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學理論中,不是所有的概念都是有意義的。有的概念隨著曆史的發展和文學的變化而逐漸失去了意義,如20世紀50-60年代我們喊得最響的“社會主義現實主義創作方法”,隨著蘇聯的解體和中國新時期以來文學的變化,已經失去了現實意義。但有一些概念卻曆久彌新,如下麵我們要談論的“文學性”就是一個很有意義的常論常新的概念。我曾讀過一篇題為《文學的終結與文學性的蔓延》的論文,意思是在電子媒介時代文學已經沒有多少人閱讀了,但“文學性”卻仍然在各類文化產品中存在。且不說這篇論文的觀點如何,僅就其題目看,“文學性”是一隻不死鳥,盡管文學終結或將要終結,但“文學性”依然要蔓延下去。還有,近幾年中國製造的一些電影大片,雖然吸引了一些觀眾,但遭到一些專家的批評,被指缺乏“文學性”,很糟糕雲雲,可見“文學性”是一個重要的概念。那麼什麼是“文學性”呢?我們如何來理解“文學性”呢?
“文學性”術語的提出
“文學性”的術語是20世紀初俄國形式主義學派提出來的。俄國結構主義語言學家、形式主義批評家羅曼·雅各布森在20世紀20年代提出了“文學性”這個術語,它指的是文學的特性。他說:“文學科學的對象並非文學而是‘文學性’,也就是說使一部作品成為文學作品的東西。”這是雅各布森在《現代俄國詩歌·提綱1》一書中的論說,可參見《俄蘇形式主義文論選》,24頁,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雅各布森對當時的各種社會學的、心理學的、政治學的、哲學的文學研究表示不滿,認為這些研究者就像一個警察,把凡是來過這個房間裏的人,甚至是經過街旁邊的人都捉起來,而不看那是不是“文學”本身。他的意思是,要把文學與非文學區分開來,要揭示文學的特性,然後再把文學的特性即“文學性”作為文學科學研究的對象。那麼“文學性”在哪裏?對於雅各布森和其他俄國形式主義者來說,“文學性”隻存在於文學的語言層麵裏。因此,他們熱心於“詩的語言”與“實際語言”的區別或“文學語言”與“日常語言”的區別。雅各布森提出,“文學性”就在於作家對日常的語言的變形、強化甚至扭曲中,“對普通語言實施有係統的破壞”。舉一個例子來說:
你知道小蘭昨天已經離開北京了嗎?
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
我們也能憑著我們的直覺,知道前麵一句話不過是傳達了一個信息的日常的語言,而後一句就是有明顯節奏的、有韻調的詩句,即便你不知道後一句出自杜甫的名篇《贈衛八處士》。“文學性”就在這不同尋常的詩句中。在俄國形式主義學派中,對於“文學性”最著名的解釋,來自什克洛夫斯基的《藝術作為手法》一文。在這篇論文中作者提出了文學語言“陌生化”原則。他認為,“陌生化”是和“自動化”相對的。“自動化”就是我們的感覺自動化。例如你第一次開小汽車上馬路的情境,盡管此事已經過去多年,可你還是記得自己當時那種戰戰兢兢的、唯恐發生意外的情境;但現在你已經開了多年的小車,十分熟練,甚至可以一邊開車,一邊打手機。前麵那種讓你永遠不會忘記的情境屬於“陌生化”,後麵的情境則屬於“自動化”了。陌生化讓我們的感覺敏銳起來,這正是文學所需要的。所謂文學語言的“陌生化”就像前麵我們所舉的杜甫的不尋常的詩句“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這裏用兩顆星星為喻,說明人生不相見,動輒就像參星與商星那樣,永遠不會同時出現在同一個天空。這就變成與普通的日常生活的語言不同的文學語言,這就是“文學性”。的確,詩歌裏有很多讓人感到特別陌生的句子:“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鷺洲”(李白);“平蕪盡處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歐陽修);“我的寂寞是一條蛇,靜靜地沒有言語”(馮至);“我是你河邊上破舊的老水車,數百年來紡著疲憊的歌”(舒婷)……這些特別的詩句的確讓我們感受到文學文本的“文學性”。
文學審美特征論對“文學性”的理解
但是我們能不能僅僅從語言的層麵來理解“文學性”呢?這是不能的。文學是發展的,文學觀念也是發展的,“文學性”也因此是變化發展的。有多少種文學觀念,就會有多少種對“文學性”的理解。中國古人講“詩言誌”,那麼與“言誌”相關的“賦比興”就是中國古人心目中的“文學性”。曹丕說“文以氣為主”,那麼“氣韻”就是曹丕心目中的“文學性”。劉勰說“情者文之經”,那麼“情性”就是劉勰心目中的“文學性”。韓愈講“文以載道”,那麼“道統”就是韓愈心目中的“文學性”……亞裏士多德把文學的特性理解為“模仿”,那麼“模仿性”就是亞裏士多德視野中的“文學性”。華茲華斯把詩歌理解為“強烈感情的自我流露”,那麼“感情性”就是華茲華斯視野中的“文學性”。黑格爾認為文學是理念的“感性顯現”,那麼“感性”就是黑格爾視野中的“文學性”。別林斯基認為文學特性是用“形象”複製生活,那麼“形象性”就是別林斯基視野中的“文學性”……“文學性”總是隨著文學觀念的改變而改變,這也正是“文學性”的複雜性所在。
那麼,我們今天應如何來理解“文學性”呢?隨著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開始的改革開放和思想解放運動,我們批判了“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文藝極端政治化和工具化的做法,並衝破了“文藝從屬於政治”的思想束縛,也從長期以來就規定的文學的特性是“形象”的單一理解中解放出來,特別是80年代初掀起的“美學熱”的滾滾浪潮,使大家在討論中逐漸形成了文學的特性是“審美”的共識。就是說,審美是區別文學與非文學的根本特征。那麼什麼是“審美”呢?“審美”,最簡明的概括,就是“情感的評價”。人都有情感,包括人的感覺、知覺、感情、回憶、聯想、想象、理解等都是人的情感的要素,人以自己的情感去評價周圍的生活,就會產生美、醜、悲、喜、崇高、卑下等各種情感體驗,這就是審美所獲得的體驗。看到春天的花開放了,感到新鮮美麗,覺到欣喜,情不自禁要擁抱大自然;看見貪官貪汙受賄,感到醜惡,引起憤怒,必欲除之而後快;閱讀一部文學作品,讀到某個人民英雄為國家為民族英勇犧牲,感到他(她)的崇高,也為英雄的死感到悲壯;聽了一段相聲,裏麵的小人物的對話,讓你聯想起生活中的情境,你突然笑了起來。這一切都可以叫做審美。文學是詩人、作家以自己的情感來評價生活,作品裏麵所描寫的生活都經詩人、作家的情感過濾過、滲透過、評價過,這才讓讀者覺得那生活不是冰冷的,是帶有詩人、作家的情感的體溫的。請讀杜甫《聞官軍收河南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