人的孩子,他們還想重溫一遍閱讀兒童小說的快樂。
快樂並憂傷,或者說,快樂並思想,這是我自己寫作兒童小說的要求。不有趣不行,僅僅有趣更不行,得讓我的文字和人物在孩子心裏留下來,很多年之後還能記住一部分,在他們回想童年時,心裏有一種溫暖和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