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借花獻佛上兵伐謀 (1)(1 / 3)

2009年6月,黃光裕身在看守所,心急如焚,陌生人貝恩資本來了。

“那個時候,黃秀虹找到我,我們見麵談的過程中,黃秀虹問能不能將承諾以寫信的方式,寫一封信,這樣就可以讓黃光裕看到。”竺稼在電話中告訴我,貝恩資本進入國美,黃氏家族就非常的緊張,當時黃氏家族希望貝恩資本在一年之內不要轉股。

在香港資本市場,黃光裕隻能算一個後生,尤其他的殼是從殼王詹培忠手上借過來的,從黃光裕整個借殼到後期將國美門麵店裝入上市公司的過程不難看出,上市公司是黃光裕的一個資本運作工具。套現是整個運作過程的主旋律,哪怕資金最後流向賭場,甚至有更多的用途,在大陸資本圈看,國美是一個非常好的提款機。

黃光裕能夠幸福地從國美提出資金去賭場,源於香港資本市場的遊戲規則。

在大陸,上市公司要再融資,必須經過證監會的發審委,我朋友在一家公司做董秘,他們公司為了再融資,不僅要董事會、股東大會表決,要過證監會初審、預審、三審,公司甚至不惜在證監會大樓附近租房,專門跑資金問題。

香港比較幸福,我查了一下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會權利,幾乎很多上市公司都有這麼一條兒:股東大會通過一般授權,授權董事會就公司增發新股、發行債券等20%範圍以內再融資以及10%以內股票回購事宜,不需經過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黃光裕借殼成功之後,曆年的周年股東大會上,都要通過一般授權這一項,在黃光裕作為國美董事局主席的日子裏,黃光裕可以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任意行使增發與回購之一般授權。黃光裕之所以能夠幸福地將一般授權授予董事會,主要原因是黃氏家族是國美大股東,授予董事會後,黃光裕可以在遊戲規則中自由行使其裁量權。用黃氏家族自己的話說,這是一把刀,大刀在手,所以黃光裕當年可以大量套現。

董事會的權力放大後,身為董事會主席的黃光裕開始利用這個遊戲規則為自己服務,此後開始通過配售、上市公司回購等資本運作方式,從上市公司套現將近100億港元。

2010年8月5日,國美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訴黃光裕,一個重要原因就是2008年1、2月間,黃光裕運用董事會遊戲規則,讓自己控製的董事會通過決定,讓國美以每股超過17港元的高價,回購黃光裕持有的國美股票。黃光裕一把套現22.37億港元,國美的全體股東成為買單者。

“控製董事會可以將上市公司當成提款機,除了高拋低吸的套現遊戲之外,還有就是將上市公司變成黃氏家族的銀行。”一位國美電器董事會成員認為,黃光裕大量套現之後,股權比例下降到35%左右,為了長久操控董事會,2006年的股東大會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擴大董事會的合同簽署權力:董事會可以訂立各種重大合同,包括與董事會成員“有重大利益相關”的合同。

在黃光裕掌控董事會之時,根據修改的遊戲規則,直接跟黃光裕私人控製的公司簽署借款合同。2007年12月,大中電器被北京戰聖投資公司收購後,委托上市公司管理的行為,暴露了黃光裕操縱董事會遊戲規則的秘密。

北京戰聖投資由國美電器的大股東黃光裕實際控製,該公司並沒有能力收購大中電器,戰聖投資的36億元收購資金是向國美電器借的。根據2006年修改的公司章程,董事會可以直接與重大利益相關方簽署合同。。

2007年陷入中關村漩渦的黃光裕,在國美的操作上就淋漓盡致地行使了一般授權,為了解決資金問題,跟高盛集團做起了一筆大生意。2007年5月,國美股價處於高位,國美向高盛發行46億美元的7年期可轉債,轉股價為19.95港元。這筆債稱為“2010可轉股債券”。2008年7月,戰聖投資如法炮製,從大中電器借款1.37億元,收購三聯商社9.02%的股權

2008年11月7日,公安部專案組將黃光裕帶走,曾經跟黃氏家族合作多年的高盛集團一看國美股價稀裏嘩啦下跌到1港元多,自己的轉股價高高在上,這嚴重違背了高盛的投資原則。高盛集團這種隻幹錦上添花,絕不雪中送炭的美國資本,看著銀行緊縮,立即逼著國美回購債券。