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社會心理學的對象和任務(1 / 3)

一、社會心理學研究社會心理現象的規律

人從一出生起,就處於一定的環境之中。在人所生活的環境中,社會環境是主要的,自然環境雖然也是客觀存在的,但對於兒童的心理發展來說,則是居於次要地位的。環境給兒童提供生活條件,對他發出種種影響。兒童也對環境作出種種反應、回答,施加種種影響於環境。就是在這種和環境不斷打交道的過程中,兒童得以成長、發展,成為逐漸社會化了的成人。可以說,任何人在心理上的成長、發展,基本上都是一個社會化的過程。兒童成長、發展得怎樣,主要就依賴於他所經過的是怎樣的社會化過程。社會心理學就是要研究人的心理的發展變化和他所受的環境影響的關係。例如,家庭中的情況對人的心理發展會有怎樣的影響,其規律如何,等等。此外,還有社會地位(階級、階層、身份等)的影響,學校的影響,師友夥伴們的影響,語言的影響,居處(城市、農村、廠礦、街道等)的影響,群體、組織的影響,所屬國家、民族的影響,社會道德、風尚、風俗、習慣的影響,等等。

人們都屬於一定的國家、民族、階層,人們要在學校中受教育,在廠礦、機關中的一定崗位上工作,參加各種有關的社會團體的活動,總之,他們都是在社會群體中和別人協同地從事活動的。在各種各樣的社會群體中,人們彼此交往,相互影響,形成各種各樣的人際關係。群體生活是人的生活的一個最重要領域。在人的群體生活中所產生的大量社會心理現象,都是社會心理學所要研究的問題,譬如,群體的組織結構、發展變化的心理學方麵,群體的目的和價值觀念,群體的社會心理氣氛,群體中的規範、傳統的形成,群體的領導問題,等等。

總之,社會心理學所要研究的就是在人的社會化、群體生活等過程中所發生的這樣一些社會心理現象的規律。

二、社會心理學是心理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

社會心理學所研究的客體處於心理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交錯地帶。所以,它和這兩個方麵都有著非常密切的聯係和關係。

由於社會心理學研究對象的這種交錯、邊緣的性質,在它的發展曆史上,曾經出現過兩種傾向的社會心理學——社會學傾向的社會心理學和心理學傾向的社會心理學。看來,在現在發展階段的社會心理學中,這兩種傾向也還依然存在。社會心理學形成於19世紀末。G·墨菲和J·柯瓦齊在概括早期的社會心理學時指出:“需要注意的是,當社會心理學形成時,它趨向於分為兩支,一支是心理學家的社會心理學,著重社會情境中的個人,一支是社會學家的社會心理學,著重團體生活。”(《近代心理學史導引》,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607頁)在美國,社會學會和心理學會下邊都設有社會心理學分會。1954年,在美國的一所大學中曾進行過一個實驗:一個年級的社會心理學課程,第一學期由社會學者教師向半數學生講授,第二學期由心理學者教師向另一半學生講授。課程結束後組織學生討論。但討論無法進行,因為學生們深信,他們所聽的是不同的學科、不同的課程(Г·貝克爾,А·博斯科夫:《現代社會心理學理論的繼承和發展》)。在蘇聯,目前實際上也存在著兩種社會心理學:一種主要是和“社會學的”問題相聯係,另一種主要是和“心理學的”問題相聯係。從這種意義上說,這種形勢也和其他許多國家相類似(Г·М·安德列耶娃:《社會心理學》)。

盡管如此,社會心理學所研究的畢竟還是心理現象(雖然它們確是較多地受到社會方麵的影響),而不是一般的社會現象,所以,它屬於心理科學。心理學有許多分支,如理論心理學、生理心理學、比較心理學、發展心理學、病理心理學等等,社會心理學是這許多分支中的一個,而且是包括領域很廣的一個分支。

社會心理學和普通心理學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這是用較少的篇幅不大容易說清楚的問題。我們可以嚐試著作這樣的劃分:普通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都是研究人的心理活動的規律的。但普通心理學是從一般的水平上(不強調年齡、性別、具體活動形式等的差別)全麵地研究人的心理活動的規律;社會心理學則是研究人們的那些比較多地受具體社會條件影響的心理現象。當然,所謂比較多地受社會條件影響,隻能是相對而言。馬克思主義認為,“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頁,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那麼人的心理整個地當然都是有其社會性的。但同時也應當承認,人的心理的不同方麵、層次、其社會性又是不盡相同的。社會心理學則是分工研究人的心理中受具體社會條件影響較多的那一方麵的心理現象的規律。舉例來說,普通心理學對個性進行全麵的考察,研究個性的生理基礎、個性的結構、個性和其他心理活動的關係、個性形成和發展的一般規律,等等。社會心理學也研究個性問題,但是著眼於它在社會關係的係統中、在具體社會條件影響下的形成和發展,也可以說就是個人的社會化問題。關於交往問題,也可以從不同的水平上進行研究。如果從理論上分析交往和活動的關係,譬如,認為活動的模式是“主體—客體”關係,交往的模式則是“主體—主體(們)”關係,分析交往和活動兩者對人的心理發展的影響,那麼,這主要是普通心理學水平上的理論研究(當然也可以認為是在為社會心理學打理論基礎)。如果是研究商店中顧客和銷售人員雙方交往的特點,雙方發生衝突的原因,消除這些衝突的途徑等等,那麼這就是社會心理學的研究了。

社會心理學和社會學聯係非常密切,它們所研究的經常是同一社會事實的不同方麵。正因為如此,從理論上闡明這兩個學科間的區別也是一個非常需要但又不大容易的問題。直到目前,國內外心理學者、社會學者也還沒有什麼明確一致的意見。簡單來說,是否可以這樣認為:社會學是從比較宏觀的、概括的水平上研究自己的客體,注意的中心是所研究的社會現象的社會實質、產生的社會根源,是一般地闡明社會存在的變化對人們意識的影響。社會心理學則是從比較具體的、微觀的水平上考察自己的客體,所注意的是社會心理現象的形成、發展、變化的具體規律和機製。所以,在社會心理學的研究中,既要考慮有關環境的直接的決定性的影響,也要考慮個人、社會群體內部的心理特點、風格、氣氛、輿論等等內部因素的作用。社會、環境的影響就是通過這些內部因素而起作用的。舉例來說,兒童所參加的“街頭群體”對於兒童的教育有重要作用,是一個不可掉以輕心的現實教育課題。調查某一地區的兒童“街頭群體”,對它們進行分類,分析參加這種群體活動的兒童的年齡和家庭情況,分析其教育作用和破壞性作用,從而提出有關兒童教育的建議,這就是社會學(或教育學)的研究。如果是具體地分析某一兒童“街頭群體”的形成過程和機製,兒童參加該群體活動的動機,群體的內部構成和發展變化,群體內的心理氣氛,行為規範及其形成過程,群體內的民主情況、領導者的作風和威信等,那麼,這就屬於社會心理學的研究。

當然,在以解決現實問題為目的的實際應用研究中,不可能也沒有必要把社會心理學和有關的鄰近學科截然劃分開來。相反,進行若幹學科的綜合性研究會更為有效地解決現實問題。但是,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盡可能地明確社會心理學和鄰近學科的聯係和區別,這對於它的發展來說卻是迫切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